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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郵政

    分發單位

    ◉【中華郵政】~【 工作分發】

    【一】.中華郵政分發單位,屬「各級郵局地點」,視當地據點業務需要設缺。

    【二】.工作內容包含「郵儲壽營業櫃台」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郵務營業櫃台」、「各郵件(遞)部門郵件處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及「外勤郵件收攬投遞工作」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等。


    說明

    內容

    錄取說明

    採「分局報名」、「分區錄取」,依「甄試總成績」順序擇優錄取,各甄試類科(錄取分發區)正取或備取名額最後一名甄試總成績相同者,均採「增額錄取」。

    試用期

    試用「6 個月」,試用期間「每滿 3 個月」辦理試用考核(期中或期末)1 次,期中或期末考核「成績未達 60 分者」為不合格應予「終止勞動契約」。

    分發單位

    中華郵政招考分發單位,屬「各級郵局地點」,視當地據點業務需要設缺。

    轉調說明

    錄取人員經分發進用後,試用期滿之翌日起,「服務未滿 3 年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調其他各等郵局服務。

    ※參加甄試人員務請審慎考慮後,再擇定適合之職階、類科及錄取分發區(局)報名

     ※詳細規定以簡章公告為主,「以上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