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是什麼?
刑事訴訟法是規範國家司法機關從追查犯罪、發動強制處分、法院審判到執行刑罰所必須遵守的法定程序與保障人權之法律。
刑事訴訟法命題大綱
- 一、 訴訟主體與訴訟客體
- 訴訟主體職權:法院之管轄與迴避、檢察官之定位、被告之權利(如強制辯護制度、緘默權)與辯護人之職權。
- 訴訟客體與關係:案件之單一性與同一性(對審判範圍與變更起訴法條之影響)、訴訟關係之發生與消滅。
- 二、 強制處分與證據法則
- 強制處分要件:傳喚、拘提、逮捕與羈押之法定要件及期限。
- 搜索扣押與隱私:有票搜索原則、無票搜索之四大例外(附帶、緊急、同意、逕行搜索)、數位證據之扣押與新型科技偵查處分。
- 證據法理:證據能力與證明力、非法取得證據之證據排除法則、自白法則、傳聞法則及其例外、證人具結與鑑定新制。
- 三、 偵查與起訴程序
- 偵查之開始與終結:告訴(含告訴期間與告訴權人範疇)、告發、自首、偵查不公開原則。
- 起訴與不起訴:公訴起訴要件、不起訴處分與緩起訴處分、再議制度、交付審判(已改制為准許提起公訴之直接訴訟救濟)、自訴之提起與限制。
- 四、 審判與第一審程序
- 通常審判程序:準備程序之爭點整理、審判期日之證據調查與辯論、集中審理制、交互詰問之運作。
- 簡易快速程序:簡式審判程序之簡化要件、簡易程序之適用範圍與處罰限制、協商程序。
- 五、 上訴、非常救濟與特別程序
- 通常上訴:第二審上訴之程序與審理原則、第三審上訴之法律審限制與法定理由。
- 非常救濟:再審(針對事實錯誤與新證據)與非常上訴(針對審判違背法令)。
- 特別程序:沒收特別程序、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附帶民事訴訟之提起與審判。
刑事訴訟法考試範圍
- 1. 總則編(刑事訴訟的共通基本原則)
- 2. 偵查階段(犯罪之發動與追查)
- 3. 審判與第一審程序(法院之公平審判)
- 4. 上訴與救濟程序(不服判決的法律途徑)
- 5. 特別訴訟程序與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法考試重點
- 無票搜索的四大例外(必考機率 95%)
- 附帶搜索與拘捕合法性:刑事訴訟法第 130 條規定,司法警察逮捕或拘提被告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及別針與其可立即控制之腹地。申論題最常考驗其前提「逮捕或拘提行為必須合法」,若拘捕程序有瑕疵,附帶搜索即屬於違法搜索。
- 逕行搜索與緊急搜索之區分:第 131 條第 1 項的逕行搜索是針對「人」,因追捕現行犯或有事實足認犯罪嫌疑人確實在內,得入內搜索;而同條第 2 項的緊急搜索則是針對「物」,必須是二十四小時內有滅失之虞,且限於檢察官發動,司法警察若有緊急情況必須報請檢察官,並應於執行後三日內報請法院核備。
- 同意搜索之自願性審查:第 131 條之 1 的同意搜索,其核心爭議在於受搜索人的同意必須是「自願性同意」。在申論題中,必須依據實務見解,考量受搜索人的受教育程度、當下是否受到威脅、是否被施加手銬等客觀情境,並以有簽署同意書及錄音錄影為其法定程序要件。
- 證據排除法則與傳聞法則(絕對核心考點)
- 非法取得證據之排除:刑事訴訟法第 158 條之 4 是證據法的靈魂。當司法警察違反法定程序取得證據(如違法搜索取得的毒品),其證據能力之有無,應審酌人權保障與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進行五大要件的權衡(包含違法情節、侵害權益、犯罪危害等)。
- 傳聞法則與反對詰問權:第 159 條第 1 項規定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原則上無證據能力,用以保障被告的憲法反對詰問權。
- 傳聞例外之法定要件:必須精通第 159 條之 1 至之 5 的傳聞例外。特別是第 159 條之 2(審判外與審判中陳述不符,要求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與第 159 條之 3(被告以外之人死亡、喪失記憶等無法出庭時之特別可信性),此處常結合最高法院大法庭最新裁定進行高難度的學理與實務綜合命題。
- 羈押之法定要件與救濟程序(人權保障防線)
- 基本要件與絕對核心: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與第 101 條之 1 的羈押要件。必須同時具備「犯罪嫌疑重大」、具有法定羈押事由(逃亡之虞、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之虞、特定重罪),且必須符合「必要性原則」(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偵查、審判或執行,且無法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替代處分)。
- 預防性羈押之適用罪名:第 101 條之 1 的預防性羈押,其核心在於行為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必須熟記法定的適用罪名,特別是近年社會高度關注的詐欺罪、恐嚇取財罪、強制罪等。
- 羈押審查與深夜訊問限制:檢察官聲請羈押後,法院應即時進行羈押審查庭。必須注意第 93 條之夜間訊問限制,非經被告同意或有法定例外,深夜十一點至翌日早晨八點間不得進行訊問,此處常成為選擇題的細節陷阱。
- 科技偵查法制化與交付審判變革(近年最新修法)
- 科技偵查之數位隱私介入:配合近年科技偵查相關法案的推動,刑事訴訟法對於警檢利用 GPS 定位、M 隊長(基地台定位定位)、無人機空拍、以及手機通訊軟體(如 LINE)的數位隱私截取等「非隱私空間」與「數位證據」的扣押要件,是近年申論題最吸睛的新興考點。
- 鑑定新制與專業意見:近年修正的鑑定制度大幅提高了鑑定的嚴謹度。明定鑑定人應親自出庭接受交互詰問,且機關鑑定時必須指派特定自然人出庭陳述意見,其與普通證人、專家證人的權利義務比較,是證據法上不容忽視的變革。
- 交付審判轉型直接訴訟救濟:過往刑事訴訟法中的「交付審判」制度,已正式轉型為「准許提起公訴」的訴訟救濟制度。告訴人不服檢察官之駁回再議處分,得向法院聲請准許提起公訴,其聲請期限、律師強制代理及法院審查之範圍,是近年新舊制對照的必考重點。
刑事訴訟法常見題型
常見題型主要分為要求評判無票搜索合法性與檢驗證據能力的申論題,以及考驗告訴乃論六個月期間與羈押夜間訊問時效的選擇題。
刑事訴訟法準備方法
準備方法就是以熟練「強制處分與證據法則」的程序正義為骨架,死守無票搜索與傳聞例外之條文要件,並透過狂刷考古題來融會貫通最新大法庭裁定與科技偵查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