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水評價員 薪資待遇
台水「評價員」月薪約新台幣$30,010 元起,台水「職員」月薪約新台幣$41,420 元起,考取人員受僱後,依「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遴用要點」規定,錄取人員試用 6 個月,試用期間包含職前訓練 1 個月及實務訓練 5 個月,成績合格後始能正式僱用。詳述如下:
台水「評價員」:
項目 |
實務訓練 |
試用期滿 |
工作滿一年 |
職等 |
四工等一級 |
四工等三級 |
五工等一級 |
月薪(約) |
$27,890 |
$30,010 |
$32,130 |
※升等、支薪、調派依台灣自來水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台水公司第七工等以下之評價員經年終成績考核 2 年列甲等或 3 年中 1 年列甲等 2 年列乙等者,可晉升一工等,目前第六工等第一級之月薪約$36,370 元
※身分:進用人員均屬「純勞工」,不具公務人員身分,一律投保勞工保險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撥勞工退休金
※上述說明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台水「職員」:
項目 |
台水職員 |
月薪(約) |
$41,420 |
※上述說明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台水提供特別休假、生育/育嬰假、婚假、喪假及生理假等,並依法令規定核發退休金,另有職工子女優秀獎助金(分為國中組、高中組及大學組)
、新生兒生育補助金、結婚補助金及辦理會員團體保險等,另外,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等相關規定提供哺(集)乳室。
項目 |
年假 |
事假 |
病假 |
其他 |
內容 |
1-3 年➜7 日4-6 年➜14 日7-9 年➜21 日10-14 年➜28 日15 年以上➜30 日績效獎金最高達 4.4 個月 |
30 日 |
最多可請至 90 日 |
1.子女教育補助2.退休金 |
項目 |
結婚補助 |
生育補助 |
喪葬補助 |
內容 |
8 日(例假日、放假日可扣除) |
分娩前後可請八星期產假 |
父母及配偶: 14 日子女: 10 天 |
補助金額(約) |
$10,000 |
$7,500 |
$23,000 |
◉【台水評價員】~【工作分發】
【一】.「台水公司」依據事業經營目標,及業務發展需要➔設有「13個區管理處」與「3個區工程處」!
【二】. 負責「淨水、供水、配售水」與「工程監造、設計」之執行!
【三】. 經過「成績分發」到「各區管理處、工程處」,報到後,再分發到「營運所、服務所」等場所➔「工作性質」,多數以「技術性工作」為主,部分類科為「輪班制」!
說明 |
內容 |
錄取說明 |
依「總成績高低」及「所選填志願」依序分發,分發結果、報到地址及須填報之資料,「台水公司」會以掛號寄出。 |
報到日期 |
「報到時間」,以台水公司官網公告為主,於「指定日期」至「分發區處人事處」辦理報到手續。 |
分發說明 |
分發「以一次為限」,「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更改類別或保留資格。 |
請調說明 |
服務期間 「3 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僱」原分發單位以外,之其他單位服務,並於錄取報到時,須簽署切結書。(1) 第七區管理處(澎湖地區),第七區管理處(七美淨水場),第九區管理處(玉里營運所),及第十區管理處(成功營運所)者,「3 年內」,「不得調僱」至限分發該設籍地以外之地區(含隸屬之區管理處)。(2) 經「設籍加分條件錄取」,至「偏遠區處(地區)」者,之申請調僱年限「為5年」。 |
※「報到區處」並不等於上班地點,會在通知錄取後➔「先到」區處報到,「再前往」分發的場所報到,(例如:營運所、服務所),「場所」才是正式「上班的地點」。
◉【台水評價員】~【工作內容】
台水評價人員多為技術類型工作,因為許多淨水場及水庫位置分布較廣,業務上需要往返及操作工作機具,所以適合體力較好、喜歡活動的人,如能適應各種交通工具更佳。
類別 |
【操作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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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甲)】 |
【淨水、操作(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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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1.從事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各項機電、儀表、監控及電腦主機設備之各級保養、安檢、維修與安全衛生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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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事水源保育管理及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設備操作、維護、管理與安全衛生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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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工程類】 |
【化驗類】 |
工作內容 |
1.從事測量、設計、繪製圖、施工、監造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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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事水質取樣、檢驗、紀錄、分析與水處理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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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業務類】 |
【業務類】(限身心報考) |
工作內容 |
1.從事電腦操作登打、計費、收費、資料登記管理、物料器材倉儲管理、表報統計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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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電腦操作登打、計費、收費、資料登記管理、物料器材倉儲管理、表報統計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
類別 |
【業務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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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表人員】 |
【資訊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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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1.用戶水量計之抄錄指數及表箱、管線漏水、水表損壞之報修、用戶用水量異常之通知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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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行政類】 |
【行政類】(限身心報考) |
工作內容 |
辦理有關人事業務、勞工關係、庶務、財產管理、用地取得、會計、政風、出納、帳務登記、保管、打字、繕校、檔案、收發文、話務、公文傳遞、環境整理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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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行政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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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人員】 |
【護理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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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從事用地取得作業、不動產管理與活化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
1.從事勞工之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實施,暨職業傷病之防治與急救及緊急處置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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