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原民特考 ~ 【四等.民政】 ~ 【吳嘉偉~ 錄取經驗.讀書心得 】:

    ◎【大東海學員(吳嘉偉)】~參加「原住民特考(一般民政)」考試~ ~金榜題名~績優代表~錄取經驗談!(◎主題:因為「父親的驟逝」,讓我在那年準備的不是很順心,並僅差一名落榜,經過「幾個月」的努力後,我考上了「原民特考(四等一般民政)榜首」!榜單,剛好在父親生日前兩天,寄達到我手裡,我拿著「成績單」,在父親生日這天,到他面前,並跟他說!「爸,我做到了!」)

    我在決定參加「原民特考」時,我馬上選擇了「大東海補習班」,我在「大東海」補習了三年,而在準備考試的這段期間,家裡遇到了很多事,在「八月父親驟逝」,家中經濟瞬間斷了線,父親一直盼望著,身為大哥的我,能夠「考上公職」!並擔起身為大哥的責任,因為父親的驟逝,讓我在那年準備的「不是很順心」,並在那年考試僅差一名落榜,經過幾個月的努力後,我考上了「原民特考(四等一般民政)榜首」!榜單,剛好在父親生日前兩天,寄達到我手裡,我拿著「成績單」,在父親生日這天,到他面前,並跟他說:「爸,我做到了!」
    以下,是我的準備方式:

    一、「國文」:「選擇題」可以多利用多餘的時間,讀高中的考試試題,「作文題」基本上「第一段」跟「最後一段」內容相互應,字要清晰明瞭!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

    「憲法」基本上,法條要都看過一遍,多看「大法官釋字」,狂練「測驗題」!「原住民法規」注意「原住民時事」,多練測驗題,要注意有「更新過」的法條,「英文」抽時間背背單字,考試時,文章題的答案,幾乎在文章內容,都找得到!

    三、「行政學(大東海~蘇靖堯老師)」:

    上課、複習、練習,考前三個月,我都是練習測驗題和歷屆試題,常錯的題目要特別注意,考試期間,要多多注意「常錯的題型」,更要注意考試問題裡的小細節,通常會改個一、兩個字,讓你大意而選錯答案!

    四、「行政法(大東海~伊藤許杉老師)」:

    上課、複習、練習,跟著老師的進度,「法條」要理解、熟讀、練習,「大法官釋字」要多看,也要多注意修法的法條!

    五、「政治學(大東海~郝強老師)」:

    申論題~上課、複習、背誦,「政治學」在讀的過程,你要理解,在閱讀的過程中,要將課本分章詳讀,要讀熟到,想到哪章,就知道大致的內容,最後,再把整個章節,用自己方法貫穿起來,從「大標~中標~小標」,至於加分小技巧~多背學者的「英文原名」,段落要清晰~前言不超過三句~內容把握會寫的,不確定的就不要寫上去,結語不超過三句。「測驗題」多練習題目,歷屆試題,把錯的題目觀念要釐清。

    六、「地方政府與政治(大東海老師)」:

    申論題~上課、複習、背誦,要將課本,分兩部份讀,「第一」是學理、「第二」是法條,兩個的閱讀方式,都是「先理解、再背誦」,題目提到學理時,要應用法條舉例,提到法條時,要應用學理舉例,切記!「地方自治法條」要讀熟,相關法條重要的,也要讀熟,寫的過程中,「條號」能寫出來的就寫出來,不確定的不要寫上去!也要多注意「時事新聞」。「測驗」多練習題目、歷屆試題,注意題目中的小細節。

    因為,自己已經在「原民考試」,花費了「四年的時間」,有好幾次,感到疲憊,而想要放棄考公職,父母親在聽到我的想法時,卻對我說:「如果你願意放棄,你所努力的結果,那你就放棄!」聽到這句,我瞬間,覺得我不該將所有努力的「時間、金錢」通通拋棄掉,這樣太對不起自己與家人了!

    所以,我在「考試」準備上可以說是卯足了全力去做準備,在放榜那天,我心情跌落谷底,看見自己不在榜上,我沈澱了好幾天,我又再度,跟家人談說:「因為父親離世,我想要暫時停止考試的事,先去工作賺錢。」母親卻說,父親曾說過:「我怕的,不是孩子們考不上,而是怕他們說要放棄!」聽到這段話,我驚覺,我不該浪費時間在這裡,我更應該繼續準備「2015 年」的考試,所以,在 2015 年的考試,內心格外的緊張,我不允許自己再失敗,我得對「家人的期待」和「自己的努力」有個好交代,所以,不要怕自己考不上,要將想放棄的心,丟到腦後!然後,在準備期間,一定要告訴自己:「別人可以考得上,不要覺得自己考不上,你可以的,加油!!」

    在考試前夕,要讓自己有充足的休息,要不然,隔天可是會因為「精神狀況」而腦袋打結,不要害怕試題,在面對「申論題」時,將時間分配好,不要一昧的,將時間分配到「申論題」,要不然,在面對「選擇題」時,可是會因為時間不夠,而讓自己緊張出錯,只要讀的熟,並且理解,然後,在閱卷時逐字閱讀,才不會掉入試卷的陷阱裡!

    ◎我的優異成績~吳嘉偉(四等,一般民政):                  准考證: 50240☆☆☆

    (1)國文: 56 分(申: 42 分;測: 14 分),

    (2)法學知識與英文: 74 分,

    (3)行政學概要: 90 分,

    (4)地方自治概要: 81 分(申: 35 分;測: 46 分),

    (5)政治學概要: 67 分(申: 31 分;測: 36 分),

    (6)行政法概要: 90 分,

    ◎總成績: 76.33 分,☆錄取標準: 70.50 分

    ◎【大東海學員】~【吳嘉偉同學】~【謹識於.大東海】!!

    ★【錄取心得.編號】:【No.1040912(四等.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