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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普考

    薪資福利

    ◉【高考、普考】~【薪資待遇】


    【一】.「考上公職 · 人生幸福」!根據人力銀行之統計,從事「公務人員」之工作,是求職者最期待的工作之一 ! 因為擔任公職擁有「優渥的薪資福利、規律的上班工時、法定的升官途徑、優質的調薪制度」,可以確保「個人的生活品質」! 工作條件優於多數的民間中小企業 !

    【二】. 還有「各種福利、考績晉薪、專業加給、職務加給、地域加給、國旅補助、結婚補助、生育補助、子女教育補助、房貸低利貸款...等等」,還有 ! 優渥的「年終獎金、績效獎金」! 詳述如下:


    薪資給予標準

    等別

    高考一級

    高考二級

    任用

    敘(薦任)第九職等本俸一級

    敘(薦任)第七職等本俸一級

    俸額+專業加給

    (合計)

    34,770 元+27,620 元

    ($62,390 元)

    29,420 元+23,270 元

    ($52,690 元)

    等別

    高考三級(三等)

    普通考試(四等)

    初等(五等)

    任用

    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一級

    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五級

    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敘(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
     

    俸額+專業加給

    (合計)

    28,390 元+25,130

    ($53,520)

    32,850+25,130

    ($57,980)

    20,590+21,110

    ($41,700)

    12,980+20,870

    ($33,850)


    官等

    簡任(派)

    薦任(派)

    委任(派)

    職等/金額

    14 職等 / $38,850 元

    9 職等 / $9,330

    5職等 / $4,020

    13 職等 / $31,480

    8 職等 / $7,230

    12 職等 / $28,380

    7職等 / $5,520

    11 職等 / $18,390

    6 職等 / $4,530

    10 職等 / $12,600

    ※以上本表,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年假

    假別

    事假

    病假

    婚假

    生理假

    家庭照顧假

    天數

    5 日

    28 日

    14 日

    3 日

    7 日

     

    假別

    產前假

    分娩假

    陪產假

    流產假

    喪假

    天數

    8 日

    42 日

    3 日

    「滿 20 週以上」➔42 日
    「12 週未滿 20 週」➔21 日
    「滿 12 週」
    ➔14 日

    「父母、配偶」➔15 日
    「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10 日
    「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
    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姊妹」➔5 日


     

    特休

    服務年滿

    1 年

    3 年

    6 年

    9 年

    14 年

    天數

    7 日

    14 日

    21 日

    28 日

    30 日


     

    其他福利補助

    項目

    急難貸款

    補助標準

    傷病住院貸款➔「最高 60 萬元」

    疾病醫護貸款➔「最高 60 萬元」

    喪葬貸款➔「最高 50 萬」

    重大災害貸款(火災.風災.地震)➔「最高 60 萬元」

    申請期限

    事故發生後「3 個月內」

    支給對象

    「員工本人」

    項目

    購置住宅輔助貸款

    優惠儲蓄存款

    房屋貸款

    補助標準

    由「住福會」議定,層報「行政院核准」實施。

    (1) 利息按「2 年期」定存利率

    (2) 每月限額「職員 1 萬元」;「工友 5 千元」。

    新年度與往來銀行「洽談中」
    (每年度不同依公告為準)。

    申請期限

    由「住福會」通知「各機關學校」期限申請。

    「隨時申請」。

    支給對象

    編制內,任有給公職「滿一年」,並支一般行政機關待遇之公教人員。

    「員工本人」。

    ※「實際薪資」,依錄取後,「分發報到隻機關核算及人事規章」為準。


     

    婚喪生育補助

    項目

    結婚補助

    生育補助

    喪葬補助

    補助標準

    「2 個月薪」俸額。

    「2 個月薪」俸額(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父母配偶死亡

    子女死亡

    「5 個月薪」俸額。

    「3 個月薪」俸額。

    限制

    「離婚後再與原配偶結婚」者,「不得」申請「結婚補助」。

    【一】「支給對象」及「條件」如下:
    (一)  配偶「分娩」或「早產」

    (二)「未婚男性」公教人員於「非婚生子女出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認領,並與其生母「完成結婚登記」者,得請「領生育補助」。
    (三)  本人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繳付保險費「未滿二百八十日分娩」或「未滿一百八十一日早產」。
    (四)「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以「報領一份」為限。
    【二】.「配偶」為各種社會保險(全民健康保險除外)之「被保險人」,應「優先適用」各該「社會保險之規定」申請「生育給付」,其請領之金額「較本表規定之補助基準為低」時, 得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之「差額」。
    【三】.「配偶」於「國外生育」,如在「國內辦妥戶籍登記」,得「依規定申請生育補助」。

    【一】.「父母、配偶」以「未擔任公職」者為限。
    【二】.「夫妻」或「其他親屬」同為「公教人員」者,對同一死亡事實,以「報領一份」為限。
    【三】「子女」以「未滿二十歲」、「未婚且無職業者」為限。

    【四】「未婚子女年滿二十歲」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須「仰賴申請人扶養」經查明屬實者,「不在此限」:
    (一) 「在校肄業」而確「無職業」。

    (二) 「無力謀生」。
    【五】 前點所稱必須「仰賴申請人扶養」經查明屬實者,係指應繳驗「前一年度所得稅申報」受扶養「親屬證明」。

    【六】 至「無力謀生」係指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二)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不能自謀生活」。

    (三)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之「重大傷病」且「不能自謀生活」。


     

    子女教育補助

    學制

    大學及獨立學院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13,600 元

    私立

    $35,800

    夜間學制,含(進修學士班)、(進修部)

    $14,300

    學制

    五專後二年及二專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10,000

    私立

    $28,000

    夜間部

    $14,300

    學制

    五專前三年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7,700

    私立

    $20,800

    學制

    高中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3,800

    私立

    $15,000

    學制

    高職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

    $3,200

    私立

    $18,900

    實用技能班

    $1,500

    學制

    國中/國小

    補助基準(每學期)

    公立/私立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