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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警察 ~ 四等 行政警察 ~ 沈裕錦

    ◎【大東海學員】~參加「一般警察」考試~ ~金榜題名~績優代表~錄取經驗談!(◎主題:努力不懈,堅持下去!相信自己!下一個『上榜』的人,一定會是「自己」!)

    『一路走來,有時風平浪靜,但也有時狂風暴雨。』正是我最佳寫照!

    大概是因為在家中排行老大,且有對可愛的弟妹,因此從小就對自我要求極高,當然面對未來的自我期許,也相較一般人高,所以我選擇「國家考試」這條路,就是單純希望,「未來」可以有較穩定、高薪的生活品質。

    但一開始也僅僅抱持著「嘗鮮」的心態,去考『四等一般行政警察』,但當時尚未採取「分流制度」,又有「年齡」的限制,因而嘗試的結果,讓我有些挫折感出現,但這對我而言,不僅讓自己下定決心要『上榜』,也更加專心的唸書。

    然而為了讓自己可以更無後顧之憂的唸書,考量的結果是,先工作存一筆存款,畢竟『國家考試』是一條艱苦的道路,也是一場漫漫長路的馬拉松比賽。不單是考驗所有考生的讀書耐力,更加考驗的是家人的精神與經濟支柱能力,不過正如同前面我所言,因為身為家中的長子長孫,更是弟妹的典範,不會想要再依賴家庭經濟支柱,於是計畫先「工作」,穩定自己的經濟狀況。

    接著,從民國九十八年開始『全職考生』的生活,但現在想想一路走來,也好幾年,過程中歷經不少的失敗與落榜,但每一次都會鼓勵自己,『希望絕對不會放棄你,只不過你會丟棄希望!』,或許『幸運女神』這次沒有眷顧到我,但我相信下次,她會發現我的努力。畢竟自己不像是「愛因斯坦」一樣的天才,但我相信自己是個地才。從而有些天才,因為驕傲自滿,方才導致半途而廢;但地才會竭盡所能「下苦功」,讓自己變得與眾不同。簡言之,只要「堅持」,天才與地才也可以沒有差別,最後地才也會有「出人頭地」的一天,其成就也一定會超越天才。

    在此分享一下,自己的一些唸書方法與技巧,但我自己是屬於『英文系(台語死)』,所以在此就不討論英文的唸書方法,只能小小分享自己念法科的小小技巧:

    1.憲法:憲法是所有共同科目中,最常被忽略,礙於「四等一般行政警察」考試類科中,憲法就獨占一百分,考生不得不重視它!因為我自己是一個很容易犯同樣錯誤的人,所以就把歷屆考古題列印下來,(大約 5-10 年份,不分任何考試),第一次先練習一遍再對完答案後,將自己所做錯的題目,剪下來作成一本『錯誤集』,就是把自己所做錯的題目收集起來,之後在複習時,都翻翻這本『錯誤集』,加深自己的印象,考試時就能夠無往不利。

    2.法緒:法緒這個科目也是令人頭痛不已,但幸運的我們,有「大東海陳傑老師」的講義整理,「陳傑老師」,早已把「歷屆考古題」,幫我們分門別類,每次講解完一個概念,下面都會附上相關考古題,讓我們上課時,就能夠把基本概念澈底的瞭解熟記,大幅減少回家複習的時間。

    3.行政法:行政法也是令人頭痛的科目,但是因為有「大東海陳薇老師」,為我們建立相當穩固基礎,不僅從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以及訴願法,最後,是最重要的行政訴訟法,每個條文都有非常詳細的講解,讓非本科系的我們,也能夠相當清楚明瞭,還有上課時,老師會抄寫一些「體系架構表」,對我們的影響也相當重要,讓我們不會出現見樹不見林的盲點。但行政法在「一般行政警察類科」而言,也是獨佔一百分,從而不可以大意,再加上現在行政法的題目,命題趨勢漸漸地艱澀,所以光靠「大東海陳薇老師」的「行政法」,某種層次上顯有不足,因此須再搭配「大東海陳傑老師」的行政法,因為「陳傑老師」針對教授對象是高考或三等特考,其專供申論題的學員們,相對只考選擇題的我們顯得艱難,但經過「陳傑老師」課堂上細心講解後,讓我們也都能夠清楚理解與吸收。

    4.刑法:刑法是「一般行政警察」中,專業科目裡唯一的申論題,也是最多人頭痛的科目。刑法看似簡單有趣,因為刑法內容不是涉及暴力就是色情,再者就是血腥,充滿多麼貼近我們生活得寫實人生。但也因為這樣,就變得刑法人人都懂似,例如最常提及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的殺人罪;第二百七十七條普通傷害罪;還有前些日子最夯得的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之四的醉態駕駛罪(俗稱酒駕)及肇事逃逸罪等。但考試時不像平時大家說說笑笑,評論行為人的罪責。卻是要利用「三段論法」,一一檢視行為人的罪責。

    一開始我自己的刑法分數慘不人賭,幸好有(薇潔學姊)及(珈米姐)得幫忙,她們帶領我們參加『刑法讀書會』,從對刑法一頭霧水到對它瞭若指掌,這也讓我的刑法分數,大幅進步不少,真的很感謝她們的幫忙!(推薦一下:草屯班的「刑法讀書會」,真讚!)

    最後也期許仍在努力的其他學員,希望你們都可以努力不懈,堅持下去!相信自己!下一個『上榜』的人,一定會是「自己」,預祝各位學員金榜題名,達陣成功!

    ◎我的優異成績~沈裕錦(四等,行政警察):                  准考證: 40132☆☆☆

    1.國文: 45 分(申: 35 分,測: 10 分), 2.中華民國憲法概要: 84 分, 3.法學緒論: 76 分, 4.刑法概要: 54 分, 5.行政法概要: 76 分, 6.英文: 24 分,

    ☆總平均: 59.83 分,☆錄取標準: 55.66 分

    ◎【大東海學員】~【沈裕錦同學】~【謹識於.大東海】!

    ★【錄取心得.編號】:【No.1040823(一般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