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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特考 ~ 四等.執達員 ~ 朱婉庭

    ◎【大東海學員】~參加「司法特考」考試~ ~金榜題名~績優代表~錄取經驗談!(◎主題:要相信辛勤不斷耕耘,「時間」就會幫助自己累積功勞,直到成功的時候!→也要感謝「大東海」輔導員,給予相當多的「鼓勵與耐心」的解說,我獲得了「寶貴的經驗與資訊」,並使我滿腹「信心和勇氣」!)

    一、「報考動機」:

    我是國立大學「法律系」,在學期間,身邊許多同學的目標,都是報考「國家考試」,當然,也時常聽聞有「上榜的例子」。然而,當時,心中對於參加「國家考試」持「觀望態度」,雖沒有全心投入,但已經先「確立了方向」。大學畢業以後,於「法律事務所」擔任「法務助理」職位,扮演替公司處理「法律相關事務的角色」,過程雖然繁雜,但亦藉此機會,接觸不少「實務經驗」!過程中,累積、學習了「訴訟流程的細節」,回想起「在學時」那些生硬的「法條」時,可更深刻體會「法條」內容。但一段時間之後,了解「公務人員」與「私人企業」的不同,薪資、福利和制度,都有相當落差,於是更憧憬能進入「司法體系」工作。經過諮詢與評估,決定報考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執達員」類科。在此,也要感謝「大東海」輔導員,給予相當多的「鼓勵與耐心」的解說,我獲得了「寶貴的經驗與資訊」,並使我滿腹「信心和勇氣」!

    二、「讀書方法」:

    由於,我不是「全職考生」,整塊完整的念書時間不多,因此,必須把握所有「零碎的時間」,去彌補學習上的不足,更該妥善運用「完整的時間」,全神貫注在念書上。操作上,可以掌握一個「原則」!零碎的時間會用來做較不需要花長時間理解的部分,例如選擇題(法學緒論、憲法、國文...等等)的練習,現在「手機 APP」及「網路」都相當方便,無論是搭車通勤或是午餐休息,滑手機的時間,將其轉換為練習「選擇題」,累積起來,會發現無形中多練習了很多題目,「短時間」內也能有刺激思考的效果!降低失誤率;完整的時間,可用來準備需要花時間理解吸收的科目(專業科目),比如說假日一整天,可以將時間切割為早、中、晚,分配上,我是將「最困難的部分」規劃在「早上」及「晚上」閱讀,「下午」選擇較拿手的科目(個人習慣,可自行調整),而每一次開始「新的進度」前,一定要複習前一次閱讀過的內容,讓讀過的內容,成為「深層記憶」!準備過程中,也常遇到各種不同的「挫折」,也時常覺得書讀不完,這時,我會允許自己放輕鬆,什麼都不要想,做喜歡的事或是去運動也很好,更不要未得先慮失,杞人憂天。也要相信辛勤不斷耕耘,「時間」就會幫助自己累積功勞,直到成功的時候!今年能順利「榜上有名」,感謝家人的鼓勵與支持,體諒我需要安靜的「讀書環境」,就配合我不大聲講話,理解我並給予我「力量與決心」!也勉勵還在準備的同學,當你難過沮喪的時候,可以想想家人對自己的期許,再振作起來!想想都辛苦撐到這裡了,沒有理由不繼續向前,看看未知旅途中的風景,「最初」期待看到的風景!

    三、「各科準備方法」:

    (一)「法學知識與英文」:

    「法學緒論」與「憲法」的準備方式,就是利用生活中,各個「零碎的時間」,把不同考試的相關「歷屆試題」都拿來練習,錯誤的把答案記起來,其他選項的連結,也要熟記;「英文」是每天閱讀「英文雜誌」,基本上,掌握「單字」的意思,在作答時,就會比較輕鬆!

    (二)「國文」:

    「國文」在「選擇題」上,沒有特別準備,就是偶爾看看「高中的課本」和「參考書」;「作文」則是必須經過「時間累積」教材!故可藉由閱讀「喜歡的書籍」,將字句優美的部分,寫起來「備用」;有「基本分」了,心有餘力再求將「內容充實」!

    (三)「民法概要」:

    「民法」共分為「五編」,我的準備順序,是「親屬編」、「繼承編」、「總則編」、「債編」、最後,是「物權編」,由於「親屬及繼承編」內容相較於其他,更容易理解,且投資報酬率亦較高!所以,先準備;「總則編」全部的法條都要記熟;「債編」及「物權編則」是先將「萬年考點」讀熟!有時間,再準備其他細項。在此,也要感謝「大東海」「民法」「蔡世毓老師」的教學,他於上課時,補充了非常多「實務見解」,可以省下很多找資料的時間,內容應付考試一定足夠!

    (四)「刑法概要」:

    「刑法」「總則編」於「歷屆試題」出現過的都要熟,「分則編」準備方式是幾乎把全部的罪名、構成要件和實務見解都記起來,才不會考試時寫不出來。也感謝「刑法」「王老師」的教學,每次上課,都會帶同學練習考題,養成強迫「練習考題」的習慣,可以「大幅提升」作答能力!

    (五)「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本科內容「非常繁雜、既深且廣」,準備起來,相當不容易,是最頭痛的科目,準備方式,是將「考古題」都練習過之後,讀書時整理「歷屆未考過的部分」熟記,並搭配一本「解題書」整理的重點來練習寫考題!

    (六)「強制執行法概要」:

    強制執行法的「法條」數較少,因此,每一條都有可能成為考題,故考前一定要瀏覽全部「條文」,加深印象!練習近年「考古試題」外,也是搭配「解題書」,「背擬答」可以提昇解題技巧!

    ◎我的優異成績~朱婉庭(司法四等,執達員):                  准考證: 20410☆☆☆

    (1)國文: 66 分(申: 48 分;測: 18 分),

    (2)民法概要: 51 分,

    (3)法學知識與英文: 74 分,

    (4)刑法概要: 49 分,

    (5)強制執行法概要: 51 分,

    (6)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62 分,

    ☆總成績: 58.83 分,☆錄取標準: 57.83 分

    ◎【大東海學員】~【朱婉庭同學】~【謹識於.大東海】!
    ★【錄取心得.編號】:【No.1051130(四等.執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