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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電信

    分發單位

    ◉【 中華電信】~【工作分發】

    【一】.中華電信工作內容包括「業務行銷推廣」、「企業客戶技術服務」、「資訊系統開發及維運」等。

    【二】.中華電信公司依「甄試總成績」及「志願」進行分發,分發派任後,應配合公司業務需要,接受必要之工作調度(含 24 小時輪班、輪值)。

    【三】.自報到日起「試用 6 個月」,試用期間視為「遴選程序」之一部分。


    說明

    內容

    錄取說明

    錄取後,按各類組錄取人員「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及「志願」進行線上分發,若「未於規定時限內」完成線上志願序填覆,由中華電信公司就各該類組「剩餘職缺隨機分發」。

    訓練期

    試用「6 個月」,試用期間視為「遴選程序」之一部分,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始完成「遴選程序」

    分發地點

    由中華電信公司依「甄試總成績」及「志願」進行分發單位。

    調動

    (1)工作地區在「澎湖」、「金門」、「馬祖」、「南投」、「台東」與「屏東」之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後,服務「未滿 5 年」,不得請求調整「工作地區」及「服務單位」。

    (2)偏遠地區(澎湖、金門、馬祖、南投與台東)設籍加分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後,服務「未滿 7 年」,不得請求調整「工作地區」及「服務單位」。

    (3)其餘地區服務「未滿 3 年」,不得請求調整「工作地區」及「服務單位」。

     ※上述「僅供參考」,詳細工作分發依「中華電信公司內部規定」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