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民法是什麼?
所謂民法,係指規範私人之間在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之基本法規範。其內涵不僅包括總則、債編、物權編、親屬編及繼承編等五大部分之制度設計,亦涵蓋法律行為、契約成立與履行、財產歸屬及家庭與繼承關係等內容,強調意思自治與私法自治原則。其目的在於確立私法關係之明確性與穩定性,保障個人自由與財產權益,並維持社會經濟生活之正常運作。
03民法命題大綱
- 普考考試、各類(四等)特考的民法之命題大綱:
- 總則編
- 法例(含法源、使用文字之準則及確定數量的標準)
- 自然人與法人
- 權利能力
- 行為能力
- 物
-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之成立及生效、意思表示之瑕疵、意思表示之解釋)
- 條件與期限
- 代理
- 無效、撤銷與效力未定
- 消滅時效
- 權利行使
- 債編
- 契約
- 無因管理
- 不當得利
- 侵權行為
- 締約上過失
- 給付遲延(含遲延賠償與替補賠償)
- 給付不能
- 給付不能
- 債之保全(含代位權及撤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