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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除役特考

    工作內容

    ◉【退除役特考】~【工作內容】

    【退除役特考】及格人員,以分發「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構)任用為限,實際「任職六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機關及其所屬機關(構)以外機關任職。


    類別

    【一般行政】

    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類別

    【一般民政】

    內容

    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

    類別

    【社會行政】

    內容

    辦理「社會行政」相關業務。

    類別

    【人事行政】

    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等業務。

    類別

    【法律廉政】

    內容

    辦理「法律廉政」相關業務。

    類別

    【會計】

    內容

    辦理「會計」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