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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強系列〜大東海→115、116年度「海巡特考」→「應考須知」與「考情分析」:

    甲.115 、 116「海巡(三等)特考」→「應考須知」與「考情分析」:

    一、考試日期:

    (一)114 年度(上屆):已定「114 年 8 月 9~11 日」→舉行考試!

    (二)115 年度(本屆):已於【115 年 8 月 8~10 日】→考試!

    二、報名日期:

    (一)114 年度(上屆):已定「114 年 4 月 29 日~5 月 8 日」→受理報名!

    (二)115年度(本屆):已於【115 年 4 月 28 日~5 月 7 日】→報名!

    (三)考試地點:分為「(1)台北、(2)台中、(3)台南、(4)高雄、(5)花蓮、(6)台東」,共「六考區」舉行考試。

    三、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之「國民」。

    (二)年滿 18 歲, 55 歲以下,男女皆可報考

    (三)「大學畢暨以上學歷」或「(普考、四等特考)及格滿三年者」或「高檢及格者」。

    (四)隨業務移撥海岸巡防署及所屬機關之少校以上軍官,服役滿十年以上者。

    (五)「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但核准「免服兵役」「現正服役(含替代役),法定役期尚未屆滿」者,亦得報考!

    四、超高待遇:月薪「63,220 元」起薪!(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五、考試科目:

    (一)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 80%、※測驗 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 30%、法緒 30%、英文 40%)

    ★「海巡特考」→「自 112 年」起→「減少考科」→「國文科目」→不再列考「公文」!

    (二)專業科目:

    (1)海巡行政→1.◎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2.海巡勤務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犯罪偵查  5.行政法 

    (2)海巡觀通監控→1.◎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2.海巡勤務 3.電子學  4.電路學 5.通信與系統  

    (3)海洋巡護-航海→1.◎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2.海巡勤務 3.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 4.航海學 5.航行安全與氣象  

    (4)海洋巡護-輪機→1.◎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2.海巡勤務 3.輪機管理與安全 4.輪機工程(包括推進裝置、輔機與輪機英文)5.船用電機與自動控制

    乙.115 、 116 年「海巡(四等)特考」→「應考須知」與「考情分析」:

    一、考試日期:

    (一)114 年度(上屆):已定「114 年 8 月 9~11 日」→舉行考試!

    (二)115 年度(本屆):已於【115 年 8 月 8~10 日】→考試!

    二、報名日期:

    (一)114 年度(上屆):已定「114 年 4 月 29 日~5 月 8 日」→受理報名!

    (二)115年度(本屆):已於【115 年 4 月 28 日~5 月 7 日】→報名!

    (三)考試地點:分為「(1)台北、(2)台中、(3)台南、(4)高雄、(5)花蓮、(6)台東」,共「六考區」舉行考試。

    三、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之「國民」。

    (二)年滿 18 歲, 55 歲以下,男女皆可報考

    (三)「高中職畢暨以上學歷」或「(初等考試、五等特考)及格滿三年者」或「普檢及格者」。

    (四)曾在警察專科學校、省市警察學校警員班或警察專長訓練班畢(結)業,領有畢業證書。

    (五)「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但核准「免服兵役」或「現正服役(含替代役),法定役期尚未屆滿」者,亦得報考!

    四、超高待遇:月薪「51,400 元」起薪!(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五、考試科目:

    (一)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 80%、※測驗 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 30%、法緒 30%、英文 40%)

    ★「海巡特考」→「自 112 年」起→「減少考科」→「國文科目」→不再列考「公文」!

    (二)專業科目:

    (1)海巡行政→1.◎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2.海巡勤務概要  3.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4.行政法概要

    (2)海巡觀通監控→1.◎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2.海巡勤務概要  3.電子學概要  4.基本電學

    (3)海洋巡護-航海→1.◎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2.海巡勤務概要  3.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  4.航海學概要

    (4)海洋巡護-輪機→1.◎海巡法規概要(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2.海巡勤務概要  3.輪機管理與安全概要  4.輪機工程概要(包括推進裝置概要、輔機概要與輪機英文) 

    丙.115 、 116 年「海巡(五等)特考」→「應考須知」與「考情分析」:

    一、考試日期:

    (一)114 年度(上屆):已定「114 年 8 月 9~11 日」→舉行考試!

    (二)115 年度(本屆):已於【115 年 8 月 8~10 日】→考試!

    二、報名日期:

    (一)114 年度(上屆):已定「114 年 4 月 29 日~5 月 8 日」→受理報名!

    (二)115年度(本屆):已於【115 年 4 月 28 日~5 月 7 日】→報名!

    (三)考試地點:分為「(1)台北、(2)台中、(3)台南、(4)高雄、(5)花蓮、(6)台東」,共「六考區」舉行考試。

    ※[註]:近年來~沒有招考[(五等)名額]!

    三、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之「國民」。

    (二)年滿 18 歲, 55 歲以下,男女皆可報考

    (三)不須任何學歷

    (四)「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但核准「免服兵役」或「現正服役(含替代役),法定役期尚未屆滿」者,亦得報考!

    四、超高待遇:月薪「43,550 元」起薪!(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五、考試科目:

    (一)共同科目: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 70%、英文 30%)

    ★「海巡特考」→「自 112 年」起→「減少考科」→「國文科目」→不再列考「公文」!

    (二)專業科目:

    (1)海洋巡護→1.※海巡勤務大意(40%)與海巡法規大意(40%,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2.※航海學大意與輪機學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