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警報系統是什麼?
警報系統的運作主要圍繞以下三個核心環節展開:
☉探測與感知:利用各種感知器(感應器)偵測物理變化,例如偵煙、感溫、火焰偵測或紅外線感應。這是系統的「眼睛」,決定了偵測的準確度與反應速度。
☉ 信號傳輸與判斷:探測器將訊號傳回「火警受信總機」或監控中心。系統會排除可能的干擾訊號(避免誤報),並啟動相對應的連動機制(如連動灑水、切斷電源或啟動排煙)。
☉通報與聯動:透過警鈴、廣播系統或行動通知來告警,確保範圍內的人員能接收到訊息。在現代自動化管理中,它還包含了與消防機關聯網通報,以及引導人員避難的連動控制(如防火門關閉、電梯歸位)。
03警報系統命題大綱
- 消防師.考照的警報系統消防安全法規之命題大綱:
- 設備設置標準:包括相關法令規定及解釋令。
- 設備之構造與機能:包括基本原理、設備系統構造機能。
- 設備竣工測試:含審勘作業規定。
- 設備檢修要領(含檢修作業規定)。
- 設備機能之檢修。
- 檢測儀器之操作使用。
04警報系統考試範圍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中,「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設備師)或「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設備士)的考試範圍與命題大綱主要包含以下六大核心項目:
一、 設備之構造與機能
- 基本原理與系統構造: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手動報警設備、緊急廣播設備、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等四大系統之動作流程與原理。
- 構件與元件:探測器、受信總機、發信機、音響裝置等之檢定、認可及檢驗測試原理。
二、 設備相關法規與解釋令
- 主要法規:
-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特別是第12條用途分類、第19條至第23條警報設備設置規定、收容人數計算、火警分區配置等)
- 審勘作業規定與相關函釋令
- 檢修與申報:
-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外觀檢查、性能檢查、綜合檢查規範,如火警自動警報與瓦斯漏氣火警之性能檢測)
三、 設計實務
- 設計規範:設計步驟、計算公式(例如火警探測器與受信總機蓄積時間、緊急廣播設備音壓計算等)、圖面判讀與實務應用。
四、 設備竣工測試
- 驗收與測試:竣工查驗流程、各項連動測試及審勘相關規定。
五、 設備檢修要領與作業規定
- 機能檢測:各項警報設備之機能檢測方法。
- 儀器操作:常用檢測儀器之正確操作與使用。
六、 核心子系統明細
-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偵煙/定溫/差動探測器、受信總機、蓄積時間等)
- 手動報警設備(發信機、指示燈、按鈕裝置)
- 緊急廣播設備(擴音機、播音 效果與音壓規定)
-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瓦斯漏氣偵測與連動)
-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相關設置與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