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5 年前」跟「4 年前」沒考上,之後,因為一些事情困擾,就沒再考!後來,打算去準備其他考試。但是在報名時,發現「錄取名額」非常少,此時,又看到「監所」名額,非常多時,所以,就決定先報名考「監所」,但是又想到要重新準備。「心中非常猶豫」,一直到開始準備考試時,已經剩下「二個月」左右。所以,採取「一本書主義」,因為要在「短時間內」熟讀實為不易。而「大東海」老師精心整理的筆記,以及不斷更新的「時事新聞」就成為我的最佳選擇!我知道我能「準備的時間很短」,所以,我要更加專心!而「大東海」筆記裡的口訣,就成為我「短期準備」的利器,幫助在「最短時間」快速複習!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
(一)「法緒/憲法」:多做「題庫」!錯的地方「特別標記」,下次,再複習的時候,特別留意看答錯的題目!
(二)「英文」:
看看「考古題」!因為有底子,所以沒花太多時間,如果真的看不懂的人,就多留意「考古題」出現的「單字」!再不行,就全數猜一個答案、把時間放在「法緒」、「大法官釋字」、「歷屆考題」!
三、「憲法」:三合一的分數,最好要拿 60 分以上,比較保險!
四、「國文」:
(一)「作文」:「名言佳句」要背要使用!多引用古今中外名人,說過的話來「增加自己論點」的說服力!正反面例子,來強化論述自己的觀點,把「版面擴增」!
(二)「測驗」:靠之前的底子、靠運氣,沒特別準備。這科要拿 55 分以上,比較保險。
五、「刑法」:
(一)「總則法條」要背,「大東海」老師的資料、法蘭克公式、錯誤理論、刑法 1-26 條、客觀危險說、主觀危險說、重大無知說、未遂等等要熟練,並常「練習題目」!訓練自己「法感」,寫出來的東西,要像是「法律人」說出來的話!
(二)實務(判例、釋字)能寫出來,對分數有幫助,常考的能背的就背!
(三)多留意「時事新聞」,有可能成為「刑法」或「犯罪學」的考題,看到一則「社會新聞」,能夠用三階段理論思考如何判斷「是否成立犯罪」或「成立什麼樣的罪名」,對「刑法」分數,就會很有幫助。「刑法」較難,最好拿 50 分就好!
六、「監獄學」:
「監獄學」最好能和「犯罪學」、「監獄行刑法」融會貫通,也就是在讀這三科的時候,要當成一科讀。「監獄行刑法」的題目,也出現在「監獄學」,如縮刑。這三科平均要拿 50 分以上!
七、「犯罪學」:
每個「犯罪學」學說,都有數個「核心重點」,這幾個重點,考試一定要能寫出來。比較各理論優缺點、相似處、如何改善缺點!該理論對近代的影響,如「古典學派」對現代的影響等,如果看到電視新聞犯罪事件,能夠正確的用「犯罪學」的理論,解釋該犯罪事件,及如何改善能夠用自己的觀點論述更佳!
八、「監獄行刑法」:
「本法、細則」所有「條文」都要背,相關法條(少年矯正、監獄組織通則、外役監......)的「重要條文」也要背,如果還是像以前一樣,只熟讀「本法和細則」是絕對不夠的,所以,這科要拿高分的人,一定要留意一些沒考過的「冷門題目」!
九、「心得」:
「監獄學」、「犯罪學」、「監刑法」三科內容,會互考。就像這次的「監獄學」第一題累再犯。我在「監獄行刑法」有讀到,但題目出在「監獄學」。所以,三科融會貫通還要配合時事!
(一)如鄭捷在捷運殺人事件,及殺童案要能用「犯罪學」理論說明。
(二)「監獄學」處遇對策問題困境及「學者的理論」,即要能用矯正處遇的「觀點論述」。
(三)「犯罪學」要和能和時事配合,並且能用「學者的觀點」論述,並「比較理論」優缺點。
(四)「監獄行刑法」不能只有熟「本法及細則」,有越考越偏的傾向。
十、「結論」:
在準備的過程中,真的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這段期間,可能人家會對你冷言冷語,看不起你,但當你熬過來考上了,人家又會以不同眼神看著你,這種過程,猶如「寒天飲冰水,雪夜渡斷橋」。但熬過來,一切也都值得了!
因為,我原本要考別的類科,後來,覺得考「監所」勝算較大!所以,後來,才改考「監所」,但相對的「準備時間很短」,所以,我要求自己一定要把每個理論的「核心理論、優缺點記熟」!考前加強這些重點,以前念書,都怕讀得不夠,因此,貪多嚼不爛,效果反而更不好。最後,以「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共勉之!
(1)國文: 52 分(申: 34 分;測: 18 分),
(2)監獄學概要: 60 分,
(3)法學知識與英文: 64 分,
(4)刑法概要: 52 分,
(5)犯罪學概要: 66 分,
(6)監獄行刑法概要: 36 分,
☆總成績: 55.00 分,☆錄取標準: 50.00 分
◎【大東海學員】~【張友蓓同學】~【謹識於.大東海】!
★【錄取心得.編號】:【No.1051130(四等.監所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