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尋找職業」至本次「金榜題名」的「心路歷程」!我是還在就讀,某「教育大學中文系」的「大四生」,有修「國小教育學程」,原本打算畢業後,要考「公立國小教師」,但發現,因為「少子化」的關係,現在,「國小老師」的缺額愈來愈少,「教甄」相對不容易考上,再加上我們「大學」畢業後,要先去「國小實習半年」,之後,再去考「教師檢定」,拿到「教師證」之後,就成為「流浪教師」!必須考上「教甄」,才能成為正式老師!等於,說會有將近「一年」左右,是沒有薪水的。對我來說,我沒辦法「一心二用」,又打工又唸書,這樣,心力及體力,會「負荷」不了,所以,為了一畢業,就能「賺錢」養活自己,我想了很多,除了,「老師」之外的出路,最後,決定像我「爸爸」一樣,當「公務員」,在「大二下學期」,我專心投入,準備「公職」的行列!
一、之所以會選擇,「司法特考(五等)」的「庭務員」,主要有以下考量︰
二、我本身不是,「法律」相關科系,沒有寫過「申論題」,所以,「四等」的考試,我沒把握,「三等」的考試,更是要「大學畢業」才能考!
三、比起其他的「五等」考試,我發現,「司法特考(五等)」的「錄取率」,「高」於一般的「行政」類科!
四、「司法」單位比較獨立,比起「行政」單位,更不受干預!
五、「庭務員」跟「錄事」的考試科目,差在「法院組織法」及「法學大意」,我覺得,「法院組織法」比較好唸,「法條」只有一百多條,細心一點,要拿到「滿分」,不是難事!
綜合以上所述,我認為「庭務員」,是我比較有機會考上的類科。由於,我在「大學」所學與我要考的科目,沒有關聯,因此,勢必「重新開始」,我會利用空堂及午休時間「K 書」,正確來說,準備考試期間,幾乎是,一有空閒時間就是「唸書」,儘管下課時間,只有短短的「十分鐘」,但是,「累積」一整天的下課時間,就等於多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唸書,有的時候,還會趁老師上課的時候偷唸,回到家吃完飯之後,會從「七點唸到十一點」,平均「一天」,可以唸書的時間,大概是「六小時」左右。距離「第一次」考試,比較匆忙,只有「四個月」的時間,成績出爐,總平均差了「4 分」,算是不多也不少,加上家人鼓勵我,「再接再厲」,讓我燃起,一定要考上的「決心」,就這樣,用同樣方式,再準備了「一年」,在我「大四上學期」,順利考上!
六、「準備方式」及「上課心得」︰
(一)「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由於,沒唸過「民法與刑法」,當初,要考這科時,我也在思考,連「實體法」都不會,如何把「程序法」唸好?可是,因為,時間不夠的關係,我沒辦法,先唸完「民法、刑法」再唸「訴訟法」,我決定,還是直接攻「訴訟法」。
(二)我的第一步驟是,先唸「白話六法」,把「法條」一條一條的搞懂,之後,再把筆記寫在書上面,方便我隨時翻閱,增加對「法條」的熟悉度,「五等」的題目考很「細」,一定要把每一條「法條」,澈底搞懂及「牢記」,才能一看到題目,就知道答案!
(三)等到對「訴訟法」有深入的認識後,我才開始寫「題本」,但是,我發現,寫愈多題目,挫折感愈大,尤其是,在寫「民訴」的題目時,我原本以為,已經搞懂的「觀念」,卻還是一直寫錯,或是總「遺漏」很多該記的地方,我反覆思考後,得出一個「結論」︰我並沒有,真正把「訴訟法」唸通,我只是在死背,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只是在浪費時間!
(四)因此,我決定,要去「大東海」,聽看「數位影音視訊教學課程」,聽了,大東海「陳薇老師」的「民事訴訟法」,我終於「茅塞頓開」,大東海「陳老師」的聲音很好聽、又講解的非常「仔細」,常常提醒我們「重點」在哪裡、有哪些「法條」必考(結果,真的都有考出來),甚至,幫我們圈出「關鍵字」,讓我對「法條」的印象,更加深刻,最讓我感到「受用無窮」的地方是,大東海「陳老師」,會把「民訴」跟「民法」做結合,雖然,我是「民法」的門外漢,但是大東海「陳老師」,「深入淺出」,又「精闢」的講解,讓我連「民法」都能一下就「融會貫通」!
(五)大東海「陳薇老師」,也會比較「民訴」和「刑訴」的差異,使我本來,搞混的「觀念」通通弄清楚,也注意到,很多「民訴」與「刑訴」,相似又不同的地方(這些就是「考點」),上完大東海「陳薇老師」的課,讓我感覺,雖然,只買了「民訴」一科,卻好像,連「刑訴」也上完了一樣,簡直賺到,因此,最後順利,拿到「訴訟法」「滿分」,也成為我「上榜」的關鍵!
我很感謝,「大東海」用心,為我們準備「數位影音視訊教學課程」,及大東海「陳薇老師」,專業的把「觀念」傳授給我們,如果當初,我沒有買大東海的「數位影音視訊教學課程」,可能現在都還在自己苦讀,我體會到,「大東海師資」,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大東海「數位影音視訊教學課程」的方式,也讓我能有「自由調配」自己的時間,隨時有問題,都可以聽看大東海的「數位影音視訊教學課程」,因此,我認為,選擇大東海的「數位影音視訊教學課程」,是最正確的決定!也是「上榜」的捷徑!
(1)國文: 80 分,
(2)公民與英文: 74 分,
(3)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100 分,
(4)法學組織法大意: 100 分,
☆總成績: 88.50 分,☆錄取標準: 86.60 分
◎【大東海學員】~【孫婷萱同學】~【謹識於.大東海】!
★【錄取心得.編號】:【No.1041130(五等.庭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