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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安特考

    薪資福利

    國安特考 薪資福利


    【一】「考上公職 · 人生幸福」!根據「人力銀行」之統計,從事「公務人員」之工作,是求職者「最期待的工作」之一 ! 因為擔任公職擁有「優渥的薪資福利、規律的上班工時、法定的升官途徑、優質的調薪制度」,可以確保「個人的生活品質」! 工作條件優於「多數的民間中小企業」 !

    【二】因為「國安體系」各職位皆有較高的「專業加給」! 所以「薪資方面」也對比「一般公務員」更高 ! 所以,參加「國安特考」錄取者「起薪」高於「大部分社會新鮮人」的薪資,茲提供給「社會新鮮人」還是「想要轉職的人」,可以列為優先考量 !

    【三】還有「各種福利、考績晉薪、專業加給、職務加給、地域加給、國旅補助、結婚補助、生育補助、子女教育補助、房貸低利貸款...等等」,

    還有 ! 優渥的「年終獎金、績效獎金」! 詳述如下:


     

    薪資給予標準

    等別

    三等

    四等

    五等

    職別

    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

    俸額

    $27,270

    $19,780

    $12,470

    專業加給

    $22,280

    $19,110

    $18,980

    職務加給

    $6,000

    $5,000

    $5,000

    合計

    $55,550

    $43,890

    $39,450

    ※本表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職務加給

    國安局歸列為情報行政職系且實際從事情報工作之職務,均得支領情報職務加給。以下為情報機關為執行情報工作之情報人員情報職務加給。

    職務

    派遣駐外者

    駐大陸、港澳者

    駐台灣省

    金額

    每月美金 1,000 元情報工作津貼

    每月美金 5,000 元情報工作津貼

    1.情報機關派駐台灣地區各省(市)、縣(市)從事外勤情報工作

    之情報人員,其待遇除依俸給待遇法令支給各項給予外,之

    領情報職務加給者,按原支數額加三成發給。

    2.未支領情報職務加給者,得每月發給情報工作津貼,其中簡

    任各職等或相當等階支軍警人員,新台幣$7,000 元;薦任個職

    等或相當等階之軍警人員,新台幣$6,000 元;委任各職等或相

    當等階之軍警人員,新台幣$5,000 元。

    ※本表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年假

    假別

    事假

    病假

    婚假

    生理假

    家庭照顧假

    天數

    5 日

    28 日

    14 日

    3 日

    7 日

     

    假別

    產前假

    分娩假

    陪產假

    流產假

    喪假

    天數

    8 日

    42 日

    3 日

    滿 20 週以上→42 日
    12 週未滿 20 週→21 日
    滿 12 週→14 日

    父母、配偶→15 日
    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10 日
    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
    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姊妹→5 日


     

    特休

    服務年滿

    1 年

    3 年

    6 年

    9 年

    14 年

    天數

    7 日

    14 日

    21 日

    28 日

    30 日


     

    其他福利補助

    項目

    急難貸款

    補助標準

    傷病住院貸款

    最高 60 萬

    疾病醫護貸款

    最高 60 萬

    喪葬貸款

    最高 50 萬

    重大災害貸款(火災.風災.地震)

    最高 60 萬

    申請期限

    事故發生後 3 個月內

    支給對象

    員工本人

    項目

    購置住宅輔助貸款

    優惠儲蓄存款

    房屋貸款

    補助標準

    由住福會議定,層報行政院核准實施

    利息按 2 年期定存利率,每月限額職員 1 萬元,工友 5 千元

    新年度與往來銀行洽談中
    (每年度不同依公告為準)

    申請期限

    由住福會通知各機關學校期限申請

    隨時申請

    支給對象

    編制內,任有給公職滿一年,並支一般行政機關待遇之公教人員

    員工本人

    ※實際薪資福利,一錄取後分發報到隻機關核算及人事規章為準


     

    婚喪生育補助

    項目

    結婚補助

    生育補助

    喪葬補助

    補助標準

    2 個月薪俸額

    2 個月薪俸額(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父母配偶死亡

    子女死亡

    5 月薪俸額

    3 月薪俸額

    限制

    離婚後再與原配偶結婚者,不得申請結婚補助。

    一、支給對象及條件
    (一)配偶分娩或早產;未婚男性公教人員於非婚生子女出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 理認領,並與其生母完成結婚登記者,得請領生育補助。
    (二)本人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繳付保險費未滿二百八十日分娩或未滿一百八十一 日早產。
    (三)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以報領一份為限。

    二、配偶為各種社會保險(全民健康保險除外)之被保險人,應優先適用各該社會 保險之規定申請生育給付,其請領之金額較本表規定之補助基準為低時, 得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之差額。
    三、配偶於國外生育,如在國內辦妥戶籍登記,得依規定申請生育補助。

    一、父母、配偶以未擔任公職者為限。
    二、夫妻或其他親屬同為公教人員者,對同一死亡事實,以報領一份為限。
    三、子女以未滿二十歲、未婚且無職業者為限。但未婚子女年滿二十歲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須仰賴申請人扶養經查明屬實者,不在此限:
    (一)在校肄業而確無職業。

    (二)無力謀生。
    四、前點所稱必須仰賴申請人扶養經查明屬實者,係指應繳驗前一年度所得稅申 報受扶養親屬證明。至無力謀生係指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不能自謀生活。

    (三)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之重大傷病且不能自謀生活。


     

    子女教育補助

    學制

    大學及獨立學院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13,600

    私立

    $35,800

    夜間學制(含進修學士班、進修部)

    $14,300

    學制

    五專後二年及二專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10,000

    私立

    $28,000

    夜間部

    $14,300

    學制

    五專前三年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7,700

    私立

    $20,800

    學制

    高中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3,800

    私立

    $15,000

    學制

    高職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3,200

    私立

    $18,900

    實用技能班

    $1,500

    學制

    國中/國小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私立

    $500

     

    學制

    大學及獨立學院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13,600

    私立

    $35,800

    夜間學制(含進修學士班、進修部)

    $14,300

    學制

    五專後二年及二專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10,000

    私立

    $28,000

    夜間部

    $14,300

    學制

    五專前三年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7,700

    私立

    $20,800

    學制

    高中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3,800

    私立

    $15,000

    學制

    高職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3,200

    私立

    $18,900

    實用技能班

    $1,500

    學制

    國中/國小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私立

    $500

     

    分發單位

    ◉【國安特考】~【工作分發】

    【一】.「國安局特考(錄取人員)」:與「一般行政機關」不同,工作上「採24小時輪班」制,遇有「國定假日」也得視勤務狀況決定「是否放假」。

    【二】. 部分「特殊職位」:因工作性質,更是「手機隨時待命」,隨傳隨到,與外界對一般公務人員正常上下班的工作性質「十分不同」。

    【三】.「考試類科」:主要分為「政經組、社會組、行政組、資訊組、電子組」等「五組」,而「分發地點」即為「國安局」,內容如下:

    類科

    【政經組】

    【社會組】

    【行政組】

    【電子組】

    【資訊組】

    單位

    「國家安全局」。

     

    工作內容

    ◉【國安特考】~【工作內容】

    【一】.國安局特考錄取人員與「一般行政」機關不同,工作上「採 24 小時輪班制」,遇有國定假日也得視勤務狀況決定是否放假。

    【二】.部分特殊職位因工作性質,更是「手機隨時待命」,隨傳隨到,與外界對「一般公務人員」正常上下班的工作性質十分不同。

    【三】.類科主要分為:「政經組、社會組、行政組、資訊組、電子組」等五組,內容主要分為:「情戰情研、情報支援、科技情報、特種情務」,而分發地點即為【國安局】。


    【情戰情研】

    「政經、軍事、反恐、氣候、疫情、兩岸、國際情報、國家戰略情報」...等國內、外各領域情報作戰,或情報研析業務。

    【情報支援】

    「警衛安全、情報編譯、情報人力、情報教育、情報經費、廉政保防」...等相關情報支援業務。

    【科技情報】

    「電訊偵蒐、衛照遙測、通訊監察、密碼破密、保密裝備、通資安全」...等各領域科技情報業務。

    【特種情報】

    「正副元首、卸任正副元首、正副元首候選人、經總統核」..等重要人事安全維護之相關特勤業務。

    類科

    【政經組】

    【社會組】

    【行政組】

    內容

    1.分配「國安局」情報蒐集(研析)部門。
    2.蒐情「任務及分析」、判斷各單位傳回情報,並適時對蒐情單位提出情蒐指導,綜整出「最精確、有效」之情資,提供決策部門參考,採取因應之道。

    負責綜理「國家安全情報」工作、特種勤務「策劃與執行」、「密碼管制及研發」等工作。

    負責「國家安全情報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公共關係」等有關事項。

    類科

    【資訊組】

    【電子組】

    內容

    掌理「科技情報與電訊安全」工作相關事項:
    1.電訊偵蒐研譯。
    2.密碼破密技術研發與應用。
    3.衛照影像資料「蒐集與處理」。
    4.保密裝備「鑑測與稽核」。

    運用高科技設備及技術,蒐集各類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