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特考 薪資待遇
「考上公職 · 人生幸福」!根據人力銀行之統計,從事「公務人員」之工作,是求職者最期待的工作之一 ! 因為擔任公職擁有「優渥的薪資福利、規律的上班工時、法定的升官途徑、優質的調薪制度」,可以確保「個人的生活品質」! 工作條件優於多數的民間中小企業 !
還有「各種福利、考績晉薪、專業加給、職務加給、地域加給、國旅補助、結婚補助、生育補助、子女教育補助、房貸低利貸款...等等」,還有 ! 優渥的「年終獎金、績效獎金」! 詳述如下:
等別 |
三等 |
四等 |
五等 |
職別 |
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
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
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 |
俸額 |
$28,390 |
$20,590 |
$12,980 |
專業加給 |
$25,130 |
$21,110 |
$20,870 |
合計 |
$53,520 |
$41,700 |
$33,850 |
※本表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假別 |
事假 |
病假 |
婚假 |
生理假 |
家庭照顧假 |
天數 |
5 日 |
28 日 |
14 日 |
3 日 |
7 日 |
假別 |
產前假 |
分娩假 |
陪產假 |
流產假 |
喪假 |
天數 |
8 日 |
42 日 |
3 日 |
滿 20 週以上→42 日
|
父母、配偶→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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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年滿 |
1 年 |
3 年 |
6 年 |
9 年 |
14 年 |
天數 |
7 日 |
14 日 |
21 日 |
28 日 |
30 日 |
項目 |
急難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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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標準 |
傷病住院貸款最高 60 萬 |
疾病醫護貸款最高 60 萬 |
喪葬貸款最高 50 萬 |
重大災害貸款(火災.風災.地震)最高 60 萬 |
申請期限 |
事故發生後 3 個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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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給對象 |
員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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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購置住宅輔助貸款 |
優惠儲蓄存款 |
房屋貸款 |
補助標準 |
由住福會議定,層報行政院核准實施 |
利息按 2 年期定存利率,每月限額職員 1 萬元,工友 5 千元 |
新年度與往來銀行洽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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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 |
由住福會通知各機關學校期限申請 |
隨時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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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給對象 |
編制內,任有給公職滿一年,並支一般行政機關待遇之公教人員 |
員工本人 |
※實際薪資福利,一錄取後分發報到隻機關核算及人事規章為準
項目 |
結婚補助 |
生育補助 |
喪葬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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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標準 |
2 個月薪俸額 |
2 個月薪俸額(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父母配偶死亡 |
子女死亡 |
5 月薪俸額 |
3 月薪俸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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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
離婚後再與原配偶結婚者,不得申請結婚補助。 |
一、支給對象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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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配偶以未擔任公職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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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大學及獨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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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基準(每學期) |
公立 |
$13,600 |
私立 |
$3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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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學制(含進修學士班、進修部) |
$1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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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五專後二年及二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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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基準(每學期) |
公立 |
$10,000 |
私立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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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部 |
$1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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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五專前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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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基準(每學期)
|
公立 |
$7,700 |
私立 |
$2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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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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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基準(每學期) |
公立 |
$3,800 |
私立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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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高職 |
|
補助基準(每學期) |
公立 |
$3,200 |
私立 |
$1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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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技能班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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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國中/國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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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基準(每學期) |
公立/私立 |
$500 |
◉【原住民特考】~【工作分發】
【一】.「原住民特考」:依照選擇的類科而去分發,讓你在喜愛的工作領域中如魚得水,不同於一般民間企業,除了「穩定」與「保障」外,「休假」及「工時制度」皆依「國家規定」,「享受工作、享受生活,擇你所愛、愛你所選」。
【行政類科】
類科 |
【一般行政】 |
單位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勞委會)、(原住民族行政局)、各縣市(鄉鎮區公所)、各級(學校單位)」。 |
類科 |
【一般民政】 |
單位 |
「鄉鎮市區公所、戶政事務所」等。 |
類科 |
【人事行政】 |
單位 |
「縣市政府人事處、室、各級學校單位」等。 |
類科 |
【社會行政】 |
單位 |
「勞保局、社會局、各鄉鎮市公所、縣市立醫院、托兒所、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等。 |
類科 |
【勞工行政】 |
單位 |
「各縣市勞工保險局、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等。 |
類科 |
【教育行政】 |
單位 |
「教育部、各級學校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
類科 |
【文化行政】 |
單位 |
「全國藝文單位,如文建會、各縣市文化局、文化處」等。 |
類科 |
【原住民族行政】 |
單位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各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等。 |
【商管類科】
類科 |
【財稅行政】 |
單位 |
「各區國稅局、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 |
類科 |
【會計】 |
單位 |
「縣市政府主計室、縣鎮市鄉公所」。 |
類科 |
【經建行政】 |
單位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各縣市政府、各鄉鎮市公所」。 |
【法學類科】
類科 |
【法制】 |
單位 |
「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等。 |
類科 |
【法警】 |
單位 |
「全國各法院或檢察署」。 |
類科 |
【監所管理員】 |
單位 |
「監獄、看守所、技能訓練所」。 |
類科 |
【錄事】 |
單位 |
「司法院及法務部所屬機關」。 |
類科 |
【庭務員】 |
單位 |
「全國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 |
【其他專才】
類科 |
【農業行政】 |
單位 |
「縣市政府農業局、鄉鎮市區公所」等。 |
類科 |
【衛生行政】 |
單位 |
「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衛生所」等。 |
類科 |
【地政】 |
單位 |
「鄉鎮市公所、縣市政府地政事務所」。 |
類科 |
【交通行政】 |
單位 |
「交通部所屬各級單位、捷運局、高速鐵路局、高速公路局」等。 |
類科 |
【外交行政人員】 |
單位 |
「外交部」。 |
【技術類科】
類科 |
【土木工程】 |
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等。 |
類科 |
【機械工程】 |
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經濟部水利署各區水利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類科 |
【電力工程】 |
單位 |
「各縣市政府機關、學校單位」等。 |
類科 |
【電子工程】 |
單位 |
「各縣市政府機關、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等。 |
◉【原住民特考】~【工作內容】
原住民特考依照選擇的類科而去分發,讓你在喜愛的工作領域中如魚得水,不同於「一般民間企業」,除了穩定與保障外,休假及工時制度皆依「國家規定」,享受工作、享受生活,擇你所愛、愛你所選。
【行政類科】
類科 |
【一般行政】 |
內容 |
1.辦理原住民之「補助、試務、發證、社會福利」,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業務。2.【一般行政】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 |
類科 |
【一般民政】 |
內容 |
辦理「原住民族」業務:「戶籍行政業務、村政業務、村里業務、村自治」。 |
類科 |
【人事行政】 |
內容 |
辦理【人事行政】業務:主要為「待遇、退休、撫卹、公保、健保」等事務。 |
類科 |
【社會行政】 |
內容 |
辦理「勞/農保、就保及勞退」、「社區發展、社團輔導、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業務。 |
類科 |
【勞工行政】 |
內容 |
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 |
類科 |
【教育行政】 |
內容 |
辦理教育行政(含原住民學生事務)工作、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業務。 |
類科 |
【文化行政】 |
內容 |
舉辦「藝文活動」、親身參與各項活動「籌畫、監督」。 |
類科 |
【原住民族行政】 |
內容 |
1.辦理原住民族地區「文教行政」、有關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及經濟建設」、原住民族行政職系相關工作、原住民族地區產業建設等相關業務。2.原住民部落「觀光計畫」擬定規劃事宜、原住民「觀光產業」行銷事宜、原住民「族傳統技藝、智慧財產與文化創意產業」之規劃、協調及輔導等。 |
【商管類科】
類科 |
【財稅行政】 |
內容 |
辦理「財產管理」相關業務:「國稅、出納業務、稅務、收入、公有財產」。 |
類科 |
【會計】 |
內容 |
各項「會計、主計」相關業務。 |
類科 |
【經建行政】 |
內容 |
辦理「經建行政」事務:「城鄉發展、觀光產業發展、攤販」及工商「管理、農政」、工商「登記申請及農林畜牧」等。 |
【法學類科】
類科 |
【法制】 |
內容 |
法制調解業務、「宗教禮俗與墓政」業務等。 |
類科 |
【法警】 |
內容 |
辦理「值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協助民事強制執行、「送達、拘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警衛」、夜間值班。 |
類科 |
【監所管理員】 |
內容 |
戒護管理、戒護勤務。 |
類科 |
【錄事】 |
內容 |
製作及送達「傳票、繕印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訴訟案收狀分案、資料輸入查詢。 |
類科 |
【庭務員】 |
內容 |
擔任「民、刑事訴訟案件」庭務、取送卷宗、調取歸還贓物。 |
【其他專才】
類科 |
【農業行政】 |
內容 |
農業推廣、農產品運銷、環境綠化美化、農地管理及利用規劃、「農業機械化、農畜產品認(驗)證」、畜產推廣、休閒農業區設立登記等事項。 |
類科 |
【衛生行政】 |
內容 |
醫療體系「策劃、醫事人員管理、醫事機構管理」與輔導、醫療業務「管理與督導、長期照護、健保爭議」與醫療糾紛之處理。 |
類科 |
【地政】 |
內容 |
辦理「地政」業務,原住民保留地權利賦予:「地上權、耕作權、所有權移轉」等土地登記事項、土地撥用及糾紛調處等業務。 |
類科 |
【交通行政】 |
內容 |
公務運輸管理、違反「交通管理案件」控管、「交通運輸政策」研擬及相關業務。 |
類科 |
【外交行政人員】 |
內容 |
辦理與原住民族有關之「涉外行政及領事」業務。 |
【技術類科】
類科 |
【土木工程】 |
內容 |
土木工程「規劃與設計」執行、城鄉風貌工程、公有建築工程規劃、原住民地區道路養護、土木工程「設計與監造」、小型零星土木工程、「水利防災」。 |
類科 |
【機械工程】 |
內容 |
汽機車「檢驗、考驗及監理」業務、「水資源開發」、機械工程部分設計、原住民技能檢定等業務。 |
類科 |
【電力工程】 |
內容 |
辦理「電業法、相關子法」及促進「用電安全方案」、機電工程規劃設計、「AM 、 FM 發射系統、機電工程」設備保養辦理「電力工程、電纜電路公共工程」相關業務。 |
類科 |
【電子工程】 |
內容 |
「AM 、 FM 發射系統」、成音工程設備「保養及維修」等相關業務、裝備維修及支援、辦理「專利申請案」審查、辦理「資訊系統管理及維護」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