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1篇: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的(介紹說明):
1.教師資格檢定(是什麼)?
-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簡稱教檢),是臺灣培育中小學、幼兒園與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的國家級資格檢定考試。通過此項甄試是取得教師證書的必要條件。
- 現行制度,採取先檢定、後實習的方式。師資生必須在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後,先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才能參與為期半年的教育實習。實習期滿成績及格者,才能正式取得合格教師證書,進而報名各縣市舉辦的教師甄試,爭取成為正式教師。
2.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的(核心特色):
- 資格取得的關鍵門檻:
-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是取得合格教師證書的法定必要條件。這項考試不採取總額錄取,也沒有名額限制。只要考生的考試成績達到及格標準,並且符合相關的學歷與實習資格,就能獲得合格教師證書。
- 這是一項評估師資生,是否具備擔任教師之基本專業知識與能力的資格檢定,而非彼此競爭名額的篩選考試。
- 制度採取先檢定後實習:
- 現行的師資培育制度,採取先檢定、後實習的流程。師資生在大學或研究所修完規定的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取得畢業證書後,必須先報名並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 通過筆試檢定後,才能進入學校進行為期半年的教育實習。這種設計確保了進入校園實習的實習教師,都已經具備扎實的教育專業學科基礎。
- 著重素養導向的命題風格:
- 考題高度強調素養導向,不再只是死記硬背教育理論。命題趨勢大量融入教學現場的實際情境。
- 題目會設計具體的教學困境、學生行為問題、親師溝通衝突,或課程設計需求,要求考生運用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或班級經營等專業知識,提出具體的分析與解決策略。
- 混合多元的題型結構:
- 各個專業考科的題型,皆包含選擇題與非選擇題。非選擇題包含簡答題、問答題或案例分析題,占了相當高的分數比例。
- 這種題型設計,不僅測試考生的記憶與辨識能力,更考驗考生的邏輯思考、文字論述組織能力,以及將教育理論轉化為實際教學行動的應用能力。
- 跨領域與新課綱的整合:
- 考試內容,緊密結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的核心精神。
- 考題經常跨越單一學科的界線,測試考生對於素養導向教學設計、跨領域課程統整、多元評量工具應用,以及面對重大教育議題如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環境教育時的融入教學能力。
3.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的(報名日期、考試日期):
- 報名日期:
- 最新年度的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簡章,通常於三月底公告,並於四月上旬開放網路報名。
- 以近年時程為例,報名時間大多集中於四月九日至四月十六日左右,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截止時間(通常為下午三點)前完成網路資料登錄與報名費繳付,逾期不予受理。
- 考試日期:
-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固定於每年六月中旬的星期日舉行。
- 最新一年度的筆試測驗日期,已經官方公告訂於六月十三日。考試採取一天之內密集考完所有專業學科的模式進行。
4.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的(報考資格):
- 報考資格:報考人員,必須同時具備學歷條件,以及師資培育證明,主要分為以下兩大類報考資格:
- 第一類(一般考生):
- 具有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學生、僑生或港澳學生身分。
- 必須取得大學以上學校之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
- 必須修畢師資培育大學規定的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正式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考生報考的考科類別(如幼兒園、特殊教育、國民小學、中等學校)必須與該證明書上所登載的類科別完全相符。
- 第二類(應屆暫准報名考生):
- 屬於大專院校的應屆畢業生,在四月報名期間,尚未正式拿到大學畢業證書或修畢證明書者。
- 此類考生,可先申請暫准報名參加六月的考試,但必須切結在規定的期限內(通常為七月中旬前)將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應修學分證明等關鍵文件,補繳至考試試務中心,否則將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計分。
5.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的(招考類科、考試科目):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其招考類科與筆試科目,均有法定的劃分架構。各類科,除了國民小學類科需要考五個科目之外,其餘類科皆固定考四個科目,其中包含共同科目與專業科目。
- 招考類科:
-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目前主要劃分為,以下四大招考類科:
- 幼兒園類科。
- 國民小學類科。
- 中等學校類科:包含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
- 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此類科在專業領域中,又細分為身心障礙組與資賦優異組。
- 考試科目:
- 幼兒園類科(共四科):
- 共同科目:國語文能力測驗。
- 專業科目:教育理念與實務、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幼兒園課程與教學。
- 國民小學類科(共五科):
- 共同科目:國語文能力測驗、數學能力測驗(此科目,為國民小學類科特有之加考科目)。
- 專業科目:教育理念與實務、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課程教學與評量。
- 中等學校類科(共四科):
- 共同科目:國語文能力測驗。
- 專業科目:教育理念與實務、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課程教學與評量。
- 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共四科):
6.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的(錄取名額):
| 幼兒園師資類科:獲證962人。 |
|---|
|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獲證1,571人。 |
| 中等學校師資類科:獲證1,951人。 |
| 特殊教育師資類科:獲證538人。 |
| 幼兒園師資類科:獲證1,060人。 |
|---|
|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獲證1,616人。 |
| 中等學校師資類科:獲證2,108人。 |
| 特殊教育師資類科:獲證490人。 |
| 幼兒園師資類科:獲證1,090人。 |
|---|
|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獲證1,583人。 |
| 中等學校師資類科:獲證2,256人。 |
| 特殊教育師資類科:獲證478人。 |
7.教師資格檢定的(報名人數.錄取人數.錄取分數.錄取率):
-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屬於門檻性質的評量,其目的,是檢測考生是否具備擔任教師的基礎專業知能,因此數據表現與一般採取限額錄取的公職考試不同。
- 以下為近年來的報名人數、錄取人數(通過人數)、錄取分數標準以及錄取率(通過率)的詳細整理:
- 報名人數與錄取人數:
- 近年來的報名人數,大致穩定維持在一萬人左右,通過檢定的人數則維持在五千多人上下。
- 前年數據:報名人數,為一萬零三百七十七人,最終審查通過取得實習資格的人數為五千零二十二人。
- 去年數據:報名人數,達到一萬零四百六十四人,實際到考人數為九千七百六十人,最終公告通過檢定的人數為五千二百七十四人。
- 今年數據:今年六月甫結束的考試中,試務單位統計應到報名人數為一萬零四百二十六人。
- 錄取分數:
- 教師資格檢定,沒有設定錄取名額上限,分數採取絕對標準參照。考生只要總成績與單科分數同時達到以下三項法定通過標準,即視為通過考試:
- 總成績平均標準:所有應試科目的總成績平均,必須滿六十分。
- 單科分數低限標準:所有應試科目當中,絕對不能有兩科的成績同時未滿五十分。
- 零分限制標準:所有應試科目當中,絕對不能有任何一科的成績為零分。
- 錄取率:
- 由於採取達標即通過的資格檢定模式,歷年的全國通過率,通常在五成到六成之間浮動,主要受到當年度考題的難易度影響。
- 114年錄取率:全國整體通過率,為百分之五十二點二,屬於近年稍低的一年。
8.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的(薪水待遇與福利津貼):
- 薪水待遇:教師的月薪,是由本薪以及學術研究加給合計而成,並依據初任時的最高學歷決定起敘薪級:
- 學士學歷起敘:
- 以一九〇薪點起敘,本薪加上學術研究加給後,初任正式教師的月薪大約在五萬一千元左右。
- 碩士學歷起敘:
- 以二四五薪點起敘,初任正式教師的月薪大約在五萬八千元到六萬元之間。
- 博士學歷起敘:
- 以三三〇薪點起敘,初任正式教師的月薪大約在七萬元左右。
- 年終獎金與考績獎金:
- 年終獎金:固定發放1.5個月的固定薪資。
- 考績獎金:年度考核結果若為甲等,可獲得一個月的薪資獎金;若為乙等,則獲得半個月的薪資獎金。因此,若考核優良,年薪大約可領到十四點五個月。
- 福利津貼:除了基本底薪外,正式教師還享有各項職務加給、法定生活津貼以及公教人員專屬福利:
- 職務與特殊加給:
- 導師費:兼任班級導師者,每月固定發給四千元的導師職務加給。
- 行政加給:兼任學校組長、主任等行政職務者,依據學校班級數規模與職務加碼方案,每月發給主管職務加給外,另享有行政工作獎金。
- 特殊教育津貼:具有特殊教育教師證書之專任特教教師,每月另支領特殊教育職務加給。
- 法定生活津貼(比照軍公教):
- 結婚補助:給予兩個月的薪俸額補助。
- 生育補助:給予兩個月的薪俸額補助。
- 子女教育補助:子女就讀國中小、高中職到大學,每年可申請數千元至最高三萬五千八百元不等的教育補助金。
- 眷屬喪葬補助:依據父母、配偶或子女過世,給予三個月至五個月不等的薪俸額補助。
9.教師資格檢定的(工作內容與分發單位):
- 工作內容:教師的日常工作極具多元性,主要涵蓋教學、輔導、行政以及專業成長四個核心面向:
- 課堂教學與課程研發:
- 負責該學科或領域的日常課堂教學工作。
- 編寫符合新課程綱要精神的教學計畫。
- 設計跨領域的統整課程與多元評量工具。
- 批改學生作業與定期評量考卷。
- 學生生活輔導與班級經營:
- 若兼任班級導師,須管理班級常規、維護秩序。
- 觀察並輔導學生的學習適應與心理情緒發展。
- 進行親師溝通,透過個別面談或通訊工具與家長攜手合作。
- 處理學生群際衝突、意外傷害等各項校園突發事件。
- 兼任學校行政與業務執行:
- 協助辦理校內各類公務活動。
- 依據職派兼任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或輔導室的行政組長或主任。
- 規劃校內社團活動、體育競賽、環境衛生等推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