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篇】:【高普考試】的【介紹說明】:
1.高普考是什麼?
- 高普考(高等考試三級、普通考試),就是我國每年最大型的公務人員國家任用考試,考試院考選部主辦,於每年3月公告報名、7月舉行考試!旨在選拔行政與技術人才。擇優錄取,依志願分發上班,普考及格起薪約$42,970元,高考及格起薪約$55,160元!
- 高考報考學歷為大學畢業以上學歷,普考招考學歷為高中職畢業及以上學歷,即可報考。每年招考名額很多(每年缺額大約有6,000名以上),錄取後全國分發,享有公職穩定待遇、年薪優渥、福利穩定,是進入公務機關上班的主要管道!
- 每年7月上旬,普考先考2天,接續高考考3天。因此,考生可以同時報考高考及普考。
2.高普考試的核心特色?
- 報名日期:每年3月報名,7月考試。
- 報考資格:
- 高考:需專科(應屆)以上,大學、碩士或博士畢業。
- 普考:滿18歲,高中(職)以上畢業即可。
- 招考類科:考試類科多元,主要分為兩大類:
- 行政類:例如一般行政、人事行政、財稅行政等。多數不限科系,只要符合報考學歷,即可報考。
- 技術類:例如土木工程、機械工程、電力工程、資訊處理等。部分類科有要求相關科系畢業,才能報考。
- 考試科目:
- 高考:共同科目2科,加上專業科目4科,共考6科。題型多為申論題,難度較高,須具備充分的專業知識。
- 普考:共同科目2科,專業科目3科,共考5科。題型部分為選擇題,部分為申論題,難度較低。
- 分發上班單位:錄取後會根據成績名次,選填志願分發至:中央政府各部會(如行政院、各部會)或地方政府機關(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以及學校單位。
- 工作內容性質:
- 行政類科職系:通常負責公文收發、檔案管理、事務管理、採購及一般文書行政業務。
- 技術類科職系:例如資訊、電子、電力、電機、機械、土木等專業領域。主要工作包括系統管控、數位發展、建設規劃、設備維護、工程設計、測量規劃……等。
- 任用職等:
- 高考三級錄取:取得(薦任六職等)任用資格,因為高考及格任用職等較高,專業性與責任較重,升遷管道較順暢,有機會較快升遷到薦任七職等。
- 普考錄取:取得(委任三職等)任用資格,因為普考及格,從委任三職等起步,負責較基礎的行政或技術工作。未來可經由參加(高考、三等特考、升官等考試)或訓練晉升。
- 薪資待遇:
- 高考:大學畢業以上學歷,皆可報考。起薪約$55,160元(薦任六職等)。
- 普考: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皆可報考。起薪約$42,970元(委任三職等)。
- 總結建議:
- 如果你擁有大學學歷,建議您高考、普考同時報考,可以增加上榜率(普考考2天,再考高考3天,時間不衝突)。
- 如果,想要追求更高薪資與專業職位,首選高考。如果希望能夠趕快考取公職的穩定工作,普考是較容易全榜題名的。
- 高普考與地方特考的差別:
- 高普考為全國統一分發,錄取後可能分發到全國各地;地方特考則是分區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就近上班,適合想留在特定地區(如家鄉、離家近)工作的考生。
- 每年7月的高普考、12月的地方特考,考科雷同,可以一起準備,同步應考!
3.高考普考的(報名日期、考試日期、報考資格):
- 高考普考的報名日期、考試日期:
- 一般每年約在3月报名,7月考試,確切日程请依考選部當年度最新公告为準:
- 報名日期:約為每年3月10日至3月19日。
- 考试日期:約為每年7月上旬。
- 普考:约7月3日~7月4日
- 高考:约7月5日~7月7日
- 公務人員高普考(高等考試三級、普通考試)一年僅舉辦一次,兩者考試日期彼此不重疊,考生可同時報考高考與普考。
- 115年(2026年)公務人員高普考的報名時間為115 年 3 月 10 日至3月19日,普通考試(普考)於7月3日至4日舉行,高等考試(高考三級)於7月5日至7日舉行。
- 報名日期:115 年 3 月 10 日(二)至3月19日(四)下午5點截止。
- 普考日期:115 年 7 月 3 日(五)至7月4日(六)。
- 高考日期:115 年 7 月 5 日(日)至7月7日(二)。
- 116年(2027年)高普考試(考試行程)
- 報名日期:預定於116年3月中旬,公告報名。
- 普考日期:預定於116年7月上旬舉行考試(待公告)。
- 高考日期:預定於116年7月上旬舉行考試(待公告)。
- 一般每年約在3月报名,7月考試,確切日程请依考選部當年度最新公告为準:
- 高普考的報名資格、報名方式:
- 報考資格條件:報考高普考皆必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18歲以上。高普考沒有限制最高報考年齡,但公務人員法定退休年齡為65歲。
- 高等考試三級(高考):
- 學歷要求: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 科系限制:
- 行政類科:不限科系,只要大學畢業皆可報考。
- 技術類科:必須是相關科系畢業,或修滿規定之相關學分才能報考。
- 普通考試(普考):
- 學歷要求: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高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科系限制:
- 行政類科:不限科系,高中職以上畢業即可報考。
- 技術類科:必須是相關科系。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中華民國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的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辦理。
- 高普考試的考試場地:全台設置16個考區,包含臺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
- 高普考試的特點:
- 考試特點:
- 全國統一分發:與分區錄取分發的地方特考不同,高普考為全國統一分發,錄取後依成績高低填選志願,有機會進入中央機關任職。
- 轉調限制較短:錄取後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限制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單位。
- 報考門檻與類科多元:高考三級需大學以上學歷;普考(四等)只需高中職以上學歷。考科涵蓋行政與技術類共上百個類科,無論何種科系背景皆能找到對應職缺。
- 考試特點:
4.高考普考的(薪水待遇與福利津貼):
- 薪水待遇:
- 高普特考經過調薪後的最新基本月薪待遇,高考三級(與地方特考三等相同)約為經過調薪後的最新基本月薪待遇約為55,160元,普通考試(與地方特考四等相同)約為42,970元。
- 高考及格初任薦任官等,月薪約55,160元;普考及格初任委任官等,月薪約42,970元。
- 福利津貼:
- 公務員享有穩定調薪機制、優渥的年終獎金,以及各項結婚、生育與子女教育等補助福利。
- 除了基本月薪外,公務員還享有1.5個月的年終獎金與最高1個月的考績獎金。
- 年終獎金與考績獎金:除每月薪資外,公務人員另有法定保障的獎金。
- 年終獎金:固定發給1.5個月月俸額。
- 考績獎金:年終考績列甲等者發給1個月、乙等者發給0.5個月。
- 總計每年最高可額外領取約2.5個月的獎金。
- 子女教育補助:依據就讀學制規定補助,每學期最高可補助35,800元
5.高考普考的(工作內容與分發單位):
- 行政類科工作內容與分發單位:
行政類科不限相關科系皆可報考,工作多偏向規劃、管理、審查與第一線為民服務: - 一般行政/一般民政:
- 工作內容:負責機關內的文書檔案管理、印信典守、採購發包、財產管理、會議記錄,或在第一線辦理地方民政業務、防災救災通報、村里鄰長聯絡等。
- 分發單位:總統府、五院、各部會(如內政部)、各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學校。
- 人事行政:
- 工作內容:辦理機關內部員工的任免、遷調、考核、獎懲、薪給、福利、保險、退休、撫卹等(人力資源管理)事務。
- 分發單位: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內的人事室(人事處)。
- 財稅行政:
- 工作內容:負責各稅目(如綜合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的稽徵、審查、發稅單、稅務諮詢,以及欠稅催繳與行政救濟處理。
- 分發單位:財政部賦稅署、各區國稅局、各縣市地方稅務局(稅捐稽徵所)。
- 文化行政/經建行政:
- 工作內容:文化行政負責藝文活動推廣、古蹟維護、圖書館管理;經建行政負責產業政策規劃、招商引資、市場調查與經濟法規擬定。
- 分發單位:文化部、經濟部、各縣市文化局、經發局、美術館、博物館。
- 法制/法律廉政:
- 工作內容:法制人員負責機關法規草案擬定、國家賠償案件審議;法律廉政人員(俗稱政風)負責機關內部防貪、肅貪、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查及機關安全維護。
- 分發單位:各機關法規會、各機關政風處(室)、法務部廉政署。
- 技術類科工作內容與分發單位:技術類科通常有相關科系或相關學分限制,工作多涉及專業技術操作、工程督導、系統維護等:
- 土木工程/建築工程:
- 工作內容:負責公共工程(道路、橋樑、水利、捷運、公有建築等)的規劃設計、招標審查、現場施工監工、工程品管驗收,以及建管執照審查。
- 分發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鐵道局、各縣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局、建設局、捷運工程局。
- 資訊處理:
- 工作內容:負責政府機關的系統開發、資料庫管理、網路架構維護、資通安全防護、政府App營運,以及行政流程數位化推動。
- 分發單位:數位發展部、各機關資訊中心、各級學校、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 電子工程/電氣工程/機械工程:
- 工作內容:負責政府公有設施、機電系統、捷運機電、交通號誌、路燈照明等系統的定期維護、採購發包與技術督導。
- 分發單位:交通部、臺鐵、各縣市政府捷運局、養護工程處、公立醫院總務室機電組。
- 環保技術/環境工程:
- 工作內容:負責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廢棄物管理的稽查執法、環境品質監測、環評案件審查以及環境教育推廣。
- 分發單位:環境部、各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大隊)。
- 衛生技術/衛生行政:
- 工作內容:負責傳染病防治(如登革熱、流感)、食品藥物安全稽查、醫事機構管理、國民健康促進政策推動(如癌症篩檢)。
- 分發單位: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衛生所)。
- 高普考的分發機制:高普考並非錄取後隨機指派,而是擁有一套標準的透明分發機制:
- 選填志願制:放榜後,考選部會公告當年度所有用人機關的(職缺選填清冊)(包含職缺職稱、所在縣市與辦公地點)。
- 成績決定優先權:分發採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原則。如果某職缺(如臺北市政府一般行政)有5人想爭取,會由高普考考試成績最高的那一位優先分發到該職缺。
- 錄取後綁約(限制轉調):高普考分發後,依規定在原分發機關及所屬機關必須做滿3年(限制轉調期間),滿3年後才可以跨機關、跨縣市申請商調移動。
6.高考普考的(報名人數.錄取人數.錄取分數.錄取率):
- 高普考近年呈現(報名人數逐年遞減、錄取率逐年攀升)的趨勢,且最新年度的錄取率皆創下歷年新高。
- 高考三級近三年統計
- 114年度
- 報名人數:32,327人
- 錄取人數:4,338人
- 錄取率:22.89%(以到考人數計算)
- 錄取分數:因類科而異。行政類組(如一般行政、人事行政)錄取底線落在約53至62分之間;部分技術類科(如土木工程)因缺額多,達最低錄取門檻50分即可錄取。
- 113年度
- 報名人數:36,460人
- 錄取人數:4,146人
- 錄取率:17.03%
- 錄取分數:多數熱門行政類組帄均錄取分數,約在55至65分。
- 112年度
- 報名人數:34,246人
- 錄/取人數:3,457人
- 錄取率:15.55%
- 普通考試(普考)近三年統計
- 114年度
- 報名人數:25,380人
- 錄取人數:3,566人
- 錄取率:19.35%(以到考人數計算)
- 錄取分數:行政類組競爭較激烈,帄均錄取分數,約在62至72分之間;技術類組落差較大,部分類組50至58分即可錄取。
- 113年度
- 報名人數:30,242人
- 錄取人數:3,094人
- 錄取率:14.20%
- 錄取分數:多數行政類組分數,落在60至70分之間。
- 112年度
- 報名人數:32,156人
- 錄取人數:2,807人
- 錄取率:12.57%
- 核心類科數據與錄取分數明細:核心類科的名額通常最穩定,由於各類科的錄取分數,是依當年缺額由高至低排定(沒有大盤統一分數),以下列出熱門指標類科,在114年的榜示表現:
- 一般行政(報考人數最多)
- 高考三級:錄取242人,實質錄取率約10.5%。錄取分數約落在62.5~65.5分。
- 普通考試:錄取457人,實質錄取率約12.8%。錄取分數約落在72.0~75.0分。
- 財稅行政(錄取名額極多、上榜率高)
- 高考三級:錄取281人,錄取分數通常只要達到50~55分基本門檻即可錄取。
- 普通考試:錄取人數高,最低錄取分數約落在62.0~65.5分。
- 法制/法律廉政(法律背景首選)
- 高考三級:法制競爭較激烈,錄取率約8.5%~11%,最低錄取分數約58.0分左右。
- 普通考試:法律廉政名額較少,錄取分數需維持在70分以上較安全。
- 人事行政/社會行政
- 人事行政:高普考合計錄取破百人,高考錄取分數約61.5分;普考約73.0分。
- 社會行政:因應地方社政需求開缺穩定,高考錄取率達15.3%,錄取分數約56.0分。
- 115年最新趨勢預測:根據考選部官方統計與公職輔考機構的最新數據分析,未來的考試趨勢如下:
- 報名人數持續下修:受少子化與就業市場多元化影響,115年總報名人數預估會降至5萬人左右的新低點。
- 錄取率將維持高檔:政府機關退休潮持續,釋出的名額(缺額)依然龐大,預期115年與未來的整體錄取率將穩定維持在15%至22%的歷史高位。
- 技術類科持續急缺:土木工程、機械工程、資訊處理等技術類組,因民間企業搶人,報考人數大減,預測未來仍會維持(達50分基本門檻即錄取)的供不應求狀態。
- 考科減少利多持續:自113年起實施的(高普考減科新制)(專業科目高考減為4科、普考減為3科)降低了準備難度,將持續吸引跨考生參與,促使到考率趨於穩定。
- 高考(114、115、116年)的(招考類科與錄取名額):
| 類科 | 114年錄取 | 115年錄取 | 116年錄取 |
|---|---|---|---|
| 一般行政 | 242名 | 217名以上 | 待公告 |
| 一般民政 | 47名 | 44名以上 | 待公告 |
| 人事行政 | 172名 | 144名以上 | 待公告 |
| 戶政 | 15名 | 28名以上 | 待公告 |
| 社會行政 | 98名 | 111名以上 | 待公告 |
| 公職社工師 | 185名 | 127名以上 | 待公告 |
| 勞工行政 | 121名 | 76名以上 | 待公告 |
| 教育行政 | 105名 | 114名以上 | 待公告 |
| 原住民族行政 | 3名 | 3名以上 | 待公告 |
| 客家事務行政 | 12名 | 6名以上 | 待公告 |
| 法制 | 72名 | 50名以上 | 待公告 |
| 法律廉政 | 70名 | 42名以上 | 待公告 |
| 財經廉政 | 32名 | 22名以上 | 待公告 |
| 地政 | 167名 | 158名以上 | 待公告 |
| 交通行政 | 53名 | 41名以上 | 待公告 |
| 財稅行政 | 281名 | 466名以上 | 待公告 |
| 金融保險 | 55名 | 45名以上 | 待公告 |
| 財稅法務 | 11名 | 9名以上 | 待公告 |
| 經建行政 | 136名 | 174名以上 | 待公告 |
| 會計 | 248名 | 254名以上 | 待公告 |
| 審計 | / | 12名以上 | 待公告 |
| 統計 | 40名 | 42名以上 | 待公告 |
| 消防技術 | / | / | 待公告 |
| 資訊處理 | 193名 | 141名以上 | 待公告 |
| 電子工程 | 45名 | 48名以上 | 待公告 |
| 電力工程 | 62名 | 107名以上 | 待公告 |
| 電信工程 | 7名 | 13名以上 | 待公告 |
※註:還有招考(更多類科與名額),請詳見普考考試簡章!
7.高考的(招考類科、考試科目):
- 共同考試科目(不分行政與技術,全體皆考)
- 高考三級共同科目(2科):
- 國文(含作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高考(行政類)核心類科與專業科目:行政類科大多不限科系,只要符合學歷(高考需大學畢業)即可報考,是文商科與跨領域考生的熱門首選:
| 招考類科 | 職缺分發單位範例 | 高考三級:專業考試科目 (共4科) |
|---|---|---|
| 一般行政 | 各級政府機關、學校總務處、民政局 | 1.行政法 2.行政學 3.政治學 4.公共政策 |
| 一般民政 | 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鄉鎮市公所 | 1.行政法 2.行政學 3.政治學 4.地方政府與政治 |
| 戶政 | 各戶政事務所、地方民政機關 | 1.行政法 2.國籍與戶政法規 3.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4.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
| 人事行政 | 各機關人事室、銓敘部、人事行政總處 | 1.行政法 2.行政學 3.現行考銓制度 4.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
| 社會行政 | 各鄉鎮市公所、社會局、社會處 | 1.行政法 2.社會工作 3.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4.社會學 |
| 公職社工師 | 各縣市家暴中心、社福中心、社會局、社會處 | 1.行政法 2.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3.社會工作實務 |
| 教育行政 | 各公立學校、教育局、教育處、教育部 | 1.行政法 2.教育行政學 3.教育心理與統計測驗 4.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 |
| 勞工行政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各縣市勞工局 | 1.行政法 2.勞資關係 3.勞工行政與勞立法 4.就業安全制度 |
| 原住民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 | 1.行政法 2.行政法 3.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4.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 |
| 客家行政 | 客家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或是客家人口重點分布地區(客莊地區)的地方政府與鄉鎮市區公所 | 1.行政法 2.行政學 3.客家歷史與文化 4.客家政治與經濟 |
| 法律廉政 | 一律分發至中央各部會或地方政府各機關的「政風處」或「政風室」 | 1.行政法 2.行政學 3.公務員法 4.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 財經廉政 | 一律分發至中央各部會或地方政府各機關的「政風處」或「政風室」 | 1.行政法 2.公務員法 3.經濟學與財政學 4.心理學 |
| 法制 | 各機關法規會、訴願會、政風室 | 1.行政法 2.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立法程序與技術 |
| 地政 | 大多數會分發至各縣市的「地政事務所」,少部分分配至中央或地方的地政、財產管理主管機關。 | 1.土地法規 2.民法 3.土地政策 4.不動產估價 |
| 測量製圖 | 大多數會分發至各縣市的地政事務所,以及中央或地方負責國土測繪、工程建設的主管機關 | 1.測量學 2.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 3.空間資訊理論及實務 4.誤差理論及實務 |
| 交通行政 | 主要分布於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處,以及各地的公營運輸與港務機關 | 1.運輸學 2.交通政策與行政 3.運輸經濟學 4.運輸規劃學 |
| 交通技術 | 主要分發至地方政府交通局 (及其下屬專責處所),以及中央交通部體系下的各大工程局、分局與研發單位。 | 1.運輸學與運輸工具 2.交通安全 3.交通工程 4.運輸規劃學 |
| 會計 | 各機關主計處、會計室、審計部 | 1.中級會計學 2.政府會計 3.會計審計法規 4.財政學 |
| 財稅行政 | 各地國稅局、稅捐稽徵處、財政部 | 1.會計學 2.財政學 3.稅務法規 4.民法 |
| 財稅法務 | 絕大多數分發至財政部轄下的五大國稅局,少部分則會分配至地方政府的稅捐稽徵 | 1.稅務法規 2.民法 3.民事訴訟法 4.行政作用及行政救濟相關法規 |
| 金融保險 | 多數分發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及其所屬局處,少部分則分配至各政府機關的公營金融機構或主計審計單位 | 1.會計學 2.經濟學與貨幣銀行學 3.保險學 4.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
| 經建行政 | 經濟部、國發會、各地建設局、經發局 | 1.經濟學 2.統計學 3.貨幣銀行學 4.公共經濟學 |
- 高考(技術類)核心類科與專業科目:技術類科通常有嚴格的科系限制(需相關科系畢業或修滿規定學分),因具備專業門檻,競爭人數較行政類科少,錄取率普遍較高:
| 招考類科 | 職缺分發單位範例 | 高考三級:專業考試科目 (共4科) |
|---|---|---|
| 消防技術 | 分發至中央的內政部消防署,或是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的消防局(包含科室、大隊、工作車輛及器材保養場等) | 1.消防法規 2.火災學 3.消防安全設備設計與檢修 4.危險物品管理 |
| 資訊處理 | 各機關資訊室、數位發展部、財稅資料中心 | 1.資料結構 2.資料庫應用 3.資通管理 4.資通網路與安全 |
| 電子工程 | 分發單位廣泛分布於中央部會、各地氣象與環境監測站、公營廣播電台,以及負責政府大型資訊與通訊網路的專責機關 | 1.計算機概論 2.電路學與電子學 3.電磁學 4.半導體工程 |
| 電力工程 | 各發電廠、機電安全工程處、能源署 | 1.計算機概論 2.電路學與電子學 3.電磁學 4.半導體工程 |
| 電信工程 | 最核心的分發單位為內政部警政署(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與各縣市政府警察局 | 1.計算機概論 2.電路學與電子學 3.電磁學 4.通信與系統 |
| 機械工程 | 捷運局、鐵道局、機電工程處、科學園區 | 1.機械設計 2.機械製造 3.熱力學 4.流體力學與工程力學 |
| 土木工程 | 交通部、工務局、公路局、各區公所建設課 | 1.材料力學與結構學 2.土壤力學與測量學 3.鋼筋混凝土學 4.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
| 建築工程 | 分發單位極為廣泛,主要分布在中央與地方政府負責公共工程、都市發展、建築管理以及公立學校總務處等單位 | 1.建築設計與法規 2.建築結構學 3.建築環境控制 4.營建工程與管理 |
| 環保行政 | 環境部、各地環境保護局、清潔隊 | 1.環境科學 2.空氣汙染與噪音防制 3.環境規劃與管理 4.水汙染與土讓污染防治 |
| 衛生行政 | 衛生福利部、各地衛生局、公立醫院、疾管署 | 1.衛生行政 2.衛生法規與倫理 3.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4.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
8.普考的(招考類科、考試科目):
- 共同考試科目(不分行政與技術,全體皆考)
- 普通考試共同科目(2科):
- 國文(含作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普考(行政類)核心類科與專業科目:行政類科大多不限科系,只要符合學歷(普考需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是文商科與跨領域考生的熱門首選:
| 招考類科 | 職缺分發單位範例 | 普通考試:專業考試科目 (共3科) |
|---|---|---|
| 一般行政 | 各級政府機關、學校總務處、民政局 |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政治學概要 |
| 一般 | 各區公所、戶政事務 | 1.行政法概要 |
| 民政 | 所、鄉鎮市公所 | 2.行政學概要 3.地方自治概要 |
| 戶政 | 各戶政事務所、地方民政機關 | 1.行政法概要 2.國籍與戶政法規 3.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
| 人事行政 | 各機關人事室、銓敘部、人事行政總處 |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公共人力資源管理與概要 |
| 社會行政 | 各鄉鎮市公所、社會局、社會處 | 1.行政法概要 2.社會工作概要 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
| 公職社工師 | 各縣市家暴中心、社福中心、社會局、社會處 | 【普考無此類科】 |
| 教育行政 | 各公立學校、教育局、教育處、教育部 | 1.行政法概要 2.教育概要 3.教育行政學概要 |
| 勞工行政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各縣市勞工局 | 1.行政法概要 2.勞工與勞工立法概要 3.勞資關係概要 |
| 原住民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 | 1.行政法概要 2.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概要 3.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 |
| 客家行政 | 客家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或是客家人口重點分布地區(客莊地區)的地方政府與鄉鎮市區公所 |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 |
| 法律廉政 | 一律分發至中央各部會或地方政府各機關的「政風處」或「政風室」 | 1.行政法概要 2.公務員法概要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 財經廉政 | 一律分發至中央各部會或地方政府各機關的「政風處」或「政風室」 |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公務員法概要 |
| 法制 | 各機關法規會、訴願會、政風室 | (普考無此類科) |
| 地政 | 大多數會分發至各縣市的「地政事務所」,少部分分配至中央或地方的地政、財產管理主管機關。 | 1.行政法概要 2.公務員法 3.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要 |
| 測量製圖 | 大多數會分發至各縣市的地政事務所,以及中央或地方負責國土測繪、工程建設的 | 1.測量學與土地測量法規概要 2.誤差理論概要 |
| 主管機關 | 3.空間資訊概要 | |
| 交通行政 | 主要分布於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處,以及各地的公營運輸與港務機關 | 1.交通行政與法規概要 2.運輸學概要 3.運輸經濟學概要 |
| 交通技術 | 主要分發至地方政府交通局(及其下屬專責處所),以及中央交通部體系下的各大工程局、分局與研發單位。 | 1.交通安全概要 2.運輸經濟學概要 3.交通工程概要 |
| 會計 | 各機關主計處、會計室、審計部 | 1.會計學概要 2.會計法規概要 3.政府會計概要 |
| 財稅行政 | 各地國稅局、稅捐稽徵處、財政部 | 1.會計學概要 2.稅務法規概要 3.民法概要 |
| 財稅法務 | 絕大多數分發至財政部轄下的五大國稅局,少部分則會分配至地方政府的稅捐稽徵 | (普考無此類科) |
| 金融保險 | 多數分發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及其所屬局處,少部分則分配至各政府機關的公營金融機構或主計審計單位 | 1.會計學概要 2.經濟學與貨幣銀行學概要 3.保險學概要 |
| 經建行政 | 經濟部、國發會、各地建設局、經發局 | 1.經濟學概要 2.統計學概要 3.貨幣銀行學概要 |
- 普考(技術類)核心類科與專業科目:技術類科通常有嚴格的科系限制(需相關科系畢業或修滿規定學分),因具備專業門檻,競爭人數較行政類科少,錄取率普遍較高:
| 招考類科 | 職缺分發單位範例 | 普通考試:專業考試科目(共 3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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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技術 | 分發至中央的內政部消防署,或是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的消防局(包含科室、大隊、工作車輛及器材保養場等) | 1.消防法規概要 2.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3.消防戰技概要 |
| 資訊處理 | 各機關資訊室、數位發展部、財稅資料中心 | 1.計算機概要 2.程式設計概要 3.資通網路與安全概要 |
| 電子工程 | 分發單位廣泛分布於中央部會、各地氣象與環境監測站、公營廣播電台,以及負責政府大型資訊與通訊網路的專責機關 | 1.計算機概論 2.電子學概要 3.電子儀表概要 |
| 電力工程 | 各發電廠、機電安全工程處、能源署 | 1.電子學概要 2.輸配電學概要 3.電工機械概要 |
| 電信工程 | 最核心的分發單位為內政部警政署(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與各縣市政府警察局 | 1.計算機概要 2.電子學概要 3.通信系統概要 |
| 機械工程 | 捷運局、鐵道局、機電工程處、科學園區 | 1.機械設計概要 2.機械製造學概要 3.機械力學概要 |
| 土木工程 | 交通部、工務局、公路局、各區公所建設課 | 1.材料力學與結構學概要 2.測量學與土木施工學概要 3.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
| 建築工程 | 分發單位極為廣泛,主要分布在中央與地方政府負責公共工程、都市發展、建築管理以及公立學校總務處等單位 | 1.施工與估價概要 2.營建法規概要 3.建築圖學概要 |
| 環保行政 | 環境部、各地環境保護局、清潔隊 | 1.環境科學概要 2.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3.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
| 衛生行政 | 衛生福利部、各地衛生局、公立醫院、疾管署 | 1.衛生行政學概要 2.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3.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