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特考 薪資福利
【一】「考上公職 · 人生幸福」!根據「人力銀行」之統計,從事「公務人員」之工作,是求職者「最期待的工作」之一 ! 因為擔任公職擁有「優渥的薪資福利、規律的上班工時、法定的升官途徑、優質的調薪制度」,可以確保「個人的生活品質」! 工作條件優於「多數的民間中小企業」 !
【二】因為「關務體系」各職位皆有較高的「專業加給」! 所以「薪資方面」也對比「一般公務員」更高 ! 所以,參加「關務特考」錄取者「起薪」高於「大部分社會新鮮人」的薪資,茲提供給「社會新鮮人」還是「想要轉職的人」,可以列為優先考量 !
【三】還有「各種福利、考績晉薪、專業加給、職務加給、地域加給、國旅補助、結婚補助、生育補助、子女教育補助、房貸低利貸款...等等」,
還有 ! 優渥的「年終獎金、績效獎金」! 詳述如下:
等別 |
三等 |
四等 |
五等 |
等級 |
高級關務員三階本俸一級 |
關務員三階本俸一級 |
關務佐三階本俸一級 |
本俸 |
$27,270 |
$19,780 |
$12,470 |
專業加給 |
$34,190 |
$26,310 |
$22,900 |
合計 |
$61,460 |
$46,090 |
$35,370 |
※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本表僅做為參考
假別 |
事假 |
病假 |
婚假 |
生理假 |
家庭照顧假 |
天數 |
5 日 |
28 日 |
14 日 |
3 日 |
7 日 |
假別 |
產前假 |
分娩假 |
陪產假 |
流產假 |
喪假 |
天數 |
8 日 |
42 日 |
3 日 |
滿 20 週以上→4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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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配偶→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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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年滿 |
1 年 |
3 年 |
6 年 |
9 年 |
14 年 |
天數 |
7 日 |
14 日 |
21 日 |
28 日 |
30 日 |
項目 |
急難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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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標準 |
傷病住院貸款最高 60 萬 |
疾病醫護貸款最高 60 萬 |
喪葬貸款最高 50 萬 |
重大災害貸款(火災.風災.地震)最高 60 萬 |
申請期限 |
事故發生後 3 個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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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給對象 |
員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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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購置住宅輔助貸款 |
優惠儲蓄存款 |
房屋貸款 |
補助標準 |
由住福會議定,層報行政院核准實施 |
利息按 2 年期定存利率,每月限額職員 1 萬元,工友 5 千元 |
新年度與往來銀行洽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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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 |
由住福會通知各機關學校期限申請 |
隨時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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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給對象 |
編制內,任有給公職滿一年,並支一般行政機關待遇之公教人員 |
員工本人 |
※實際薪資福利,一錄取後分發報到隻機關核算及人事規章為準
項目 |
結婚補助 |
生育補助 |
喪葬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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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標準 |
2 個月薪俸額 |
2 個月薪俸額(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父母配偶死亡 |
子女死亡 |
5 月薪俸額 |
3 月薪俸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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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
離婚後再與原配偶結婚者,不得申請結婚補助。 |
一、支給對象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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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配偶以未擔任公職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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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大學及獨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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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基準(每學期) |
公立 |
$13,600 |
私立 |
$3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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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學制(含進修學士班、進修部) |
$1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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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五專後二年及二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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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基準(每學期) |
公立 |
$10,000 |
私立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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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部 |
$1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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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五專前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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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基準(每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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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 |
$7,700 |
私立 |
$2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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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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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基準(每學期) |
公立 |
$3,800 |
私立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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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高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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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基準(每學期) |
公立 |
$3,200 |
私立 |
$1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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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技能班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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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國中/國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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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基準(每學期) |
公立/私立 |
$500 |
◉【關務特考】~【工作分發】
【一】.「(關務人員)職務』之「特殊性」,較「一般公務人員」➔享有「更高之(專業加給)」➔「並享有」公務人員資格及「優渥福利」!
【二】.「考取後」,取得「類別及官稱」之資格➔分發至「關稅總局」暨「各地區關稅局」,依「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之規定「取得任用資格」!
【三】. 自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並須於「財政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再服務3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構)以外機關(構)任職!
等別 |
【三等】 |
【四等】 |
【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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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關務類 |
技術類 |
關務類 |
技術類 |
船舶駕駛 |
輪機工程 |
分發 |
「財政部(關稅總局)」暨「所屬基隆、台北、台中及高雄(關稅局)」。 |
「財政部(關稅總局)」暨「所屬基隆、台中及高雄(關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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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特考】~【工作內容】
【一】.「關務人員」職務之特殊性,較「一般公務人員」享有更高之專業加給,並享有公務人員「資格及優渥福利」。
【二】.考取後取得類別及官稱之資格,分發至「關稅總局」暨各地區關稅局,依「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之規定取得任用資格。
【三】.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 3 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於「財政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再服務 3 年,得轉調上述機關(構)以外機關(構)任職。
等別 |
【三等】 |
【四等】 |
【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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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關務類】 |
【技術類】 |
【關務類】 |
【技術類】 |
【船舶駕駛】 |
【輪機工程】 |
內容 |
「進出口通關作業」、行李「檢查、驗貨、分估、查價」、事後稽核、押運、查緝、緝案處理、「法務處理」及「一般行政」等內外勤業務。 |
在各「通商口岸海關巡緝艇」及「巡補艇」擔任艦艇上勤務。 | ||||
未區分職系,採任職期間調任及內外勤業務職務輪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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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一、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作業及關稅課徵」。二、辦理其他機關受託查核事項。三、辦理外銷品進口「原料保稅、退稅」之核辦事項。四、貨物進出特定地區通關事項。五、通關流程「研究發展、規劃改進」。六、關務法令「研析和解釋、行政救濟處理」。七、辦理私運貨物進出口之「查緝及處理」事項。八、進出口「貨物查驗、旅客行李檢查」。九、進口貨物價格之事後「稽核、調查、審核、補稅」事項。十、辦理各項海空運進口貨物「通關、沖退稅、保稅、人事、會計」等各項業務電腦化作業。十一、進出口「貨棧及貨櫃集散站」監管。十二、保稅工廠、保稅倉庫之「設立、管理及考核」。十三、運輸工具「通關管理及報關行設置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