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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

【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台灣電力公司)】→【台電招考(新進僱員)】→【考情.發表會】

【一】、【方法(之一)】→【(台電)每年招考「專科畢暨以上學歷」之(新進職員)】:

(1)由【(經濟部)主辦考試】:配合【台電、台水、台糖、中油】→聯合招考【新進職員】;

(2)【報考資格】:「專科畢」暨「以上學歷」,不限年齡!→ 男女皆可報考!→月薪「$41,000~42,000 元」起薪!

※【註】:【經濟部】主辦的【國營事業(考情.發表會)】→請「全國考生」聽看【國營事業(聯招)】的【發表會‧影集】!

【二】、【方法(之二)】→【(台電)每年招考「高中職畢暨以上學歷」之(新進僱員)】:

(1)由【(台電公司)自行(主辦考試)】→【獨立招考(新進僱員)】!

(2)【報考資格】:「高中職畢」暨「以上學歷」 ,不限年齡!→ 男女皆可報考!

    → 月薪「$32,747」起薪!

※【註】:【(台電公司)獨立招考(新進僱員)】→【國營事業(考情.發表會)】→請「全國考生」聽看【國營事業(台電僱員)】的【發表會.影集】!

★【主題(之一)】:【國營事業】→【台電招考(新進僱員)】→【甄試程序】、【考試日期】、【錄取名額】與【超高待遇】:

(一)【甄試程序】:

(1)「初試(筆試)」→再加「複試(口試)」→筆試(佔 80%);(佔 20%)!

(2)有些類組,有再加考「實作測試」→有加考「實作測試」之類別筆試(佔 20%);實作(佔 60%)(佔 20%)

【1】.【初試(筆試)】考試日期:

(1.)【本屆(114 年)】:【114 年 5 月 4 日】→舉行考試!

※【註】:【114 年元月 2~15 日】→報名!→【報名費 900 元】!

(2.)【上屆(113 年)】:【113 年 5 月 12 日】→舉行考試!

※【註】:【113 年元月 2~15 日】→報名!→【報名費 900 元】!

【2】.【複試(口試)】:

(1.)【口試】:佔總成績 20%,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 20 分(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 20 分(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 60 分(包括,志趣、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3】.【註】:如果,有考「實作測驗」的類組→「總成績」之「計算方式」為→【初試(筆試)佔 20%】+【複試(口試)佔 20%】+【複試(實作測驗)(佔 60%)】

【4】.(1)「初試(筆試)」及格】+(2)【複試(口試)及格】→就取得參加「養成班訓練」資格!

(二)【錄取名額】:

(1)【110 年 5 月 9 日】→共計錄取「1157 名」!
(2)【111 年 5 月 8 日】→共計錄取「
857 名」!
(3)【112 年 5 月 14 日】→共計錄取「
1135 名」!

(4)【113 年 5 月 12 日】→共計錄取1293 名」!

(5)114 年 5 月 4 日】→將再招考「1084 名」!

(三)【超高待遇】:

台電「正式僱用」後,按【評價(6 等 1 級)】→【月薪$32,747元】起薪!→ 每年,再加發「4.6 個月」年終獎金 →年薪,高達「60 萬元」以上!

★【主題(之二)】:【國營事業】→【台電招考(新進僱員)】→之【錄取進用】與【分發訓練】:

(一)【錄取進用】:參加【台電僱員(招考)】→【(複試)合格】者:

【1】、依【報考類別】與【志願錄取地區】或【用人當地化(發電廠)】之【所需名額】→依序,分發上班!

【2】、依據【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分發」至【全國台電各單位】服務!

【3】、【錄取者】→「不得要求」跨區錄取!

(二)【訓練過程】:分為「養成班訓練」與「工作訓練」:

【一】、【養成訓練】:

【1】、【錄取人員】 →在【台電公司(訓練單位)】接受【養成班訓練(按班別為 5 週至5 個半月)不等】 →「訓練期間」以「(實際訓練計畫)日程」為準!

【2】、【養成班(訓練期間)】 →支給【生活津貼(月薪 27,470 元)起薪】 !

【3】、【養成班(訓練期滿‧成績合格)】 →

(1)必須參加【台電公司(指定職類)之(技術檢定)含(主管機關)技能檢定,或(台電公司自辦)證照技術檢定】!

(2)檢定【成績合格】者→依據「各地區」及「有關單位」 →【用人需要、受訓學員(受訓總成績、志願)】 →分發至【相關單位(工作訓練)】 !

【二】、【工作訓練】:

【1】、【工作訓練(期間)】+【養成班訓練(期間)】→【合計 1 年】 !
【2】、【工作訓練(期間)】 → 比照(評價 5 等 3 級) →
支給【待遇(目前月薪30,563 元)】!

【3】、【正式僱用】經【(養成訓練班)及(工作訓練)】→期滿(成績合格者)由【台電公司(正式僱用)】→依【評價(6 等 1 級)】→月薪,支領「$32,747」起薪!

※【註 1】:【(台電僱員)招考】 →【平均薪資,甚為優渥】→ 到了「第四年」,「月薪」就有【$42,000元以上】!
※【註 1】:【台電】→【僱員級的(技術員)】比【職員級】→還可,多領【外班津貼、加班費】…等

★【主題(之三)】:【國營事業】→【台電招考(新進僱員)】→ 之【(招考‧明細‧總表)~(類組科目名額)】:

【一】、【共同科目】:(1)◎國文(佔 20%),(2)※英文(佔 20%)

【二】、【專業科目】與【錄取名額】:

 

 

★【註】:「113 年 5 月 12 日」招考→還有, 其他各類組「考試科目」及「工作性質」, 詳見「台電招考簡章」 →您就會知道!

★【主題(之四)】:【國營事業】→【台電招考(新進僱員)】 之【分發地點】

【1】、【北區】→包括「台電」設於【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宜蘭縣】等地區之【單位】

A【北區(之一)】→包括「台電公司」設於【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等地區之【單位】 !

B【北區(之二)】→包括「台電公司」設於【桃園市、新竹縣市】等地區之【單位】 !

【2】、【中區】→包括「台電公司」設於【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等地區之【單位】 !

【3】、【南區】→包括「台電公司」設於【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地區之【單位】 !

【4】、【東區】→包括「台電公司」設於【花蓮縣、臺東縣】等地區之【單位】 !

【5】、【其他區】→如【澎湖、馬祖、金門等】!

★【主題(之五)】:【國營事業】→【台電招考(新進僱員)】之【分發單位】及【工作性質】:

【一】、【(綜合行政)人員】:

【1】.【分發單位】:

(1)台電(總管理處);

(2)【(北、中、南、東)各單位地區】。

【2】.【工作性質】:

(1)從事【服務櫃台、用戶服務、電表指數抄錄、電費計算與收取、欠費催收、資料整理、資訊應用…等】工作。

(2)【各種與營運相關之工作】,以及【各種行政管理】與【資產活化】等業務。

【二】、【(會計類)人員】:

【1】.【分發單位】:

★台電(北、南…各區)各地區單位。

【2】.【工作性質】:

★【會計報表編制、收支審核、帳務處理、成本分析、採購監辦…等】相關業務!

【三】、【(輸電)線路(維護)類】:

【1】.【分發單位】:

(1)台電(北、中、南、東…各區)供電單位。
(2)台電(北、中、南、東…各區)電力通信處。

【2】.【工作性質】:

(1)擔任【輸電線路設備(含架空、地下電纜)】→【通信設備(含光纜)…等】,裝設、監造、檢驗、維護,及故障搶修…等,工作!

(2)多為從事【(戶外)高空登桿、登塔】或【(地下)作業】等,需「消耗體能」工作!

(3)並須「配合業務需要」,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

※【註】:此類之「報考資格」:需具備「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持照條件: A-無限制」(可駕駛手排車輛)。

【四】、【(輸電)線路(工程)類】:

【1】.【分發單位】:

(1)北區(輸變電‧工程單位)
(2)中區(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3)南區(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2】.【工作性質】:

(1)擔任【輸電線路‧工程設備(含架空、地下電纜)】→【通信設備(含光纜)等】裝設工作!

(2)常從事【戶外架空線路(延架線)…等,【(高空)登桿、登塔作業】,或【(地下)電纜延放線】…等,「局限空間」作業!

(3)並須「配合業務需要」,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

【五】、【(配電)線路(維護)類】:

【1】.【分發單位】:

  ★【(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各區…)各地區營業單位】。

【2】.【工作性質】:

(1)擔任【配電線路】之【施工、維護、故障搶修】等!

(2)「從事(屋內、屋外)」配電室、人手孔等,局限空間,高低壓電纜施工及高低壓帶電架空,配電線路「登桿高空」施工…等,【技術性之(體力消耗性)工作】 !
(3)必需「配合業務之需要」,駕駛「各類手排
工程車」→ 另「配合工作需要」,需從事【日夜輪班】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註】:此類之「報考資格」:需具備「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持照條件: A-無限制」(可駕駛手排車輛)。

【六】、【(變電)設備(維護)類】:

【1】.【分發單位】:

★【(北、中、南、東區、金門…各區)】→【(1)總管理處;(2)綜合研究所;(3)營業單位;(4)供電單位】。

【2】.【工作性質】:

(1)擔任【(變電)設備】及【(電驛)設備】之【裝設、維護、操作,及故障搶修、變電,各項設備工程】之【施工、監造、檢驗】等工作。

(2)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和洞道!

(3)【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七】、【(變電)工程類】:

【1】.【分發單位】:

(1)北區(輸變電‧工程單位)
(2)中區(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3)南區(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2】.【工作性質】:

(1)擔任【(變電)設備工程】之「裝設、施工」及「發包工程」之檢驗及「工務作業」工作!

(2)有部分「屋外變電工程」,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

(3)【工作地點】:涵蓋「台電 公司服務地點(含離島) 」之【(屋內、屋外、地下)及(多目標)變電所】→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加班」及「假日」出勤!

【八】、【(電機)運轉(維護)類】:

【1】.【分發單位】:

★【(北、中、南、東區、蘭嶼...等)各區】之【(1)總管理處;(2)各類型發電廠;(3)營建工程單位;(4)核能火力發電工程單位;(5)綜合研究所;(6)再生能源處;(7)電源開發處】。

【2】.【工作性質】:

(1)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 →「電機設備」維護保養,各地「電力設備、電表」等器材之「維護、試驗」及「船舶設備」維護保養「電機設備工程」之「施工、檢驗、監造」工作!

(2)【工作地點】:涵蓋「台電服務地區(含離島) 」→ 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九】、【(電機)修護類】:

【1】.【分發單位】:

  ★【(北、中…各區)】之【(1)電力修護處;(2)營建工程單位;(3)核能火力發電工程單位】

【2】.【工作性質】:

(1)擔任【發電廠、變電所、風力發電機】及【民營電廠】等,「發變電設備」大修、檢修及搶修…等,作業→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
(2)為配合「工作之需要」,須能從事
「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

【十】、【(儀電)運轉(維護)類】:

【1】.【分發單位】:

★【(北、中、南…各區)】之【(1)電力修護處;(2)營建工程單位;(3)核能火力發電工程單位;(4)資料處理中心】

【2】.【工作性質】:

(1)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及【(電氣儀控設備)維護保養與校驗】、【(營建工程)查驗】、【非破壞檢測,及儀控設備之維修保固、電腦操作,及資訊相關作業】等工作!
(2)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 →「工作地點」
涵蓋本「台電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為配合「工作之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十一】、【(機械)運轉(維護)類】:

【1】.【分發單位】:

★【(北、中、南、東、金門、馬祖…各區)】之【(1)總管理處;(2)各類發電廠;(3)綜合研究所;(4)營建工程單位;(5)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2】.【工作性質】:

(1)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或【(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及【(工程)之施工、檢驗、監造】工作→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

(2)【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 為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十二】、【(機械)修護類】:

【1】.【分發單位】:

★【(北區、中區、南區…各區)】之【電力修護處】。

【2】.【工作性質】:

(1)擔任【台電公司各類型(發電廠、變電所、風力發電機)及(民營電廠)等】之【(發變電設備大修)、(檢修及搶修)】,【(機械設備工程)之(施工、監造)】,及「電機機械(運轉維)護」等作業!
(2)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配合
「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

【十三】、【(土木工程)類】:

【1】.【分發單位】:

★【(北區、中區、南區…各區)】之【(1)總管理處;(2)供電單位;(3)營建工程單位;(4)核能火力發電工程單位;(5)故各類型發電廠;(6)再生能源處】。

【2】.【工作性質】:

(1)擔任【發變電、線路、核能廢棄物處置】等,【電力(設施場所)】之【土建、水利、海事】等工程。
(2)【環評事件,「減輕對策」】之「現地巡檢、查驗、查勘、地質鑽探調查、估價、發包、審圖、施工、檢驗、設備用地」之「取得及協調」等工作!
(3)工作是「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環境」含平地、山地、洞道、海域!
(4)【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為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

【十四】、【輸電(土建工程)類】:

【1】.【分發單位】:

★【(北區、中區、南區…各區)】之【(1)輸變電工程單位;(2)輸變電工程處(施工處)】。

【2】.【工作性質】:

(1)擔任【架空線路(土木工程)】,【電纜線路(土木工程)】及【變電所(土建工程) 】之現地巡檢、查驗地質鑽探調查、估價、發包、審圖、施工、檢驗、用地之取得及協調等工作。
(2)【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洞道→工作地點涵蓋
「台電公司服務地區」,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

【十五】、【輸電(土建)勘測類】:

【1】.【分發單位】:

★【(北區、中區、南區…各區)】之【(1)輸變電工程單位;(2)輸變電工程處(施工處)】。

【2】.【工作性質】:

(1)擔任【架空線路(土木工程)】,【電纜線路(土木工程)】,【路線勘查、測量、線路經過地之地質及水文資料之(初步調查) 】,【縱斷面及平面圖之(繪製】)。
(2)變電所(土建工程)位置之會同勘查、選定、用地面積、地形及地上物之(測繪)。
(3)此工作,為須「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洞道→【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

【十六】、【(起重技術)類】:

【1】.【分發單位】:

★【(北區、中區、南區…各區)】之【(電力維修處)及各分點】。

【2】.【工作性質】:

(1)擔任【發電廠設備(起種吊掛)工作】及【(起重機其)之(維護)】。
(2)變電所(土建工程)位置之會同勘查、選定、用地面積、地形及地上物之(測繪)。
(3)此工作,多為「消耗體力」之「現場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公司服務地區(含離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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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東海」~「台電」~熱心「開示.分析」:
  • 1. 國營事業〜大東海→114、115年度「台電(新進僱員)招考」→「回顧」與「前瞻」→「鑑往」與「知來」: 繼續閱讀
  • 2. 近年「台電(新進僱員)招考」→「各類別」→「錄取名額」與「統計總表」: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