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長的考試之路,不要放棄就有希望!當你停下來腳步,就等於失敗,我本來預計要「花三年」來考「司法特考」!堅持到第二年後,於今年 12 月 3 日,看到考選部榜示,確定錄取「司法特考(法警)」之後,心中的大石,終於落下,因為我已經做到了!
參與「司法特考」,腦筋必需要靈活一點,雖然,有部份是死記的內容,但要能活用,才是關鍵,第一次考試時,我幾乎用死記來面對,一天讀「八到十小時」的書,但面對考試題目時,由於,考題幾乎偏實例題,我幾乎一籌莫展,分數出來,也是慘不忍睹,此後,天天學著檢討跟糾正缺點,以「第一次考試」為基礎,做全面性的檢討,檢討如下:
一、首先,寫字方面,練到整齊迅速:
自己寫的字有點醜,聽了「大東海老師」的建議,字不一定要太好看,但最少要保持「整齊」就好,字也別太小,可以買「考試紙」練習,寫字的「速度」也很重要,「一題」最好要寫滿「一面半」的紙張,多練習,一定能達到標準,寫得整齊又迅速!
二、「司法」的讀書是重「質」是首要,而重「量」是次要:
不是讀書時間很長,就能保證能考上,而是在於,吸收與消化了多少書的知識與內容,能否運用自如,適時的放鬆是必要的!今天讀到不能理解的,也沒人可以請教的話,不要強求,先把它標記下來,可以跳別的科目,或跳到後面讀,有可能得到了其它的啟發後,回頭再看,會有不同的理解,當你對科目內容,有了真正的理解,一天就算只讀三、四小時,也贏過埋頭苦幹八小時以上的自己,每天學著比昨天還要「進步一點」即可,而我平時是讀「六至八小時」左右,考前一個月,縮到「五至六小時」,我認為平時已經有盡力了,就讓頭腦稍為放鬆一點!
三、請製造壓力與誘因:
國考的路雖辛苦,但是成功的喜稅,是無法言喻的,如果朋友多的人,在讀書期間學著「閉關」吧!「成功是孤獨的!」,這張紙,貼在「大東海(花蓮分班)」的牆壁上,不經意的看一眼,多盯嚀自己,別人在玩樂的時候,你在念書,就是贏過別人的地方,雖然,放鬆是必需的,但前提是,不影響讀書的進度,而「讀書計畫」,不一定要定太長久,可以一個月、一個月的安排,對於科目較困難的,可以跟簡單的同時讀,不要把困難的,都擠在一起,影響自己讀書的興趣,上課提到的法條,一定要了理解它的意義,「考古題」寫到的法條也要熟,考前「二、三個月」最好要準備完並複習,考古題在讀書期間時,就可以慢慢練習了,不要強求完全記下來,最少有印象即可,以利往後的複習,此謂是「大東海老師們」所說的「積小勝為大勝」!
四、讀書環境也是重要因素:
個人是滿喜歡「圖書館」跟「大東海」的讀書氣氛,讓自己定下心、全心全意的讀書,就是好環境,看到同學讀書,也會受到鼓舞,讀累了就睡,倦了在附近散散步,國考是漫長的路,找出屬於自己的讀書方式與環境,才能不斷的超越自我!
五、以下,為考試「申論科目」的準備經驗分享:
(一)「行政法」:
「大東海~陳傑老師」上課的內容,已經足夠應付了,「陳老師」的方式,非常適合考「申論題」的考生,多手動抄黑板,而上課內容由淺入深,而「司法四等」的「行政法」難度並非三等難,不用準備太深,在基本行政法架構,都認知具備下,多練習所有「(四等)的考古題」即可,「行政法」博大精深,前一次的分數,拿了不錯,而我今年因為準備有點深,反倒忽略了較淺的內容,只能說,反覆練習「基本題型」會比較重要!
(二)「刑法」:
我一開始,是看「大東海王老師」的教學,他上課的方式很適合新生,教得淺顯易懂,法條方面,只能自己多記,「條號」跟「構成要件」看王老師的書,會更好記,而有基礎的人是可以考慮「趙老師」的上課方式,只要帶「一本小六法」跟筆記即可,而「大東海」這兩位老師,都會教「申論題」的寫法,只記一種老師的寫法就好,而「刑法」是裡面,最好拿分,但也是難拿高分的科目,所以基本分是一定要拿的!
(三)「刑事訴訟法」:
這門科,原本我是最弱的科目,但感謝「大東海趙安老師」的教學,讓我有了基礎,「法條方面」要用很多老師,所提到「組合式的記憶法」,由於,法條很多內容又複雜,真的不適合一條一條記,而這門科目,難在不能死記,「訴訟程序」合法的判斷知識是此科基礎,法條不用記得很熟,但「重要關鍵字」一定要記住,條號一定要知道在那裡,釋字要順帶提到,條號、釋字的內容可以很簡略的提重點,而加分的關鍵有「實務見解」、「立法目的與基礎」,以實務見解為重,我在記憶有限情況下,沒記字號,像「台上○○○號」,考試中只有提「字號內容」的大概,而對應到這個只是「四等考試」,並不用記得太細,「立法目的」則是要記一些「專有名字」怎麼來的,像「緘默權、權衡理論」之類的,有時了解的內容,只能拿到基本分,想要越接近滿分,就得額外去寫出「它們有關的內容」,很幸運的!我在這科拿下了高分!
(四)「法院組織法」:
這科,我是聽了「大東海陳薇老師」的教學,這科,算是裡面比較「偏死記一點的科目」,不過,這二年也慢慢都偏靈活的「實事題」,所以,不能夠完全死記,基本要先記法院組織法外,「法官法」已是必讀,而且,「法官法」優於「法院組織法」的情況下,即使有些題目,只提「法官法」,仍然能拿不錯的分數!而想要「拿高分」的話,兩個法都要提到,以「法官法」為主,而「法院組織法」的條號為輔,釋字一定要熟記,因為本科目能提到的釋字太少了,另外「加分的關鍵」,就在於其它法院的組織法(像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等等....),它們的相關條文有寫進去,也會加分(相同之處僅寫條號即可),而這些加分是要自己去準備的,老師只是讓你有概念,另外「法官法」裡面,有些的「立法目的」,有空可以多閱讀,因為,這些是「小題大作」的加分關鍵!
(五)「第二試(體能測驗)」:
體能測驗,考生準備的時間「有一個月」已經足夠了,平時沒運動的人,天天適量的運動是必需的,因為,要在指定時間內,測完需要練習的,尤其是在「冬天寒冷」的時候,要讓自己身體適應一下,臨時抱佛腳,只會造成反效果,但也不能太操之過急,天天練慢跑,「二、三天」練一次測驗的跑步時間即可,平時有在練體能,就不用太擔心了,只是也要「定時」測驗一下自己,男生最好是能把成績,縮短在「5 分」左右,因為考試時,會有些不確定因素在,比方搶跑道,或過於緊張、身體不適等,都會讓時間增加,考前一、二天,盡量讓自己的腳休息,不要跑得過量,讓自己調整到最好狀態即可,而我平時讀書累了,會挑一點時間,到外面慢跑或做有氧運動,所以,面對這第二試,並沒有太大的困難,在四分半內,就完成此測驗!
六、「多做額外的準備」:
「司法特考」的「申論題」分數,給的很明確,寫錯,就是只給一分,稍為有提到相關法條,頂多二、三分的筆墨分數,「半對」只有八到十分為基準,而有寫到「核心的情況下」有機會拿到十四至十八分,而要拿「二十分以上」,就得靠自己額外去做準備!「一科四題」要全對比較困難,因為,一定有一至二題是很難,或冷門的題目,所以考古題除了熟之外,最好在多找一些加分的內容,因為,普通考生對於「考古題」的寫法應該大同小異,而這方面,能夠多比別人拿到分數,也是「很重要」的!
考試的第一天,我考得並沒很好,「國文」的「作文」,寫了有點偏,成績真的不好看,考差了!而「英文」這科目,我本身準備有限,成績很不理想,雖然,「法緒」拿的分數還算高的,但是這兩科合起來,比別人少拿了有十分左右,下午的「行政法」也沒寫到題目核心,而沒考好,第一天的成績,整體下來是完全不及格的,心情有點灰心,因為,有時緊張會忘掉怎寫,而考完後,才又想到如何切題,但第二天,我仍然還是去考,心中感覺,雖然可能這次沒機會了,而我抱著最少總分不要太難看,也許這樣的心情,讓我沒這麼緊張,沒放棄後面的任何一個科目,結果第二天的申論題,雖然比以往難,但反而拿到了不錯的分數,讓整個成績起死回生的情況下,擠進錄取名單中,只能跟大家說一、二科的分數拿低了,也不要放棄,因為後面得了高分,也是有機會的!
最後,還是感謝「大東海」提供很好的環境讀書,提供了,我「往上爬的階梯」,要不要往上爬,還是要看自己,這二年,雖然有工作了一段時間,但工作時,還是會找一點時間去讀書,不過,常深深體會到基層的辛苦與無奈,更堅定自己考「司法」的目標,幸好,之前就有報了「大東海的永久免費保證班」,所以,回來念書的也不用什麼額外的開銷,如今考上了!心中充滿了感激與喜悅,邁向人生新的道路,再次,感謝「大東海的老師團」的教導與「大東海的輔導員」的服務!
(1)國文: 47 分(申: 31 分;測: 16 分),
(2)行政法概要: 34 分,
(3)法學知識與英文: 60 分,
(4)刑法概要: 53 分,
(5)法院組織法: 74 分,
(6)刑事訴訟法概要: 72 分,
☆總成績: 56.67 分,☆錄取標準: 56.17 分
◎【大東海學員】~【吳德軒同學】~【謹識於.大東海】!
★【錄取心得.編號】:【No.1041130(四等.法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