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民法是什麼?

所謂民法,係指規範私人之間在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之基本法規範。其內涵不僅包括總則、債編、物權編、親屬編及繼承編等五大部分之制度設計,亦涵蓋法律行為、契約成立與履行、財產歸屬及家庭與繼承關係等內容,強調意思自治與私法自治原則。其目的在於確立私法關係之明確性與穩定性,保障個人自由與財產權益,並維持社會經濟生活之正常運作。

03民法命題大綱

  • 普考考試、各類(四等)特考的民法之命題大綱:
  • 總則編
  • 法例(含法源、使用文字之準則及確定數量的標準)
  • 自然人與法人
  • 權利能力
  • 行為能力
  • 物
  •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之成立及生效、意思表示之瑕疵、意思表示之解釋)
  • 條件與期限
  • 代理
  • 無效、撤銷與效力未定
  • 消滅時效
  • 權利行使
  • 債編
  • 契約
  • 無因管理
  • 不當得利
  • 侵權行為
  • 締約上過失
  • 給付遲延(含遲延賠償與替補賠償)
  • 給付不能
  • 給付不能
  • 債之保全(含代位權及撤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