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考試」機關→「(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員)甄試委員會」。
(二)「台電公司」之「國營事業(位階)」:
行政院→經濟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台電「新進僱員」之「報考學歷」為→「高中職畢」暨「以上學歷」,不限年齡,男女皆可報考!
(四)台電「新進僱員」之「薪資待遇」為:「月薪 32,747 元」起薪!(年終獎金高達「4.6 個月以上」!)
(五)全國考生,請注意→國營事業「台電公司」→近年來,依慣例→「每年」皆「對外招考 2 次」:
1 、於「每年 5~7 月中旬」→會招考「高中職畢」學歷之「台電新進僱員」考試!→每年約「錄取 800〜1000 名」!→月薪為「$32,747 元」起薪!
2 、於「每年 10~12 月間」→「台電」會與「台水、台糖、中油」→聯合招考「專科以上畢」學歷之「新進職員」→每年約錄取「1162〜1194 名」!「月薪41,000元~42,000 元」起薪!(年終獎金高達「4.6 個月以上」!)
(四)114 年度→已定「114 年 5 月 4 日」考試 → 將再招考「1084 名 」!
(五)115 年度→預定「115 年 5 月上旬」考試 → 將再招考「更多名額 」!
【三】、【台電(新進僱員)招考】→【報考資格】:具有「中華民國」之「國籍」!男女皆可報考。不限年齡!
【◎「台電公司」之「強制退休年齡」為 65 歲→「離職時」,未完成履行服務義務者→應「依約賠償」!】
學歷:
1.公立或私立「高中(職)畢業」:
(1)高中(職)→「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者。
(2)「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高職學校」或「高中以上畢業程度」之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者。
(3)「五專學校(四年級肄業)」或「二專以上學校肄業」者。
(4)具有「大專畢業」以上學歷者。
(5)具有「上列」之學歷者,均准予報考。
【◎註:本項甄試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如經甄試錄取→「不得」以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其他考試及格」之「資格」為由→要求「變更身分」或「提高僱用」等級。】
2.「應屆畢業生」:
報考本甄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暫准報名」→惟於「複試時」須繳驗「畢業證書」→「始合於」報名資格規定!
體格標準:
1.報考「各類別」→均須→無不堪勞動→或「無其他原因」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
2.於「複試時」→「應通過」→指定之「體能測驗」與「現場測試」項目(詳如報名簡章內容)→報考前「請注意」各類別所規定之「體能測驗」及「現場測試」項目「審慎選擇」。
【◎註一:「為維護」自身及工作安全→凡有「不合」上述標準之情形者→「請勿報名」!】
【◎註二:如於「複試時」或「錄取後發現」→將予以「取消資格」!→於「訓練期間」發現→亦將「予以退訓」!】
(一)【綜合(行政)人員】→★1 、【綜合行政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20%)】及【英文(佔 2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①行政學概要、 ②法律常識】(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企業管理概論】(佔 30%)→「考非選擇題」! ★2 、【會計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會計審計法規(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會計學概要】(佔 50%)→「考非選擇題」! |
(二)「電力」技術人員→★1 、「配電」線路維護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物理(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佔 50%)】→「考非選擇題」! ★2 、「輸電」線路維護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佔 50%)】→「考非選擇題」! ★3 、「輸電線路」工程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佔 50%)】→「考非選擇題」! ★4 、「變電」設備維護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佔 50%)】→「考非選擇題」! ★5 、「電機」運轉維護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電工機械(佔 4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佔 40%)】→「考非選擇題」! ★6 、「電機」修護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電工機械(佔 4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佔 40%)】→「考非選擇題」! ★7 、「儀電」運轉維護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電子學(佔 4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佔 40%)】→「考非選擇題」! ★8 、「機械」運轉維護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物理(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機械原理(佔 50%)】→「考非選擇題」! ★9 、「機械」修護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物理(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機械原理(佔 50%)】→「考非選擇題」! ★10 、「土木」工程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工程力學概要(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佔 50%)】→「考非選擇題」! ★11 、「重車駕駛及機械」操作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物理(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汽車學概論及機械常識(佔 50%)】→「考非選擇題」! ★12 、「電銲」技術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物理」(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機械及電銲常識(佔 50%)】→「考非選擇題」! ★13 、「變電」工程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輸配電學(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基本電學(佔 50%)】→「考非選擇題」! ★14 、「輸電土建」工程類→→「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工程力學概要(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佔 50%)】→「考非選擇題」! ★15 、「輸電土建」勘測類→ →「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工程力學概要(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佔 50%)】→「考非選擇題」! ★16 、「起重」技術類→ →「初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3 科」→[ 英文丶專業科目( A )]~[考.選擇題]:(1)【筆試(第一科)】→【共同科目】→→【國文(佔 10%)】及【英文(佔 10%)】→「考選擇題」! (2)【筆試(第二科)】→【專業科目(A)】→【物理」(佔 30%)】→「考選擇題」! (3)【筆試(第三科)】→【專業科目(B)】→【機械及起重常識(佔 50%)】→「考非選擇題」! |
(一)參加「複試」,應注意事項:
1 、應「準時報到」參加「複試」:「參加複試」人員→應依通知之「日期、時間、地點」報到→「逾時」者→「取消」資格!
2 、參加「實作測試」者:報考「電機修護類」、「機械修護類」、「起重技術類」、「電銲技術類」、「海事工程類」、「廣告設計類」者→須另參加「實作測試」!
3 、「複試查驗」與「取消資格」:如經複試查驗→「不符」報考資格者→即予「取消資格」!
(二)「複試」之「項目」→包括(1)查驗證件;(2)「複評測試;(3)「現場測試」;(4)實作測試;(5)口試。
1 、查驗證件:
(1)查驗「身分、學歷、兵役」等證件、「體檢表(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檢查)」及「其他」報名時資格證件之「正本」。
(2)以「原住民族身分」報考者→須另查驗註記「原住民族身分之戶口名簿(正本)」→以「身心障礙身分」報考者→須另查驗「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本)」。
(3)報考「報名簡章」(附錄一)所列類別→如具備「規定證照」而「加計總分」者→應繳驗該證照「正本」。
(4)以上經審查→若發現有「舞弊、冒名頂替、偽造、變造、假借、冒用、塗改」或其他「重大違規」、「不合法令規定」之情事→以及「不符」報考資格或「未具」加計總分資格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錄取、進用後發現,即以「退訓、除名」處理→並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2 、「體能測驗」及「現場 測試」:
【◎註二:「受測項目」詳如下表→任何一個項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註三:報考前→請注意→各類別所規定之「體能測驗」與「現場測試」項目→審慎選擇!】
(1)電力技術人員各類別
|
項目 |
施測簡述 |
合格標準 |
受測類別 |
|---|---|---|---|
|
A.綜合體能測驗 |
交互蹲跳 |
40 秒內正確完成 10 次 |
電力技術人員各類別 |
|
B.單槓引體向上測驗 |
上槓後,以「鐵槓高於頭頂,引體向上至下顎超過鐵槓」計為 1 次,須連續完成要求次數後才可下槓觸地。 |
3 次
|
電力技術人員各類別 |
|
C.現場適應性模擬上下鷹架) |
1.爬上 4 公尺高之鷹架,繞行 1 圈後,由另一側下架。 2.全程依測試說明操作安全繩、安全鈎、安全鍊條及指定工具等。 |
3 分鐘內完成各項規定操作且無不安全動作。 |
電力技術人員各類別 |
|
D.辨色實作模擬 |
依監考人指定之色碼本內容並依監考人指定之顏色,辨別線紮導線顏色。 |
2 分鐘內辨別線紮導線顏色全部正確完成 |
電力技術人員各類別 |
|
E. 辨識設備標示牌 |
依指示於距離 4 公尺處以雙眼辨識及抄寫標示牌(寬 9cmx 高 22cm)內 的文字、數字及英文字母(字高至少 2cm)。 |
2 分鐘內全部正確完成 |
電力技術人員各類別 |
| F.負重行走 |
1.負重 30 公斤,步行 50 公尺。 2.重物不得於途中放下或掉落。 |
1 分鐘內完成 |
1.配電線路維護類 2.輸電線路維護類 3.輸電線路工程類 4.變電設備維護類 5.變電工程類 |
| G.握力測試 |
「握力測試」 ★於108 年 11 月 29 日公告在 109 年新進僱用人員「複試」增加「握力測試」項目! |
「左、右手握力」分別達到「30 公斤以上」,才算通過 |
1.配電類 2.輸電類 3.變電類 等類別 |
| H.游泳 | 不局限泳式、不假輔助,於泳池內游泳距離 50 公尺,不可觸地。 | 2 分鐘內完成 | 海事工程類 |
(2)廣告設計人員
|
項目 |
施測簡述 |
合格標準 |
|---|---|---|
|
識圖、辨色測驗 |
依指示辨別圖案及抄寫數字。 |
2 分鐘內正確完成。 |
3 、「實作測試」:【◎註:各實測項目材料費由應試者自負,繳費後始得應試。】
|
項目 / 材料費 |
試題 |
評分標準 |
受測 類別 |
|---|---|---|---|
|
1.機電基本工作/ 300 元 |
試題 1. PVC 電線裁剪及剝皮(40%) 以工具裁取 PVC 電線(Ф1.6 mm×500mm 長) 2 段並剝除其一端之外皮;每段電線裁剪長度為 200~220mm ,剝皮長度為 20~25mm 。 |
2 分鐘內正確完成,依成品品質評分。 |
1.電機修護類 2.機械修護類 |
|
試題 2. 手工鋸鋸斷厚鋼板(60%) 應試人員將鋼板(80mm 長×80mm 寬×10mm 厚之 CNS 2473 G3039 SS400 鋼板)夾持於虎鉗及組裝手工鋸,以手工鋸將鋼板鋸斷(鋸切線≧80mm)。 |
8 分鐘內正確完成,依完成時間評分。 |
||
|
2.電銲基本工作/ 500 元 |
試題:薄板有墊板平銲對接:(100%) 銲接材料:長度 150mm 、寬度 100mm 、厚度 9.0±0.5 mm 之碳鋼薄板 2 片。 使用銲線: E-70××, 3.2mm∮電銲條。 銲接機具: 400A 交流電銲機。 |
35 分鐘內正確完成,依完成時間及成品品質評分。 |
電銲技術類 |
| 3.電腦繪圖 |
上機考試 備註: |
90 分鐘內完成,依評分項目給分。 |
廣告設計類 |
4 、口試:佔甄試總成績 20%,※未滿 60 分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1)儀態:20 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20 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試:60 分(包括志趣、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六】、【台電(新進僱員)招考】→【甄試(總成績)】之【計算方式】:
(一)需參加「實作測試」之「類別」:
◎甄試「總成績」→
1 、「初試(筆試)成績(佔 40%)」。
2 、「實作測試成績(佔 40%)」。
3 、「口試成績(佔 20%)」。計算之!
(二)廣告設計類:
1 、「初試(筆試)成績(佔 50%)」。
2 、「實作測試成績(佔 30%)」。
3 、「口試成績(佔 20%)」。計算之!
(三)其他「類別」:
◎甄試「總成績」→
1 、「初試(筆試)成績(佔 80%)」。
2 、「口試」成績(佔 20%)」。計算之!
(四)甄試「總成績」→相同者→按「初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評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