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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鐵路特考

    工作內容

    ◉【鐵路特考】~【工作內容】

    鐵路工作是以報考當時所選的類科組,來決定錄取分發的工作單位,工作內容可成「業務類」、「技術類」。可將「業務類」歸於內勤,「技術類」歸於外務。


    【業務類】

    「業務類」工作可分為:隨車工作、法務工作、人事行政等。各級工作細目不同,內容如下

    資位

    【高員三級】

    類科

    會計

    材料管理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相關工作

    材料管理、倉儲管理、採購管理工作

    資位

    【員級】

    類科

    事務管理

    材料管理

    運輸管理

    內容

    一、辦理土地、停車場、宿舍、基地台等物業標租管理。
    二、辦理房屋、倉庫、商店、廣告標租管理業務。

    三、拍攝及其他交辦業務。

    材料管理、倉儲管理、採購管理等相關工作。

    一、客運業務(售驗票及站務嚮導)、貨運業務(含行包工作)、列車乘務、

    運轉業務(含調車工作)一律參加運輸班調訓(並需填繳切結書)除辦理

    般行政事務人員外,現場工作分性別,均需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二、防災、動員、民防、一般事務及臨時交辦等業務。

    資位

    【佐級】

    類科

    事務管理

    材料管理

    內容

    一、辦理房地產管理及土地徵收測量、出租、核銷、公文處 理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總務、會計、人事、材料等一般行政業務及事務管理工作。
    三、辦理防災、動員、民防、一般事務及臨時交辦等業務。
    四、辦理資產活化、租賃等相關業務及一般行政事項。
    五、辦理土地、宿舍、房屋、倉庫、停車場、商店、基地台、廣告等物業標租管理。拍攝及其他交辦業務。
    材料管理、倉儲管理、採購管理等相關工作。

    材料管理、倉儲管理、採購管理等相關工作。

    類科

    運輸營業

    場站管理

    內容

    客運業務(售驗票及站務嚮導)、貨運業務(含行包工作)、運轉業務(含調車工作),除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人員外,現場工作不分性別,均需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另業務單位得視業務需要,徵調新進人員依特考錄取名次依序調訓運輸班(並需填繳切結書),以擔任列車乘務工作。

    調車車輛摘解與聯掛、調車路線轉轍器扳轉、調車司事及車 輛引導、客貨運業務(含售驗票及行包工作)、行車閉塞之號誌顯示,看守平交道及平交道柵欄操作,維護等看柵工作現場工作不分性別,均需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另業務單位得視業務需要,並依新進人員意願及特考錄取名次依序調訓運輸班(並需填繳切結書),以擔任列車乘務工作(須俟正式派補後滿三年始可調訓)。

    【技術類】

    「技術類」工作可分為:機械維護、保養、測試等。各級工作細目不同,內容如下:

    資位

    【高員三級】

    類科

    土木工程

    機械工程

    電力工程

    內容

    辦理預算編製、土木工程設計、變更、驗收、決算、督導軌道路基維修、監造等工作。

    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

    電訊、照明、號誌、電車線、變電站等設備測試、保養、維修,及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類科

    電子工程

    資訊處理

    內容

    一、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

    二、電訊、照明、號誌、電車線、變電站等設備測試、保養、維修,及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一、辦理本局資訊系統與電腦主機之規劃、建置、測試、分析、監控、維護及委外作業。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位

    【員級】

    類科

    土木工程

    機械工程

    機檢工程

    內容

    辦理軌道相關工程及沿線土木工程預算編列執行等相關業務。

    一、辦理路線養護區間機械砸道工作(機械砸道車駕駛操作、保養維修及其他養路機械、電子機具設備保養及維修、消防設備維護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機械砸道車維修、砸道、整碴、篩碴等夜間工作及道岔製作、焊軌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需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一律送適性測驗甄選參加司機員班培訓,以擔任動力車乘務員工作。及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類科

    電力工程

    電子工程

    養路工程

    內容

    一、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
    二、電訊、照明、號誌、電車線、變電站等設備測試、保養、維修,及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一、辦理機械砸道車維修、砸道、整碴、篩碴等夜間工作及道岔製作、焊軌等相關業務;辦理車站及路線機械、電子、消防、給排水設備維保相關業務。
    二、辦理有關運轉、技術、車輛檢修、設備維護、客車清潔監洗、搶修等事項。需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三、電訊、照明、號誌、電車線、變電站等設備測試、保 養、維修,及配合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鐵路路線養護(砸道、換砸、抽換岔枕、抽換鋼樑、抽換道岔、搬運及整理軌道材料)、養路工程之規劃、夜間路線養護、夜間搶修、查道、機具保養、平交道看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