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特考】~【工作分發】
【一】.「海巡特考」錄取後➔「須經過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分發任用。
【二】.「海巡署工作」包括:「海域、海岸」有關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情報、反情報、反滲透工作」等,與「情報資訊」相關業務事項。【
【海巡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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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1) 「服務單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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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 |
【海洋巡護】 |
單位 |
(1) 「服務單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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