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保障法救濟程序之(復審)與(申訴、再申訴)二分題
這是每年必考、錯一個字就拿不到分數的指標技術題型。
•常見問法:公務人員如果不服服務機關所作成的行政處置,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應如何提起救濟?請具體說明(復審)與(申訴、再申訴)的適用對象、審理機關與程序時效。
•答題關鍵:必須以(是否改變公務人員身分、或對權利有重大影響)為判準:
•復審:針對足以改變公務員身分或重大權利之行政處分(如免職、降級、不予晉敘)。向原處分機關提起,並由保訓會審議。
•申訴、再申訴:針對管理措施或工作條件(如考績記過、考績評定乙等、調動單位、請假被拒)。向原機關提起申訴,不服再向保訓會提起再申訴。
二、 司法院(懲戒)與行政機關(懲處)雙軌制比較題
題目考查我國特殊的司法、行政雙軌懲處機制之權責劃分。
•常見問法:請比較《公務員懲戒法》之(懲戒)與《公務人員考績法》之(懲處)兩者在發動主體、適用對象、處分種類(如:免職、撤職、降級、記大過)及救濟途徑上有何異同?
•解題技巧:必須條列或以表格對比:
•懲戒:主體為司法院懲戒法院,處分包含免職、撤職、降級、減俸、罰鍰等,救濟走懲戒法之審理與再審議程序。
•懲處:主體為行政機關(各部會首長),處分包含免職(丁等)、記大過、記過、申誡,救濟走保障法之復審或申訴程序。
三、 退撫個人專戶新制(確定提撥制)法制要件題
此題型聚焦於政府針對新進公務人員推動的重大退休金制度改革。
•常見問法:我國推動(新進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全面實施(確定提撥制(個人退休金專戶)。請具體述明其適用對象、提撥比例、資金運用方式及該制度的法制核心要件。
•答題關鍵:必須展現對最新法規的熟練度。精確寫出新制適用於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務人員,採行個人專戶自負盈虧、提撥費率比例(如共同撥繳與自願增額提撥上限),並說明年資可攜帶性等法條實務規範。
四、 公務員服務法兼職放寬與辦公時數修法題
題目高度緊扣近年修正通過的《公務員服務法》條文。
•常見問法:為保障公務人員之健康權與實質平權,《公務員服務法》近年針對(辦公時數上限)與(公務員兼職、經營商業限制)進行了重大修正。請具體述明其修正重點與法律規範。
•核心條文:必須精準寫出法定數字:每日辦公時數原則、延長工時上限(如每月延長辦公時數不得超過 60 小時);以及明定公務員在不影響本職工作下,得依規定兼任不支薪的非營利組織職務、或發表文章、投資特定事業等兼職限制放寬要件。
五、 任用陞遷與考用配合實務案例題
題目常設計一個情境(例如某機關欲提拔某位人員、或某職務出缺),考查考生對《公務人員任用法》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的整合應用能力。
•常見問法:某機關科長職務出缺,首長欲免經陞遷程序直接調任其機關內部之某位專員,是否合法?又若欲外補他機關人員,其陞遷甄審程序應如何踐行?
•答題關鍵:必須檢驗《公務人員陞遷法》中有關(免經陞遷甄審)的例外規定(如同一主管職務之調任);以及任用篇中有關(官等、職等、職系、職組)之相互轉任、權理限制等法條要件,論證該人事命令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