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3篇:(幼兒園教保員)招考的(介紹說明):
1.幼兒園教保員(是什麼)?
- 幼兒園教保員,是指在公立或私立幼兒園中,負責照顧與教育二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的專業人員。
- 此職位依據幼兒教育照顧法設立,必須具備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或幼兒保育相關科系畢業資格,主要任務,是配合幼兒身心發展進行生活照顧與啟蒙教育。
2.(幼兒園教保員)招考的(核心特色):
- 著重生活照顧與保育:與偏重教學的幼兒園教師相比,教保員在幼兒的飲食、衛生、安全等生活常規培養與常態保育上,承擔更多直接的照顧責任。
- 公立幼兒園契約僱用制:公立幼兒園招考的教保員,其身分屬於契約進用人員,雖然不具備公務人員或正式教師身分,但其權益與福利受到勞動基準法及契約進用辦法保障。
- 全台統一的薪資福利待遇: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的薪資有法定統一的學歷支薪標準,具備完善的晉薪機制。
- 實務經驗導向:甄選過程高度重視實作能力,包含現場說故事、教具製作或現場教學演示,直接評估人員的親和力與危機應變。
3.(幼兒園教保員)招考的(報名日期、考試日期):
- 報名日期與考試日期:
- 簡章公告與報名時間:每年大約在4月至5月期間,各縣市政府會陸續公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簡章,並開放線上報名。
- 筆試與複試時間:全台多數縣市,會採取聯合舉辦形式,初試筆試通常安排在5月至6月間,複試則在6月至7月間完成,通常在8月1日前完成報到分發。
4.(幼兒園教保員)招考的(報考資格):
- 報考資格:
- 核心學歷條件:必須是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 資格認定:必須符合幼兒教育照顧法所規定的教保員資格,並持有學校開立的教保核心課程學分證明或學位證書。
- 消極資格限制:不得有幼兒教育照顧法所規定的性侵害、性騷擾、虐待兒童等損害兒童權益之行為記錄。
5.(幼兒園教保員)招考的(招考類科、考試科目):
- 招考類科:
- 普通班教保員:負責一般公立幼兒園常態班級的教保工作。
- 偏鄉與原住民地區教保員:部分縣市,會獨立分組招考,派駐於特定偏遠地區或需具備原住民族語身分之幼兒園。
- 考試科目:
- 初試筆試科目:
- 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涵蓋幼兒生理發展、心理發展、認知發展、人格發展以及教保工作的基本理念。
-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與實務:涵蓋幼兒園課程規劃、幼兒園環境佈置、班級經營、親師溝通、幼兒福利與相關教育法規。
- 複試實作科目:
- 教學演示:考生需在現場抽選主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無學生的模擬教學、故事講述或教具操作演練。
- 口試:由多位評審委員進行現場提問,內容包含個人人格特質、教育理念、親師溝通策略、幼兒突發狀況應變能力評估。
- 初試筆試科目:
6.(幼兒園教保員)招考的(錄取名額):
- 113年度:
- 臺北市聯合甄選:契約進用教保員正取46名。
- 新北市聯合甄選:總計正取23名。
- 屏東縣聯合甄選:一般區正取3名。
- 114年度:部分縣市開缺規模小幅回升。
- 臺北市聯合甄選:契約進用教保員正取72名。
- 新北市聯合甄選:總計正取56名。
- 彰化縣聯合甄選:總計正取11名。
- 臺東縣聯合甄選:總計正取2名。
- 115年度:
- 新北市聯合甄選:總計正取105名。
- 臺中市聯合甄選:初定正取67名。
- 臺北市聯合甄選:契約進用教保員正取57名。
- 臺東縣聯合甄選:總計正取4名。
7.(幼兒園教保員)招考的(報名人數.錄取人數.錄取分數.錄取率):
- 缺額與報名人數趨勢:由於公共化幼兒園政策積極推動,加上部分在職教保員考取正式幼兒園教師,每年全台公立幼兒園均釋出大量教保員職缺,報名人數通常維持在數千人規模。
- 錄取率表現:各縣市的錄取率,依地域與報名人數而有差異。都會區競爭較為激烈,錄取率大約在5%至12%之間。部分偏遠地區、離島地區或部分年度職缺大開時,錄取率有機會提升至15%以上。
- 錄取分數判定:初試筆試,由各縣市甄選委員會,依全體考生分數及招生名額訂定最低錄取分數,通過者才能進入複試。部分縣市,會針對持有多張幼教相關證照或具備特定英語檢定優良證明者,給予初試定額加分。
8.(幼兒園教保員)招考的(薪水待遇與福利津貼):
- 薪水待遇:
- 起薪標準: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的薪資,完全依照學歷與法定的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計算。
- 專科畢業起薪:初任教保員,月薪大約在3萬9千元至4萬1千元之間。
- 學士畢業起薪:初任教保員,月薪大約在4萬2千元至4萬4千元之間。
- 碩士畢業起薪:初任教保員,月薪大約在4萬5千元至4萬8千元之間。
- 年度晉薪:年資滿一年且考核合格者,每年可依薪級表往上晉級,逐年提敘薪資。
- 福利津貼:
- 福利制度:享有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退休金提撥。
- 年終工作獎金:每年依規定發給1.5個月的年終工作獎金。
- 休假保障:依據勞動基準法,給予特別休假、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等各項假別。
9.(幼兒園教保員)招考的(工作內容與分發單位):
- 工作內容:
- 幼兒生活照顧:協助幼兒進行飲食、盥洗、如廁、午休等生活起居,並維護幼兒在園所內的安全。
- 健康與衛生管理:維護班級環境整潔衛生,進行傳染病防治宣導,觀察幼兒身心健康狀況,並進行必要之照護。
- 課程規劃與執行:與幼兒園教師共同研擬並執行主題教學活動,製作教學教具,引導幼兒進行角落學習。
- 親師溝通與紀錄:撰寫幼兒學習評量紀錄與聯絡簿,定期與家長溝通幼兒在校表現,辦理親職教育活動。
- 分發單位:
- 直轄市與縣市立幼兒園:各地方政府設立的獨立公立幼兒園。
- 公立國中小附設幼兒園:各公立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所編設的附設幼兒園。
- 非營利幼兒園:由政府委託民間公益法人或團體辦理的非營利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