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 年/114 年【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

(台灣自來水)公司】→【(台水)招考

(評價人員)】→【考情.發表會】

【一】、【方法(之一)】→【(台水)每年招考「專科畢暨以上學歷」之(新進職員)】:

(1)由【(經濟部)主辦考試】:配合【台電、

 台水、台糖、中油】

 →聯合招考【新進職員】
(2)【報考資格】:「專科畢暨以上學歷」

 不限年齡!→男女皆可報考!

 →月薪「$39,000~41,000 元」起薪!

※【註】:【經濟部】主辦的【國營事業

(考情.發表會)】→ 請「全國考生」聽看

→【(大東海)的(國營事業)發表會】

→【(第 31 輯【說明會‧影集】)影集的】!

【二】、【方法(之二)】→【(台水)每年招考「高中職畢暨以上學歷」之(評價人員)】:

(1)由【(台水公司)自行(主辦考試)】

    →【獨立招考(評價人員)】!
(2)【報考資格】:「高中職畢」暨

 「以上學歷」,不限最高年齡!

 → 男女皆可報考!

 → 月薪「$30,010」起薪!

※【註】:【(台水公司)獨立招考(評價人員)】

→【國營事業(考情.發表會)】→

請「全國考生」聽看【(大東海)的(國營事業)

發表會】→【(第 31 輯)的【說明會‧影集】!

★【主題(之一)】:【經濟部所屬】

→【台水招考(評價人員)】→

【(考試日期)、(報考資格)、

(筆試口試)、(錄取名額)】:

【一】、[考試日期]:

 (1).【上屆(113 年)】:【113 年 5 月 18 日】

   →【舉行(第一試.初試)】→【筆試】!

  ※【註 1】:【113 年元月19~30 日】報名!

        →(報名費 1100 元)!
  ※【註 2】:【113 年 6 月 22 日】→

        【舉行(第二試.複試)】→

        【(口試)暨(體能測驗)】!
 (2).【本屆(114 年)】:

   預定於【114 年 3 月中旬】

   →【舉行(第一試.初試)】→【筆試】!
  ※【註】:預定於【114 年元月中旬】

       →報名!
 (3).【考試地點】:

  [1]〔第一試(筆試)〕:分為

   【(1)北區;(2)中區;(3)南區】→【三個考區】

    → 同時舉行!→ 詳細的「考試地點」,

   請於(考試日前 5 天),到(甄試網站)查詢,即知!

  [2]〔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試)〕:

    集中於〔台南考區〕舉行!

【二】、【報考資格】:

 「高中職畢」暨「以上學歷」

 → 不限最高年齡 → 男女皆可報考!

【三】、【錄取名額】:

 (1).【110 年 12 月 5 日】→【(台水)招考(評價人員)】

   → 共計【錄取(580 名)】!

   →【含(正取 274 名)+(備取 30 名)】!
 (2).【112 年 3 月 11 日】→【(台水)招考(評價人員)】

   → 共計【錄取(693 名)】!

   →【含(正取 293 名)+(備取 400 名)】!
 (3).【113 年 5 月 18 日】→【(台水)招考(評價人員)】

   →將再招考「221 名」!

★【主題(之二)】:【(台水)招考】

→【(評價人員)】→【(考試科目)

、(錄取進用)、(超高待遇)】:

【一】、【考試科目】:

 【(台水)招考】→【共同科目(考 1 科)】

 +【專業科目(考 2 科)】→ 共考(3 科)!

【二】、【錄取進用】:【(錄取人員·備取人員)之(分發僱用)】:

 (1).依【(台水公司)~(各區處·各類別)之(名額)】

  → 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分發

  →經「試用合格後」,予以「正式僱用」!
 (2).「錄取人員」之分發→「以 1 次」為限,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

  更改類組」或「保留資格」,

  「備取遞補者」,亦同!

【三】、【超高待遇】:【台水(評價人員)之(職位)及(待遇)】:

 (1).【台水(評價人員)】:必須先「試用 6 個月」

   →【試用期滿,成績合格】之後

   → 始能「正式僱用」!
 (2).【試用期間】→【月薪($27,890 元)起薪】!
 (3).【正式僱用】→【月薪($30,010 元)起薪】!
 (4).【工作滿 1 年】→【月薪($32,130 元)

          ~($36,370 元)】!
 ※【註】:嗣後之【升等、支薪、調派】→

      依【台灣自來水公司】有關

      規定辦理!
 (5).還有→〔各類福利、考績晉薪、專業加給、

  職務加給、地域加給、國旅補助、結婚補助、

  生育補助、子女教育補助、房貸低利貸款……

  等等〕!→ 每年·再加發「4.6 個月」的

  年終獎金!→ 另外,還有「各類獎金」

  → 年薪·高達「60 萬元」以上!

★【主題(之三)】:【(台水公司)招考】

→【(評價人員)】→【(招考類別)與

(各類名額)】:

【一】、【台水(評價人員)】招考之「類別」→分為【營運士】與【技術士】兩種→採用「分類報考、分區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對外招考!

★【甲】【營運士】→【招考(類別)】,如下:

 (一).【營運士(行政類)】→【(行政)人員】:

  [1].【112 年 3 月 11 日】→【共錄取 55 名】

    ~(正取 18 名、備取 37 名)!
  [2].【註】:另有,招考【限身心障礙人員】

    報考 → 之【保障名額 8 名】

    ~(正取 2 名、備取 6 名)!

 (二).【營運士(業務類)】→【(業務)人員】:

  [1].【112 年 3 月 11 日】→【共錄取 83 名】

    ~(正取 37 名、備取 46 名)!
  [2].【註】:另有,招考【限身心障礙人員】

    報考 → 之【保障名額 20 名】

    ~(正取 6 名、備取 14 名)!

 (三).【營運士(業務類)】→【(抄表)人員】:

  ★【112 年 3 月 11 日】→【共錄取 42 名】

   ~(正取 13 名、備取 29 名)!

★【乙】【技術士】→【招考(類別)】如下:

 (一).【技術士(操作類·甲組)】→【(機電)人員】:

  ★【112 年 3 月 11 日】→【共錄取 135 名】

   ~(正取 67 名、備取 68 名)!

 (二).【技術士(操作類·乙組)】→【(淨水、管線)人員】:

  ★【112 年 3 月 11 日】→【共錄取 63 名】

   ~(正取 25 名、備取 38 名)!

 (三).【技術士(裝修類·甲組)】→【(新裝、修漏)人員】:

  ★【112 年 3 月 11 日】→【共錄取 125 名】

   ~(正取 61 名、備取 64 名)!

 (四).【技術士(裝修類·乙組)】→【(檢漏)人員】:

  ★【112 年 3 月 11 日】→【共錄取 28 名】

   ~(正取 8 名、備取 20 名)!

 (五).【技術士(化驗類)】→【(化驗)人員】:

  ★【112 年 3 月 11 日】→【共錄取 18 名】

   ~(正取 5 名、備取 13 名)!

 (六).【技術士(工程類)】→【(工程)人員】:

  ★【112 年 3 月 11 日】→【共錄取 116 名】

   ~(正取 51 名、備取 65 名)!

【二】、【台水招考】→【分區錄取】、【分區分發】:

 ★【(台水公司)之(分區)】:「台水公司」

  幅員遼闊 → 依據「事業經營目標」及

  「業務發展需要」,設有【13 個區

  (管理處)】與【3 個區(工程處)】。

【甲】、【台水公司(各區處)】之【服務範圍】,說明如下:

(1)、【第一區(管理處)】~【服務範圍】

   →【基隆市、新北市(石門、三芝、

   淡水、金山、萬里、汐止、深坑、

   石碇、瑞芳、貢寮、雙溪、平溪、

   坪林、烏來)各區】!
(2)、【第二區(管理處)】~【服務範圍】

   →【桃園縣、新北市(林口區)】!
(3)、【第三區(管理處)】~【服務範圍】

   →【新竹縣市、苗栗縣】!
(4)、【第四區(管理處)】~【服務範圍】

   →【台中市、南投縣】!
(5)、【第五區(管理處)】~【服務範圍】

   →【雲林縣、嘉義縣市】!
(6)、【第六區(管理處)】~【服務範圍】

   →【台南市】!
(7)、【第七區(管理處)】~【服務範圍】

   →【高雄市、澎湖縣】!
(8)、【第八區(管理處)】~【服務範圍】

   →【宜蘭縣】!
(9)、【第九區(管理處)】~【服務範圍】

   →【花蓮縣】!
(10)、【第十區(管理處)】~【服務範圍】

   →【台東縣】!
(11)、【第十一區(管理處)】~【服務範圍】

   →【彰化縣】!
(12)、【第十二區(管理處)】~【服務範圍】

   →【新北市】!
(13)、【第十三區(管理處)】~【服務範圍】

   →【屏東縣】!

【乙】、【台水公司(工程處)】之【服務範圍】,說明如下:

(1)、【北區(工程處)】~【服務範圍】

  →【新北、宜蘭、花蓮、桃園、新竹】!
(2)、【中區(工程處)】~【服務範圍】

  →【苗栗、台中、彰化、南投、

   雲林、嘉義縣(北部)】!
(3)、【南區(工程處)】~【服務範圍】

  →【嘉義、台南、高雄、屏東】!

【三】、【(台水)招考(評價人員)】之【分區、錄取、分發、任用】:

(1).【(台水公司)】→ 分為,上列

 【13 個(區管理處)】及

 【3 個(區工程處)】→【分區報考、

 分區錄取、分區分發、分區任用】!
(2).【台水(評價人員)】:是依據「

 (勞動基準法)任用」之「勞工」→

 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
(3).【超高待遇、福利優渥】:因為,

 任職於「國營事業(台水公司)」,

 年薪超高、工作穩定、福利優渥

 → 如果,您有心從事「為民服務」

 的工作!則「台水招考」是

 【(很值得)參加的考試】!
(4).【台水(評價人員)】:負責「淨水、

 供水、配售水」與「工程監造、

 設計」之執行!
(5).【台水(評價人員)】錄取者 →

 依「成績」、分發到「各區管理處、

 工程處」,報到後 → 再分發到

 「營運所、服務所」等場所上班!
(6).【台水(評價人員)】之「分發作業」:

  • 依【(錄取人員)之(總成績高低)】及(所選填志願)→ 依序分發!
  • 【報到時間、地點】:以「台水公司(官網公告)」為準 → 有關「分發結果、報到地點」及「需填報之資料」→「台水公司」會以「掛號郵件」寄出!
  • 【台水(錄取人員)】→ 請記得,「自行確認」是否收到「分發結果」之通知函,以及「相關資料」!
  • 【台水(錄取人員)】→ 須於「指定日期」至「分發區處(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
  • 【台水(錄取人員)】之(分發)→「以一次」為限,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更改類別」,或「保留資格」!
  • 【台水公司】→「分發各單位」之「實際工作地點」及「報到事宜」→ 如「有相關問題」,「錄取人員」請直接洽詢「各單位(人事室)」即可!

★【主題(之四)】:【(台水)招考】

→【(評價人員)】

→【應考須知·明細總表】:

★【台水(評價)人員】→「招考類別」、「考試科目」、「錄取名額」→(如下表):

【一】、【台水招考(營運士)】→【(第一試·筆試)】

    →(考試科目)

 【普通科目】→【考 1 科】→【含(一般法律常識)

 、(公民)、(國文·閱讀測驗)】→【佔 30%】!

 【專業科目】→【考 2 科】【詳見下表】→

 【每科(佔 35%)】→【考 2 科(共佔 70%)】!

【二】、【台水招考(技術士)】→【(第一試·筆試)】

    →(考試科目):

 【普通科目】→【考 1 科】→【含(一般法律常識)

 、(公民)、(國文·閱讀測驗)】→【佔 20%】!
 【專業科目】→【考 2 科】→【詳見下表】→

 【每科(佔 40%)】→【考 2 科(共佔 80%)】!

 

 

★【主題(之五)】:【(台水)招考】→【(評價人員)】→【招考類別】與【工作性質】:

甲、【台水(營運士)】→【招考類別】與【工作性質】:

(一)、【營運士(行政類)】~

    【(行政)人員】之「工作性質」:

★「辦理」有關【人事業務、勞工關係、庶務、財產管理、用地取得、會計、政風、出納、帳務登記、保管、打字、繕校、檔案、收發文、話務、公文傳遞、環境整理】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二)、【營運士(業務類)】~

    【(業務)人員】之「工作性質」:

[1].「從事」→電腦操作【登打、計費、收費、資料登記管理、物料器材倉儲 

管理、表報統計】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台水公司」相關「營運業務」之執行→仍需步行、「上下樓梯」及「搬

運(移)水表」或「各項物料」→故需一定之「體力與耐力」以執行各

項工作。

(三)、【營運士(業務類)】~

    【(操表)人員】之「工作性質」:

[1].「用戶水量計之抄錄指數」及「表箱、管線漏水、水表損壞」之報修、

「用戶水量異常」之通知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外勤)工作】→需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3].「抄表作業」→以「步行方式」逐戶查抄,倘表位上「有重物須搬移」方

能執行抄表作業,又「水表」多位於「樓頂」,「須爬至樓頂」抄表→係需「體力、腳力及眼力」之工作。

(四)、【營運士(行政類)】~

    【(地政)人員】之「工作性質」:

★「從事用地取得」作業、「不動產管理與活化」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五)、【營運士(行政類)】~

    【(護理)人員】之「工作性質」:

[1].「從事」→【勞工之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

實施】暨【職業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等】業務!
[2].【工作內容】:須至「工作現場」巡視,「協助」雇主及職業安全衛生人

員,實施工作環境之改善,「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之危

害,「傷害之急救」及「緊急處置」等,需具備「相當體能」之工作。

乙、【台水(技術士)】→【招考類別】與【工作性質】:

(一)、【技術士(操作類)·(甲組)】~

    【(機電)人員】之「工作性質」:

[1].從事「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各項「機電、儀表、監

控」,及「電腦主機設備」之「各級保養、安檢、維修與安全衛生

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工作時間」→為「24小時(輪班操作)」!
[3].台水公司「幅員遼闊」→許多「淨水場」及「水庫位置」偏遠→需「(往

返)操作」場站、「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

「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4].應「業務需要」→往返「偏遠(含離島)操作場站」,需能適應「各種交

通工具」!

(二)、【技術士(操作類)·(乙組)】~

    【(淨水、管線)人員】之「工作性質」:

[1].從事「水源保育」管理,及「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設備

「操作、維護、管理」與「安全衛生」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工作時間」:為【24小時(輪班操作)】!
[3].「台水公司」「幅員遼闊」→許多「淨水場」及「水庫位置」偏遠 → 需

「(往返)操作」場站、「上下樓梯」→ 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

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4].應「業務需要」→往返「偏遠(含離島)操作場站」,需能適應「各種交

通工具」!

(三)、【技術士(裝修類)·(甲組)】~

    【(新裝、修漏)人員】之「工作性質」:

[1].從事【管線工程(設計、監造、表箱)零件維修、校驗、設備】之【檢測

維修、用戶新裝圖面審核、設計、監造、試壓、水表裝拆】與「水車駕 

駛」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須具「汽車」及「機車」駕照→以及,能接受「夜間」現場作業之工作!
[3].「台水公司」,「幅員遼闊」,相關「工作地點」偏遠→需「往返」工作

場所、「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

之工作!
[4].「應業務需要」→「往返」偏遠(含離島)工作地點→需能「適應各種交

通工具」。

(四)、【技術士(裝修類)·(乙組)】~

    【(檢漏)人員】之「工作性質」:

[1].「主要從事」→檢漏作業(含跨區處),並配合辦理「簡易管線設備之檢

測維修」、「管線工程設計及監造」、「水表裝拆及表箱零件維修」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須具「汽車」及「機車」駕照,以及能接受「夜間現場作業」之工作。
[3].「台水公司」,「幅員遼闊」,相關「工作地點」偏遠 → 需「往返」工

作場所、「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4].「應業務需要」→「往返」偏遠(含離島)工作地點→需能「適應各種交

通工具」。

(五)、【技術士(工程類)】~

    【(工程)人員】之「工作性質」:

[1].「從事」測量、設計、繪製圖、施工、監造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台水公司」規劃、設計、監造「幅員廣大」→無論是「擴建」或「既設 

改善工程」,均需至「現場現勘」瞭解、測量或檢測,有時「需攜帶」

測量或檢測儀器 → 係屬需要「體力、耐力及活動力」之工作。
[3].「應業務需要」,至現場現勘(含離島)→ 需能「適應各種交通工具」。

(六)、【技術士(化驗類)】~

    【(化驗)人員】之「工作性質」:

[1].「從事」水質取樣、檢驗、紀錄、分析與水處理等,及「其他」相關事

項。
[2].「台水公司」,「幅員遼闊」,許多「淨水場」及「水庫」位置偏遠→

「採樣工作」須「搬運水樣」上下車,回至「水質實驗室」,尚須「搬

抬上下樓」,係屬「需要體力、耐力」及活動力之工作。
[3].「應業務需要」→「往返」偏遠(含離島)淨水場及水庫→「需能適應」

各種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