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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特考

    工作內容

    ◉【身心特考】~【工作內容】

    【一】.考試分 6 考區舉行,「臺北、臺中、高雄、宜蘭、花蓮、臺東」。錄取後,須經訓練。

    【二】.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由「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依相關規定分發任用。

    【三】.身心特考分發的單位皆有保障身心障礙員工的工作環境,工作機關多屬於較為單純且不須外務的內勤工作。

    【行政類科】


    類科

    【一般行政】

    內容

    「一般行政」業務、總務採購、協助學校「行政業務及公文登記」收發、「檔案管理」。

    類科

    【一般民政】

    內容

    「一般民政」業務、處理村里事務。

    類科

    【社會行政】

    內容

    社會福利業務、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

    類科

    【勞工行政】

    內容

    「勞工行政」相關工作: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競賽業務」。

    類科

    【人事行政】

    內容

    「人事行政」業務及「待遇、退休、撫卹、公保、健保」等事務。

    類科

    【教育行政】

    內容

    各項事務及「文書行政、學務行政」及臨時交辦事項。

    類科

    【文化行政】

    內容

    舉辦藝文活動、親身參與各項活動的「籌畫、監督」。

    類科

    【戶政】

    內容

    「國境內查驗執行」等相關業務:辦理「非法外籍及大陸人士」收容管理工作、收容所「一般行政」業務、各項櫃檯申請案件及相關業務。

    【商管類科】

    類科

    【財稅行政】

    內容

    各項國稅課稅資料「蒐集、租稅宣導」及稽徵相關業務、「營所稅申報收件、財稅行政」相關業務。

    類科

    【金融保險】

    內容

    承辦全民健康「保險業務、金融保險、櫃檯服務、外勤金融檢查」、辦理質物「鑑定、估價、核貸」及電腦處理或現金交付及保管等業務。

    類科

    【會計】

    內容

    「會計」相關業務、「會計帳務、傳票編製、公文收發」、憑證整理歸檔。

    類科

    【統計】

    內容

    辦理「主計業務、調查數據」的整理與分析。

    類科

    【審計】

    內容

    監督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類科

    【經建行政】

    內容

    「自來水業務、路燈、農市地重劃」工程統計、經濟建設計畫、政策與措施之「研擬、審議及協調」。

    【法學類科】

    類科

    【法制】

    內容

    「受理訴願及國家賠償」、法制相關業務、公平交易法規之「研擬解釋及案件調查」處理。

    類科

    【法院書記官】

    內容

    辦理訴訟案件之登記、開庭時筆錄「製作、裁判」及其他書類正本製作與其結果公告「層送與通知」、案件文書之「交付、民事強制執行」,其他依法令由「書記官」辦理之業務。

    類科

    【執達員】

    內容

    「送達文件、假扣押、證據保全」,依據法令執行相關業務。

    類科

    【錄事】

    內容

    製作並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及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

    類科

    【庭務員】

    內容

    擔任「民、刑事訴訟案件」開庭庭務相關工作:取送開庭「卷宗、調取或歸還贓物」、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

    【其他專才】

    類科

    【衛生行政】

    內容

    醫療衛生法規之擬訂、「醫療體系策劃、醫事人員管理」、醫事機構「管理與輔導」、醫療業務「管理與督導」、「長期照護、健保爭議」與醫療糾紛之處理及其他衛生相關業務等工作。

    類科

    【地政】

    內容

    辦理「土地登記業務」、「用地財產管理業務」、施政「計畫管理及地政」相關等業務。

    類科

    【交通行政】

    內容

    擔任「助理員及辦事員」職務,辦理「公路監理」業務。

    【技術類科】

    類科

    【土木工程】

    內容

    (1)工程「規劃、測繪、設計、檢查」、裝具器材「管理、施工圖說、施工規範」與說明書編訂、器材規格與預算擬訂並審核等。

    (2)建築物與結構「保養、營建、施工裝置」、材料之應力與應變分析「物理性與化學性質」等。

    類科

    【機械工程】

    內容

    裝備「維修支援、系統測試評估」、機械工程相關業務、「衛生下水道機械工程」之施工「管理、舞台」各項專業設備維護管理。

    類科

    【電力工程】

    內容

    辦理「電業法、相關子法」及促進用電安全方案、機電工程規劃設計、「AM 、 FM 發射系統、機電工程」設備保養辦理「電力工程、電纜電路公共工程」相關業務。

    類科

    【電子工程】

    內容

    「AM 、 FM 發射系統、成音工程」設備保養及維修等相關業務、裝備維修及支援、辦理「專利申請案審查」、辦理「資訊系統管理及維護」作業。

    類科

    【資訊處理】

    內容

    辦理「資訊處理業務」、資訊系統「維護、維修、架設、網管」等相關事項。

    類科

    【衛生技術】

    內容

    執行「疾病防治、醫療口質、婦幼衛生、衛生保健」等研究性質的技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