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報考「地方特考(四等)(南區戶政)」,很幸運,在八個錄取名額中,名列第四名,分享一些準備的方式,希望,可以提供還在準備的考生一個參考的方向:
各科準備方式:
一、「國文」:
國文這次作文考 52 分,選擇題 18 分共 70 分,國文基本上我沒什麼準備,就是憑高中之前累積的經驗,下去作答,因為國文較難在短期間累積實力,建議同學,是以平常多看文章的方式來準備,比較不會有壓力而有成效;作文方面,則是多背些成語,隨時套用在文章中,我認為閱卷老師大部分很喜歡這種寫作方式。
二、「法緒及英文」:
這科考 86 分,「法緒」及「英文」各錯一半,「英文」部分,我還是以高中前所教的為基礎,下去作答,並沒有特別準備,而且,也不好準備,因為,考試範圍很大,無從準備起;而「法緒」部分,除了「陳老師」所教的一定要特別複習外,「公司法及勞動基準法」是近年來熱門的考題,花一點時間準備應該會有不錯的投資報酬率。
三、「行政學」:
分數為 86 分,「行政學」主要是參考「張老師」及「林老師」兩位大師,所撰的書籍;但是最近發現考題,其實越來越活,必須要思考才有辦法作答(或是其實不知道是從哪本教科書出來的),這科就必須要多融會貫通,才有辦法拿高分。
四、「行政法」:分數也為 86 分,考得不是很理想,題目並不難,很多都是法條題寫錯,各項行政法規看熟應該都可以拿到不錯的成績。
五、「戶籍法規」:
分數為 83 分,「戶籍法」這次考的範圍並不大,都在前 50 條範圍內,不過我的準備方法,是把「戶籍相關法規」每條含條、項、款都背起來,應試時寫出來,閱卷老師比較會給高分,另外條號的寫法我都是照法條上的寫法寫作,如寫為第二十七條而非第 27 條,據說比較老的老師,會比較喜歡這樣的作答方式。
六、「民法親屬篇」:
這科為 56 分,這一次「民法」出的很偏,考了自由處分金以及別居的概念,一般老師上課,比較少提及這段內容,我平常是以我妹之前買的一本律師考試用書下去準備,對於這兩題,其實都有著墨到,而且各派不同學說,都有做比較,不過,因為是很冷門的考題,我也只有部分印象,寫出來,就沒那麼完整,分數自然就不高;所以,給一樣準備「戶政」的同學建議就是要加深「親屬篇」的廣度,至少不會考題出來連個邊都沒有。
最後,感謝父母親願意並支持我一年多的時間,全職準備考試,也感謝妹妹在我疲倦的時候給我鼓勵;感謝「大東海」的各位名師:「陳老師」、「郝老師」、「民法蔡老師」、「親屬蕭老師」等,你們的上課內容,讓我在考試時能得心應手;感謝「大東海補習班屏東班」的鈴鎔、記霞、婷婷輔導員們,每次都很辛苦幫我服務、介紹上課用書及老師,讓我在「大東海補習班」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再次謝謝你們!
(1)國文: 70 分 (申: 52 分,測: 18 分),
(2)法學知識與英文: 80 分,
(3)行政法概要: 86 分
(4)戶籍法規概要: 83 分,
(5)行政學概要: 86 分,
(6)民法親屬編概要: 56 分,
☆總平均: 76.83 分,☆錄取標準: 73.83 分,☆榮獲第四名
◎【大東海學員】~【曾翊寧同學】~【謹識於.大東海】!!
★【錄取心得.編號】:【No.0981226(四等.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