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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不動產、交通、運輸、鐵路、捷運】 ~ 【 普考.地政 】 ~ 【 吳昇祐 ~ 錄取經驗.讀書心得 】:

    ◎【大東海學員 (吳昇祐) 】: 參加(113年07月05~09日)~「普通考試(地政) 」~(113年9月18日放榜)~金榜題名~績優代表~錄取經驗談!(◎主題:「大東海補習班」老師給的建議是:先給出「一個大標題」,再附上「搭配解釋的小標題」,讓閱卷老師好閱讀!比較可以拿到一些同情分或墨水分!因此,考前最好「多看題目、熟悉題目」,而非一直看課本背法條!)

    【壹】、各位學弟妹們:

           首先,還是要感謝「大東海補習班」的輔導員們,除了備考期間,每日到補習班報到聽看課程,還會通知高雄班有哪些現場課程可以上課,以及即時通知報考資訊等,真得非常謝謝!由於我是非本科系出生,對於「土地相關法規」也是一知半解,所以,我先以土地的母法「土地法規」為入門課程!

    【壹】、科目準備:

    一、「土地法規」:

    主要把老師黑板的重點寫起來,首先以能夠理解老師在講甚麼即可,而不是急著去死記法條,一輪課大概是「12 堂」左右,要記得把老師跳過沒有上的部分,請輔導員替你開前幾輪的課程補上,才會是完整的學習完(任何科目都是)。念「土地法」就像拼拼圖一樣,是一個區塊一個區塊拼湊起來,所以剛開始會覺得不太習慣是正常的,聽過幾輪下來,才比較可以掌握每一章節的內容後,再開始背法條會事半功倍。例如:去年開始實施的「平均地權條例」中,「打房相關法規」,要記得比其他章節熟,因為題材比較新,屬於「熱門考題」! 

    二、「土地登記」:

    地政相關人員入公職後,比較常用的科目,大部分會分發在「地政事務所」,現在與「土地法規」合併一起考試,但這一科還是要花時間準備。此科目會有較多的專有名詞,牽涉的相關法規也較多,如「農業發展條例」、「地籍清理條例」、「祭祀公業條例」、「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等,先了解專有名詞的意思,再去記各個細項內容。此區塊比較常考的部分,如「土地複丈」及「建物複丈」,需要花更多心思來準備!

     三、「土地利用」:

    這門科目,與「高考」的「土地政策」準備方向差不多,「國土計畫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等法規需要背之外,我認為需要多聽課程。老師對於現況「不動產政策」做出的評論,經過反覆多輪影帶課程後,會比較理解。此門科目與時事會比較有關係,因此需要多關注新聞與各法條的關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極端氣候」、「成長管理」、「地上權住宅」等議題),國家考試也可能會考:對於此議題的想法及政策的影響,要注意的是,影響並非只是單一層面,有可能是正向影響及負面影響,都需要作出說明以及個人的看法。

     四、「土地稅法」:

    「土地稅法」考題會出現在「土地法規的第四章節(土地稅)」,因此,該科目也是需要讀。除了「土地法規」會提及原規定地價、原地價、公告土地現值等當作基礎,在稅法或入職後,會需要計算「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甚至是「房屋稅」、「契稅」等,雖說不是財稅行政那樣熟悉,但大致的架構,也是要了解。該科今年新修正的「屯房稅」就是首要讀熟的部分!

     五、「民法」:

    地政類科的考題偏重在民法「物權編」的章節,最為常考的是抵押權的部分。我認為初學先以聽得懂為原則。老師上課時會有許多案例,再搭配查詢法條去解題目,至於過去的判例,雖然已經不具等同法律效果,但還是有些相對重要的可以利用,例如,違建取得事實上實質處分權、出賣人出賣之標的,是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等,這些就需要背起來,運用在申論題中,多次反覆的看加深印象!

     六、「法學緒論」:

    有點類似「法律的知識」,考前當作閱讀,相較前面的科目,可以不用特別耗費大量時間,但是絕對不可以因為該科是考選擇題而選擇不讀,不然考試出來的分數會讓你失望,「普考」是算各科的平均分數,很有可能,會因為共同科目成績太差而沒有上!

    【壹】、結語:

    考試時,以一個平常心態應考,拿到試卷題目時,請先多閱讀幾次,確定考試題目要問甚麼?有幾個問號,再給出對應的法條以及要敘述的內容。「大東海補習班」老師,給的建議是:先給出「一個大標題」,再附上「搭配解釋的小標題」,讓閱卷老師好閱讀,比較可以拿到一些同情分或墨水分!因此,考前最好「多看題目、熟悉題目」,而非一直看課本背法條。希望還在努力的「學弟妹們」,日後也都能夠金榜題名,大家加油!

    ◎我的優異成績:吳昇祐(普考,地政)                       准考證: 42870☆☆☆

    (1)國文(作文與測驗):66(:50分;測:16)

    (2)土地利用概要:54

    (3)土地法規概要:43

    (4)法學知識與英文:48

    (5)民法物權編概要:46

    ☆總成績:51.40分,☆錄取標準:51

    ◎【大東海學員】~【吳昇祐同學】~【謹識於.大東海】!!

    ★【錄取心得.編號】:【No.1130705(普考.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