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者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並依志願分發至服務單位。
【二】.訓練「6 個月」期滿「成績合格」後正式僱用,不過需配合日夜輪班,部份類別因工作所需,可能需短期或長期派駐海域或台灣各地(工)區等,之後依規定及工作績效晉升。
說明 |
內容 |
錄取說明 |
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並依「志願分發至服務」單位。 |
訓練期 |
訓練「6 個月」期滿成績合格後正式僱用,人員正式僱用後依「規定及工作績效」晉升 |
分發地點 |
考取後將「分發至中油各單位」,到各該類別一工作地區或睦鄰區域(含分區)之地點工作 |
調動 |
(1) 報考「一般名額」:除「公用事業輸氣類」7 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調動外,其餘 5 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調動;如經分發錄取至「睦鄰名額」者, 5 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調動。(2) 報考「睦鄰名額」: 7 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調動;如經分發錄取至「一般名額」者, 5 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調動。 (3) 報考「離島及偏遠地區名額」: 7 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調動。 |
※詳細規定以「簡章公告為主」,「以上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