壹、前言:
我大約是「7 年前」的時候加入「大東海」,那時候還是「大學生」,對考「公務人員」興趣不是很大,直到「5 年前退伍」以後,開始有些想法才漸漸認真準備考試!「4 年前」的時候準備「人事行政」,在「心態」和「讀書方法」上因為剛起步,所以兩次考試很理所當然地沒考好。「2 年前」參加「普考」與「地特四等」,距離「錄取成績」最近平均差 2~3 分,或是報的考區分數不會上,但是在別的考區會上榜,這種令人扼腕的事,應該是很多人會有的感覺。由於,快要年近 30 歲,所以下定決心去年的「普考」沒考上,就要立刻換考科,不再留戀。當然還是沒考上,就決定換「一般行政警察四等」考試,並同時準備「監所管理員」,讓自己未來有「多種選擇」!
貳、警察科目準備方法:
一、「國文」:
這科目,完全憑自己以前「讀書實力」下去考,「作文」並沒有特別「背誦名言佳句」,但需務求「條理清晰」!能表達出「自己的想法」就可以,加入一些「時事的題材」,讓「自己的感想」能夠更為真切!順順的敘說就夠了!
二、「憲法」:
看熟小六法的「憲法條文」與「增修條例」,與大法官解釋(我不是看的很多),並且多做各考科「歷屆試題」,每個考科對「憲法」出的方向有時會不一樣,「多做」有助於「全面掌握」,分數會有 7 、 80 分!
三、「法緒」:跟著老師的課程上過,加上「歷屆試題」的演練,這科也就是這樣!
四、「英文」:
這科,也是憑「自己實力」!由於本身是「外文系」,所以沒有太多技巧,但可以加減看看「單字 4000」來背,「7000 字」的程度對大多數人可能不容易,而且我就是靠這科拉平均的!
五、「刑法概要」:
這科,我考的並不好,只考了 30 多分,不過跟著「王老師」的「上課進度」,我對「刑法」有很不錯的認識(也有聽說剛好這次改得很嚴...),在「監所的刑概」我也有一題拿 21 分,所以有點看「閱卷教授」的寬鬆,因為是聽「第一次循環」就上場,只能說我這一遍是打底用的!
六、「行政法」:
我是跟著「伊藤」老師的方法念,除了,跟著上課進度,並照著「老師的方法做筆記」!「行政法」考的「條文」全都抄過一次!重要的「關鍵字」用其他顏色的筆挑出來,練習「考古題」!我另外會把我錯的題目「相關概念」寫下來,考試前,就只看錯的部分,省時省力!由於之前考「普考」都是這樣念,所以,這科已經都是「80 多分」起跳!
七、「體試」:
「筆試」過了之後, 10 月要到台北參加「體試」,「立定跳遠」190 公分以上跟「1600 公尺」8 分 14 秒,所以 6 月考完試之後,就要開始「練體能」!「跳遠」已經改成只有「一次機會」,但可以讓你「試跳一次」,這我平常跳躍力就不錯,所以沒在意,「1600 公尺」,透過平常「400.800.1000」,慢慢練上去,最後,注意「身體健康」跟不要受傷!
參、監所管理員之準備:這科,我只能說「考運」佔了,絕大部分的比例,所以能提供的辦法很有限。
一、國文:如見警察準備方式。
二、「法緒與英文」:如警察準備方式。
三、「監獄學」:
由於,我是「第一個循環」念完就要上,所以我很深刻認知,我不可能念的扎實,就跟著「施老師」的進度念,出題頻率由高的為「主要攻讀對象」!像各類型犯罪人原由處境問題解決方式,都要知道,恰恰這類很好準備就像「套公式」一樣!題例、原由、處境解決方式,建立自己的「解題模組」!組成「自己的模式化」念書解題,會比較容易上手!
四、「監獄行刑法」:
這科,一樣只有上一次循環,但老師會把「法條」相關應用整理在一起,能夠建立「法條的熟悉度」!而我是「另外做筆記」,直接建立我考試的時候要寫的模組,把母法子法的「法規」根據施用時機情境整合一起,做成「自己的筆記」!考試時,就直接「搬模組」下去寫!
五、「刑法概要」:
如見,警察準備方式,「司法四等」的考試,我這次出的有點偏鋒,可能我讀的不夠熟吧,四題只寫三題,一題空白,但像我之前所說的,教授改的「相對寬鬆」,所以我一題拿 21 分,其它拿 10 多分!
六、「犯罪學概要」:
這科循環,我大概只聽了不到三分之一,大多是靠「自己自修」!因為平常要上班,所以無法每科都聽完循環,但是這科念起來很像「行政學」,只要了解「每一個時期」,有「哪些學者」跟他們的「理論學說」!也是挑出題頻率高的學者和章節念!所以,雖然學科陌生,但是不難念,不會有太大的「生澀感」!
肆、結語:
我想從上面的「準備過程」,可以很明顯了解「考運」有很大關係,而且平常早上也是需要上班,不過,由於有兩三年的「普考」準備經驗,讓我有「基本讀書」吸收模組,讓自己可以知道碰到「新科目」時,該怎麼「統合準備」,加上這兩個錄取率「近年來大增」!讓我幸運的上榜,我想不管考哪個類組,遇到瓶頸時,該放就放!該轉就轉!及時「下定決心」準備,最後,是能夠有好的成果的!
(1)國文: 57 分(申: 43 分;測: 14 分),
(2)監獄學概要: 57 分,
(3)法學知識與英文: 64 分,
(4)刑法概要: 45 分,
(5)犯罪學概要: 51 分,
(6)監獄行刑法概要: 55 分,
☆總成績: 54.83 分,☆錄取標準: 50.00 分
◎【大東海學員】~【陳敬昕同學】~【謹識於.大東海】!
★【錄取心得.編號】:【No.1051130(四等.監所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