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家考試」準備歷程,與職志設定:
在考量工作安定需求,與受「家妹的「公職」規劃」的影響,唯有當個,「公職人員」或「公務人員」,才能有「穩定的工作職涯」和理想的「優質生活」!加入公務體系(手段),「服務國家或政府的政策」與「服務公眾」(目的、目標),成為個人的職志!在家人的鼓勵與支持下,毅然辭掉「叢林遊戲」的工作,投入「法規」與「社會科學」的學習,成為「一般行政」和「一般民政」、「關務特考(四)」、「國營聯招」的「全職」考生,儘管「連連擦棒的挫折」,經多年的「努力」與「策略修正」,始能運用「科際整合」,幸運地達成參與「公務體系」的目標!
貳、「國家考試」準備的資源,與考生應試態度:
感謝大東海「王牌教授群」的專業指導,以「大東海」的「永久免費保證班」的好制度,除可供學員自主地,從事「終身學習」規劃外,透過輔導員的協助,更使學員及早,「能有效能地學習」,並「有系統」地,建立「專業能力」,進而具有邁向「目標的策略」及其「修正」與「貫徹力行的驅動力」!回首檢視歷程,還真像在攻一座「聖山」,有「成長期」,「成熟期」以及「奪標期」!當您正在準備「國家考試」,每個決策,都是可敬的選擇,都要承擔風險的考驗,尤其「機會成本」,或取捨下的「最高代價」以及,「承受孤獨的練功期」,只要「不忘初衷」,與「職志目標」相砥礪!誠如「公共行政學」的「期望理論」的內涵,相信努力的投入,將會有績效,並可能有相應的報酬的(工作穩定),因此,要不斷地激勵自己更上一層樓!朋友,未來您也將自我實現(攻頂)!
參、「國家考試」準備策略,與各科讀書心得:
一、「國家考試」準備策略:
(一).「資訊蒐集原則」:教科書「一本」為主,「其他」為補充!
(二).把握「最有效率」的時段:
投入學習與再學習;或投入「法律爭點」,或例如,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會議決議,的研讀、整理工作!
(三).「效率差」的時段運用:「英文」單字背誦、「考古題」「選擇題」練習!
(四).投入「再學習」必要性:
對於「有潛在成長空間」的科目(分數與預期有落差者),及早規劃新一輪「再學習」!例如,像在搭雲霄飛車的「政治學」,強化弱勢學識,預防重於治療!
(五).「社會科學」學習的反覆性功效:
誠如「陳傑」教授於「行政法」導讀的提醒,再次的,運用「預習」與「複習」的力行,對「行政法」的法感基礎,以及「行政法」原理原則,將提升成為學員在行政上裁量與專業能力!
(六).善用「科技整合概念」探討行政問題:
對於一問題的解決,或內/外部需求滿足的目標之獲致,透過「多元學科」觀點的探究,可提升技術性(作業性)、人際關係(管理面)、概念性(策略性、整體性)等專業能力!
(七).不執著於特定考試:
本人,原多年執著於「一般行政」「高普」的目標上,於「關務四特」考後決定轉考「普考」「一般民政」,面對「高普」考試的高張力壓力下,如何「短期」加考科目的準備,具有相當挑戰性,結果顯示每種考試,都有其可能性,關鍵在掌握機會!
二、各科讀書心得~「共同科目」:
「法學緒論」:「陳傑」教授精闢的版書、「大法官解釋」與相關補充資料、「歷屆申論題」解題架構,和區別實益多面向的架構指導,使學員能快速熟悉「行政法規體系」,範圍包括「行政組織」、「作用法」(行為法)、「行政法總論」、與「行政救濟」的實務;「英文」的準備,單字的認識,以 TOEIC 入門為主,廣泛複習與記憶,「托福」的閱讀測驗為輔;「憲法」的學習,從「駱碁教授」的指導與介紹「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的沿革與制度入門!
三、公務人員考試~「專業科目」:
(一).「行政學」:
「申論題」的準備,以「蘇靖堯」教授指導為主,以提升題示「概念」的審題能力;「選擇題」的準備,以「王教授」的精簡解析為要(建議 for 初學者)!
(二).「行政法」:「申論題」與「選擇題」的準備,以「陳傑」教授、「陳薇」老師、「許杉」老師授課內容,為奠定「基礎」之鑰!
(三).「政治學」:
「申論題」答題架構與內涵,以「郝強」教授授課內容為經,準備上以「王業立」教授的教科書為緯,輔以「彭懷恩」教授的教科書,為入門工具,以「釐清概念」的定義與區別!
(四).「地方自治」與「政治」:
「申論題」架構與相應策略,採「王老師」老師的教材為主,並運用「公共政策」的「申論」要點,認定「政策問題」、「策略分析」、「優缺點」與「相應改善之道」!注意時事問題,納入考題可能性!
肆、「公職人員」其他考試的「準備心得」概要:
(一).「關務四等」「一般行政」,目標:以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二).「企業管理」:「申論題」與「選擇題」的答題架構與解題,均以郭教授課內容為主!
(三).「經濟學」:「申論題」的答題架構與解題,以陳教授授課內容為主!
(四).「管理學」:「申論題」的答題架構與解題,以「企業管理」內涵為主,輔以自行整合「行政學」與「企業管理」,揉合其要點申述!
(五).「國營事業」職員聯招,目標:以取得「國營公用事業」的依法規雇用的「正式職員」資格!
(六).「企業管理」:同上述!
(七).「經濟學」:同上述!
(1)國文: 51 分(申: 35 分;測: 16 分),
(2)政治學概要: 69 分(申: 29 分;測: 40 分),
(3)行政法概要: 88 分,
(4)法學知識與英文: 80 分,
(5)地方自治概要: 78 分(申: 36 分;測: 42 分),
(6)行政學概要: 74 分,
☆總平均: 73.33 分,☆錄取標準: 73.17 分
◎【大東海學員】~【吳宗哲同學】~【謹識於.大東海】!!
★【錄取心得.編號】:【No.1050713(普考.一般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