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 薪資待遇
中華電信福利佳、工作穩定,公司視營運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另核發獎金、員工酬勞等,薪資加上年終獎金,年薪平均落在 16~18 個多月。
各類組錄取人員依甄選所須學歷條件敘以職階及待遇。例如類組學歷條件為 大學畢業,應考人若具大學以上學歷,錄取後仍以大學學歷敘以職階及待遇,中華電信公司視營運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另核發獎金、員工酬勞等。
專業職(四)管理師/工程師 |
工務類 |
業務類 |
月薪(約) |
$41,220 |
$39,195 |
※視營運狀況和員工績效表現另發獎金、酬勞等,年終獎金平均約 4 個月
年假 |
滿 7 年 |
滿 10 年 |
滿 15 年 |
天數 |
21 日 |
28 日 |
30 日 |
事假 |
病假 |
婚假 |
產檢假 |
產假 |
娩假 |
家庭照顧假 |
流產假 |
生理假 |
喪假 |
5 日有薪 |
全薪 |
14 日 |
8 日 |
不計受雇時長,薪資全部給付,不扣全勤。 |
共 42 日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不列入計算。 |
7 日有薪(與事假併計) |
全薪 |
全薪 |
特定親屬優於法規。 |
※正確薪資福利依各人事機關規定為準
項目 |
育嬰津貼(公司) |
內容 |
依法給付六個月津貼,半年後公司再另外給付一半薪資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項目 |
托兒補助(公司) |
內容 |
每年系統自動補助有 0~6 歲子女的員工$6,000 元 |
項目 |
體育活動 |
內容 |
舉辦路跑、健行、球類及其他活動等。 |
項目 |
持股信託 |
內容 |
共享經營成果,全體員工均可自由參加。 |
項目 |
子女教育補助 |
內容 |
最少 4 次、最多 12 次的補助,單次金額最高可達$35,800 元。 |
項目 |
其他員工福利 |
內容 |
結婚/生育/喪葬補助、休閒體育空間。 |
項目 |
上、下班制度 |
內容 |
可選擇上班時間( 07:30~09:30 )及下班時間( 16:00~18:00 )提早或延後工作時間,完成職務內工作即可。 |
項目 |
遠距工作安排 |
內容 |
訂定遠距工作制度,建置數位工具。視業務需求提出申請即可連線至企業網路辦公,提供出差者即時連線公司,處理公文審核和緊急文件。 |
項目 |
兼職工作方案 |
內容 |
未來規劃《兼職員工計畫》,允許員工申請轉任「兼職員工」縮短每月上班工時。 |
項目 |
育兒福利 |
內容 |
育有三歲以下子女之員工,得申請每日減少工時 1 小時,不影響薪資給付,推動公共化教保及托育服務,設置 16 班托兒設施。公司內部設置哺乳室,方便集哺需求,提供優惠費用的托兒服務。 |
※相關福利以中華電信不定期契約員工為主,未包含子公司
【一】.中華電信工作內容包括「業務行銷推廣」、「企業客戶技術服務」、「資訊系統開發及維運」等。
【二】.中華電信公司依「甄試總成績」及「志願」進行分發,分發派任後,應配合公司業務需要,接受必要之工作調度(含24小時輪班、輪值)。
【三】.自報到日起「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視為「遴選程序」之一部分。
說明 |
內容 |
錄取說明 |
錄取後,按各類組錄取人員「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及「志願」進行線上分發,若「未於規定時限內」完成線上志願序填覆,由中華電信公司就各該類組「剩餘職缺隨機分發」。 |
訓練期 |
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視為「遴選程序」之一部分,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始完成「遴選程序」。 |
分發地點 |
由中華電信公司依「甄試總成績」及「志願」進行分發單位。 |
調動 |
(1)工作地區在「澎湖」、「金門」、「馬祖」、「南投」、「台東」與「屏東」之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後,服務「未滿5年」,不得請求調整「工作地區」及「服務單位」。(2)偏遠地區(澎湖、金門、馬祖、南投與台東)設籍加分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後,服務「未滿7年」,不得請求調整「工作地區」及「服務單位」。(3)其餘地區服務「未滿3年」,不得請求調整「工作地區」及「服務單位」。 |
※上述「僅供參考」,詳細工作分發依「中華電信公司內部規定」為主。
中華電信工作內容包括業務行銷推廣、企業客戶技術服務、資訊系統開發及維運等,
錄取後,由中華電信公司依甄試總成績及志願進行分發,分發派任後,應配合公司業務需要,接受必要之工作調度(含 24 小時輪班、輪值)。
自報到日起試用 6 個月,試用期間視為遴選程序之一部分。
【工務類】
類別 |
專業職(一)專員 |
內容 |
行動通信網路維運、通信品質優化及管理等 |
類別 |
專業職(三)專員 |
內容 |
下一代網路規劃設計與建設等 |
類別 |
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
內容 |
1.網路規劃維運、線路工程維運等2.行動通信網路規劃設計及企客專案技術支援與設備維運 3.電信網路規劃設計及維運 4.傳輸網路規劃維運 5.電力空調維運管理 6.資訊系統開發及維運 |
類別 |
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
內容 |
1.網路維運、用戶設備網路維運等2.行動網路設備維護、通信品質優化作業、基地台建設維運 3.線路維運 |
類別 |
專業職(四)第三類專員 |
內容 |
用戶設備網路維運等 |
【資訊類】
類別 |
專業職(一)專員 |
內容 |
資訊系統維運、網際網路資訊系統開發等 |
類別 |
專業職(三)專員 |
內容 |
1.網際網路應用服務之系統開發2.雲端產品規劃與推廣 3.資訊系統開發及維運 |
類別 |
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
內容 |
1.資訊系統設計開發與維運等2.資訊系統設計開發與維運等 3.行動通信資訊系統開發、維運及管理 4.ICT 專標案、 IMO 及資安、寬頻網路接取等業務建置及維運作業 |
【機務類】
類別 |
專業職(三)專員 |
內容 |
DC/雲端產品規劃設計與建置 |
類別 |
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
內容 |
1.長市話及國際核心網路維運2.行動通信網路維運 3.ICT 專案工程師 4.長市話核心網路維運及 ICT 專案工程師 |
【電力類】
類別 |
專業職(三)專員 |
內容 |
電力、空調、 iEN 等之設計維運管理 |
類別 |
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
內容 |
電力、空調、 iEN 等之設計維運管理 |
【業務類】
類別 |
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
內容 |
1.企業客戶服務及行銷2.行銷業務推廣 |
類別 |
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
內容 |
1.MOD 互動服務企劃2.客服專線作業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