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①-12篇】:【移民特考】的【介紹說明】:
1.移民特考是什麼?
- 移民特考(全名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是政府為了招募內政部移民署基層與中階文職官員,而每年固定在8月舉辦的國家特種考試。
- 錄取者將成為中華民國文職公務人員,分發至內政部移民署各基層單位,專職負責國境進出入檢查(機場港口查驗官)、外來人口管理、非法移民查緝、人口販運防制、反恐維安、外來人口停留、居留及定居之審核等核心業務。
2.移民特考的核心重點?
- 考試類別、學歷與語言分組:
- 移民特考主要分為二等、三等及四等,完全不限科系皆可報考。其中三等考試為了因應涉外業務與新移民政策,依據不同外國語進行分組招考:
- 二等考試:碩士以上畢業,年滿18歲。主要招收行政管理人才。
- 三等考試:大學以上畢業,年滿18歲。分為一般組(選試英文),以及各大外語組(日文、越南文、印尼文、泰文、韓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等)。
- 四等考試:高中職以上畢業,年滿18歲。僅設有一般組(選試英文)。
- 薪資待遇與分發單位:
- 錄取人員身分為內政部文職公務員。薪資除了公務員基本本俸、專業加給外,若分發至第一線外勤單位,會因應輪班制請領危險職務加給與超勤加班費,薪資在同級文職公務員中相當優渥:
- 預估薪資待遇:
- 二等:初任正式月薪約$63,000~$66,000元起。
- 三等:初任正式月薪約$55,000~$62,000元起(外勤加給全領可達6萬以上)。
- 四等:初任正式月薪約$45,000~$52,000元起。
- 預估薪資待遇:
- 唯一分發機關:一律分發至內政部移民署及其所屬各級單位。
- 主要工作內容:
- 內勤(各縣市服務站):負責外國人、陸港澳居民、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之入出境申請、居留定居停留審件、移民輔導。
- 外勤(國境事務大隊、專勤隊、收容所):負責機場港口之入出國查驗、非法移民非法打工之查緝跟監、外國人收容管理、驅逐出境與人口販運防制。
- 限制轉調(綁約規定):
- 限制年限:錄取人員考試及格、受訓期滿之日起,實際任職滿6年內。
- 轉調範圍:不得轉調至內政部及其所屬機關(主要是移民署)以外的單位任職。
3.移民特考的(報名日期、考試日期):
- 移民特考的報名日期與考試日期:
- 固定於每年的3月份辦理報名、6月份舉行第一試筆試。這項考試是進入內政部移民署,負責國境准駁、非法外勞查緝及移民輔導的唯一管道。
- 報名日期:每年的3月份中上旬。
- 考試日期:
- 第一試(筆試)日期:固定於當年的6月份中上旬舉行(通常為期2天,與司法特考、調查特考同步舉行)。
- 第二試(體能測驗)日期:固定於當年的9月份舉辦(測驗項目為1,200公尺跑走,及格標準為男性5分50秒內、女性6分20秒內)。
- 第三試(口試)日期:僅限三等選試外國文組,固定於當年的12月底舉行並正式放榜。
- 上屆(115年):
- 移民特考報名日期:已經於(115年3月10~19日)報名。
- 移民特考考試日期:已經於(115年6月13~14日)考試,共計錄取更多名。
- 本屆(116年):
- 移民特考報名日期:已定於(116年3月9~18日)報名。
- 移民特考考試日期:已定於(116年6月12~13日)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
- 下屆(117年):
- 移民特考報名日期:預定於(117年3月中旬)報名。(待公告)。
- 移民特考考試日期:預定於(117年6月中旬)考試,將再招考更多名額。
4.移民特考的(報名資格、考試場地):
- 移民特考的報名資格:
- 年齡限制: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52歲以下皆可報考。
- 等別與學歷限制:
- 二等考試:碩士以上學歷畢業。
- 三等考試: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依據選試外國文細分為英文、日文、西文、法文、韓文、德文、俄文、越南文、泰文、印尼文等組別(不限科系,有語言專長者極具優勢)。
- 四等考試: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即可報考。
- 重大體格修正:內政部移民署已正式修法,現行移民特考已全面刪除身高與體重(BMI)限制!但仍保有基本體檢規範:
- 握力限制:任一手握力必須達到30公斤以上。
- 感官限制:各眼裸視0.2以上或矯正達1.0,且不得為紅綠色盲。
- 移民特考的考試場地:
- 第一試筆試考區:全國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六大考區,應考人可在報名時選擇就近考區應試。
- 第二試體測與第三試口試:為了確保施測標準及口試委員評分之公平性,複試一律集中在臺北考區舉辦。
5.移民特考的(招考類科、考試科目):
- 共同考試科目(全體皆考):
- 除了專業科目之外,無論報考哪一個等別與類科,皆須加考2科共同科目:
- 二等/三等/四等共同科目(2科):
- 國文(含作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註:四等的法學知識與英文為全選擇題,不倒扣;三等則依最新題型規範辦理。
- 二等/三等/四等共同科目(2科):
- 移民三等:核心類科與考試科目
- 三等考試適合大專以上學歷挑戰,最大亮點是依外國文分組選試。專業科目題型以全申論題或混合題型為主,著重於移民法規研析、涉外犯罪偵查與國際人口販運之防制防制能力:
- 共同核心專業科目(3科,各語文組皆考):
- 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
-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含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等)
- 國境執法與刑事科學(含犯罪偵查、人口販運防制法)
- 第4科專業科目:依語文組別選試外國文(含外國文、移民政策):
- 選試英文組:外國文(英文與移民政策)──招考人數最多、文商科跨考大宗。
- 選試日文組:外國文(日文與移民政策)
- 選試東南亞語組:可選試越南文、印尼文、泰文(東南亞語組因競爭對手較少,對於具備新住民二代背景或外語專長者極具錄取優勢)。
- 註:另有韓文、法文、德文、西文等組別,依各年度簡章公告是否開缺。
- 共同核心專業科目(3科,各語文組皆考):
- 移民特考:核心類科與考試科目
- 高中職畢業即可挑戰,不限科系、不分語文組別(外國文固定考英文),題型多為申論題與選擇題之混合題型:
| 等別 | 類科 | 專業科目 |
|---|---|---|
| 移民(四等): | 移民行政 | 1.行政法概要 2.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 1.入出國及移民法、2.人口販運防治法、3.國籍法、4.就業服務法、5.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6.香港澳門關係條例、7.護照條例、8.外國護照簽證條例、9.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0.民法親屬編) 3.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概要) ★考試時間,均為1小時30分。 |
| 移民(三等): | 移民行政 | 1.國土安全概要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 2.行政法 3.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 1.入出國及移民法、2.人口販運防治法、3.國籍法、4.就業服務法、5.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6.香港澳門關係條例、7.護照條例、8.外國護照簽證條例、9.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0.民法親屬編) 4.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 5.外國文(英文、日文、西班牙文、法文、韓文、葡萄牙文、越南文、泰文、印尼文、德文、俄文,兼試移民專業英文,占分比重,為特種語文佔75%,採申論式試題:移民專業英文佔25%,採測驗式試題) ★考試時間,均為2小時。 |
| 移民(二等): | 移民行政 | 1.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研究 2.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 1.入出國及移民法、2.人口販運防治法、3.國籍法、4.就業服務法、5.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6.香港澳門關係條例、7.護照條例、8.外國護照簽證條例、9.民法親屬編、10.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3.移民情勢與移民政策分析研究(包括兩岸關係、移民人權) 4.行政法研究 ★考試時間,均為2小時。 |
6.移民特考的(報名人數.錄取人數.錄取分數.錄取率):
- 移民特考(移民行政人員特考)每年總報名人數約在1,500至2,500人之間,總錄取人數約為30至70人,整體到考錄取率約在3%至6%之間;其中人數最大宗的四等移民行政最低錄取分數約在68至75分,到考錄取率約2%至4%;而設有語文門檻的三等英文組最低錄取分數約在62至68分,到考錄取率約4%至6%。
- 以下為移民特考二等、三等與四等主要熱門組別的常態性統計數據總覽:
- 三等考試熱門組別數據(大專畢業,起薪約$5.5萬至$6.5萬)
- 專業科目為4科,全為申論或混合題型。一試筆試錄取後,皆需通過第二試1200公尺跑走體能測驗與第三試口試:
- 選試英文組:報名人數約700~1,100人,最低錄取分數約62~68分,到考錄取率約4%~6%。
- 選試日文組:報名人數約80~150人,最低錄取分數約60~66分,到考錄取率約5%~8%。
- 選試越南文組:報名人數約30~60人,最低錄取分數約58~64分,到考錄取率約8%~13%。
- 選試印尼文組:l 報名人數約20~40人,最低錄取分數約55~62分,到考錄取率約10%~15%。
- 四等考試組別數據(高中職畢業,起薪約$4.5萬至$4.8萬)
- 專業科目為3科,全不分語文組(外國文固定考英文概要),多為申論與選擇混合題型。一試筆試錄取後,皆需通過第二試1200公尺跑走體能測驗:
- 移民行政組:報名人數約800~1,300人,最低錄取分數約68~75分,到考錄取率約2%~4%。
- 二等考試組別數據(碩士畢業,起薪約$6.5萬以上)
- 專業科目為4科,題型全為申論題:
- 移民行政組:報名人數約50~100人,最低錄取分數約
7.移民特考的各類錄取名額:
- 移民特考(115、116年)的(招考類科)與(錄取名額):
| 等別 | 類科 | 114年錄取 | 115年錄取 | 116年錄取 |
|---|---|---|---|---|
| 四等 | 移民行政 | 38名 | 34名 | 待公告 |
| 三等 | 移民行政 | 101名 | 123名 | 待公告 |
| 二等 | 移民行政 | 6名 | 7名 | 待公告 |
8.移民特考的(薪水待遇)與(福利津貼):
- 移民特考的的薪水待遇:
- 移民(二等)特考錄取:取得薦任官六職等移民行政人員官位,月薪58,000元起!還有各項福利、考績晉薪、專業加給、職務加給、地域加給、國旅補助、結婚補助、生育補助、子女教育補助、房貸低利貸款……等等!每年再加發2個月以上的年終獎金!另外,還有考績獎金,年薪高達70萬元以上!
- 移民(三等)特考錄取:取得委任官三職等移民行政人員官位,月薪53,000元起!還有各項福利、考績晉薪、專業加給、職務加給、地域加給、國旅補助、結婚補助、生育補助、子女教育補助、房貸低利貸款……等等!每年再加發2個月以上的年終獎金!另外,還有考績獎金,年薪高達60萬元以上!
- 移民(四等)特考錄取:取得委任官一職等移民行政人員官位,月薪44,000元起!還有各項福利、考績晉薪、專業加給、職務加給、地域加給、結婚補助、生育補助、子女教育補助、房貸低利貸款……等等!每年再加發2個月以上的年終獎金!另外,還有考績獎金,年薪高達50萬元以上!
- 移民特考的的福利津貼:
- 加計輪班與超勤津貼後,每月實領可達52,000元至56,000元。
- 福利與年終保障:固定享有1.5個月年終工作獎金,加計考績獎金後每年最高可拿2.5個月獎金。同時享有子女教育補助、生育結婚補助、以及每年16,000元的國民旅遊卡消費額度。
9.移民特考的(工作內容)與(分發單位):
- 分發單位:
移民特考屬於全國性公務人員特考,設有6年的限制轉調年限。分發主要依據受訓總成績排名與選填志願分發。依據業務性質,主要分發至移民署以下四大核心體系:
- 國境事務大隊(各機場港口國門):分發至桃園國際機場、台北松山機場、高雄小港機場、基隆港、台中港、高雄港等各國際機場與港口。
- 北、中、南區事務大隊下轄專勤隊(查緝外勤):分發至全台各縣市專勤隊(例如:台北市專勤隊、台中市專勤隊等),屬於第一線查緝各類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規之外勤單位。
- 北、中、南區事務大隊下轄服務站(行政內勤):分發至全台各縣市服務站,專責一般民眾與外籍人士的臨櫃行政申辦業務。
- 北、中、南區事務大隊下轄收容所(監管戒護):分發至台北、新竹、南投、高雄等各大型外國人收容所,負責暫時收容等待遣返回國之非法外籍人士。
- 工作內容(依分發單位之業務分工):
- 移民行政人員的工作因單位不同,可能需要配合24小時輪班或排班制(如機場港口國境查驗、收容所戒護、專勤隊夜間查緝)。主要工作範疇如下:
- 國境檢查與安全維護(國境事務大隊):
- 入出境證照查驗:於各機場港口證照查驗櫃檯,審查中外旅客之護照、簽證及入出境許可證件,防範冒用身分或持偽假證件闖關。
- 面談與安全審查:針對特定可疑對象、涉嫌假結婚來台之外籍與大陸配偶,在國境線上進行即時面談與背景審查。
- 境外攔阻與遣返:與國際反恐、緝毒情資對接,於國門防範國際通緝犯、恐怖份子入出境,並對不符入境資格之外籍人士執行即時遣返。
- 非法移民查緝與涉外偵辦(各縣市專勤隊)
- 非法外來人口查緝:會同警察或海巡單位,針對轄區內的工廠、工地、小吃店或移工宿舍,查緝逾期停留、居留、非法工作(失聯移工)及偷渡人口。
- 違反移民法案件偵辦:調查並偵辦跨國人口販運(如強迫勞動、性剝削)、人口走私、假結婚集團等重大涉外刑事案件,並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 外國人收容與管理(各收容所)
- 收容人生活戒護:負責被查獲之非法外籍人士在收容期間的日常作息管理、安全戒護、心理輔導與糾紛調處。
- 遣送出境作業:聯繫各國駐台辦事處(如印尼、越南、泰國辦事處)辦理旅行文件,並規劃、執行收容人的登機(船)遣返出境勤務。
- 移民輔導與證件核發(各縣市服務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