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考試」機關→「台北大眾捷運公司」。
(二)「台北捷運」之「國營事業(位階)」:
(三)台北捷運「新進人員」之「報考學歷」及「薪資待遇」為:
1 、「助理工程師」→「研究所(相關院所)畢」→月薪「50,600 元」起薪! →再加發「4.6 個月以上」年終獎金!→再加「各類(禮金、福利、津貼)」→年薪高達「 90 萬元 」以上!
2 、「控制員(二)」→「研究所(相關院所)畢」→月薪「52,600 元」起薪! →再加發「4.6 個月以上」年終獎金!→再加「各類(禮金、福利、津貼)」→年薪高達「 90 萬元 」以上!
3 、「助理控制員(運務類)」→「研究所(交通運輸、交通管理或運輸管理、資訊管理、工業管理)等相關院所畢」→月薪「50,600元」起薪! →再加發「4.6 個月以上」年終獎金!→再加「各類(禮金、福利、津貼)」→年薪高達「 90 萬元 」以上!
4 、「工程員(二)」→「研究所(相關院所)畢」→分為「 (電子維修類)、(電機維修類)、(機械維修類)」→月薪「52,600 元」起薪! →再加發「4.6 個月以上」年終獎金!→再加「各類(禮金、福利、津貼)」→年薪高達「90 萬元 」以上!
5 、「專員(二)」→「研究所(相關院所)畢」→分為「(交通運輸管理類)、(行銷類)」→月薪「53,000 元」起薪! →再加發「4.6 個月以上」年終獎金!→再加「各類(禮金、福利、津貼)」→年薪高達「 90 萬元 」以上!
6 、「助理專員」→「大學(相關科系)畢」,男女皆可報考→分為「(政風類)、(會計類)、(人資類)等」→月薪「37,800 元」起薪!→再加「各類(禮金、福利、津貼)」→年終獎金高達「4.6 個月以上」!→年薪「高達 61 萬元」以上!
7 、「電子、電機類工程員(三)」→「大學(電子、電機相關科系)畢」→分為「(電子維修類)、(電機維修類)」→月薪「48,600 元」起薪! →再加發「4.6 個月以上」年終獎金!→再加「各類(禮金、福利、津貼)」→年薪高達「80 萬元 」以上!
8 、「助理工程員」→「大學(相關科系)畢」,男女皆可報考→分為「(電子維修類)、(電機維修類)、(冷凍空調維修類)等」→月薪「44,600元」起薪! →再加發「4.6 個月以上」年終獎金!→再加「各類(禮金、福利、津貼)」→年薪高達「 80 萬元 」以上!
9 、「其他類工程員(三)」→「大學(相關科系)畢」→分為「(機械維修類)、(資訊維修類)、(土木維修類)等」→月薪「46,000 元」起薪! →再加發「4.6 個月以上」年終獎金!→再加「各類(禮金、福利、津貼)」→年薪高達「 80 萬元 」以上!
10 、「司機員」→「高中(職)畢」→分為「(一般類)、(原住民類)」→月薪「36,300 元」起薪! →再加發「4.6 個月以上」年終獎金!→再加「各類(禮金、福利、津貼)」→年薪高達「 60 萬元 」以上!
11 、「技術員」→「高中(職)相關科系畢」→分為「(土木維修類)、(電子維修類)、(電機維修類)、(電機維修高空類)、(冷凍空調維修類)、(機械維修類)、(機械維修高空類)、(資訊維修類)、(常年大夜班維修類)等」→月薪「36,300 元」起薪! →再加發「4.6 個月以上」年終獎金!→再加「各類(禮金、福利、津貼)」→年薪高達「60 萬元 」以上!
12 、「隨車站務員」→「高中(職)畢」→分為「(一般類)、(護理類)、(外語類)、(原住民類)」→月薪「36,300 元」起薪! →再加發「4.6 個月以上」年終獎金!→再加「各類(禮金、福利、津貼)」→年薪高達「60 萬元 」以上!
(四)全國考生,請注意→直轄市所屬事業機構「台北捷運」→近年來,依慣例→「每年」皆對外「招考 1 次」!
(一)109 年度→「109 年 3 月 22 日」考試→共計錄取「 481 名」(正取 208 名,備取 273 名)!
(二)111 年度→「111 年 4 月 17 日 」考試 → 共計錄取「 308 名」(正取 131 名,備取 177 名)!
(三)112 年度→「112 年 2 月 5 日 」考試 → 共計錄取「 576 名 」(正取 153 名,備取 423 名)!!
(四)113 年度→「113 年 7月 28 日 」考試 → 共計錄取「181 名」(正取 47 名,備取 134 名)!
(五)114 年度→「114 年 5月 11 日 」考試 → 共計招考「371 名以上」!
(一)報名日期:
1 、「115 年度」(本屆):預定「114 年 3 月 」→受理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
2 、「114 年度」(上屆):「114 年 3 月 12 日~26 日」→受理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
(二)考試日期:
1 、「115年度」(本屆):
(1)「初試」→「筆試」日期: 預定「114 年 5 月」→舉行「筆試」!
(2)「複試」→複試之項目:「1.心理測驗、 2.口試」:預定「114 年 6 月」→舉行「複試」!
2 、「114 年度」(上屆):
(1)「初試」→「筆試」日期:「114 年 5 月 11 日」→舉行「筆試」!
(2)「複試」→複試之項目:「1.心理測驗、 2.口試」→日期:已於「114 年 6 月 18 日」→舉行「複試」!
【一】、【台北捷運】招考【(行車組)人員】:
【1】、【(高中職畢)學歷】~【男女.皆可報考】:
1.【司機員(一般類)】:【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31 名」!
2.【司機員(原住民)】:【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4 名」!
3.【站務員(語文類)】:【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24 名」!
4.【站務員(一般類)】:【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30 名」!
5.【技術員(大夜班)】:【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20 名」!
6.【技術員(電子類)】:【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48 名」!
7.【技術員(電機類)】:【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58 名」!
8.【技術員(機械類)】:【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16 名」!
9.【行車專員(一般類)】:【113 年 7 月 28 日】→招考「6 名」!
10.【行車專員(原住民類)】:【113 年 7 月 28 日】→招考「1 名」!
11.【技術專員(大夜維修類)】:【113 年 7 月 28 日】→招考「1 名」!
12.【技術專員(電子維修類)】:【113 年 7 月 28 日】→招考「4 名」!
13.【技術專員(電機維修類)】:【113 年 7 月 28 日】→招考「8 名」!
14.【技術專員(機械維修類)】:【113 年 7 月 28 日】→招考「5 名」!
15.【技術專員(護理類)】:【113 年 7 月 28 日】→招考「1 名」!
【2】、【(大學畢)學歷】~【男女.皆可報考】:
1.【專員(三)‧(運務人員)】:【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16 名」!
2.【工程員(三)‧(電子維修)】:【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48 名」!
3.【工程員(三)‧(電機維修)】:【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82 名」!
4.【工程員(三)‧(機械維修)】:【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44 名」!
5.【工程員(三)‧(電子維修)】:【113 年 7 月 28 日】→招考「5 名」!
6.【工程員(三)‧(電機維修)】:【113 年 7 月 28 日】→招考「2 名」!
7.【工程員(三)‧(機械維修)】:【113 年 7 月 28 日】→招考「3 名」!
8.【工程員(三)‧(數位應用)】:【113 年 7 月 28 日】→招考「1 名」!
9.【工程員(三)‧(資訊維修)】:【113 年 7 月 28 日】→招考「1 名」!
10.【工程員(三)‧(土木維修)】:【113 年 7 月 28 日】→招考「3 名」!
【3】、【(研究所畢)學歷】~【男女.皆可報考】:
1.【控制員(二)‧(運務人員)】:【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12 名」!
2.【工程員(二)‧(電子維修)】:【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8 名」!
3.【工程員(二)‧(電機維修)】:【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8 名」!
4.【工程員(二)‧(機械維修)】:【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16 名」!
【二】、【台北捷運】招考【(一般組)人員】:
【1】、【(高中職畢)學歷】~【男女.皆可報考】:
1.【技術員(土木維修)】:【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12 名」!
2.【技術員(水電空調)】:【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12 名」!
3.【技術員(護理人員)】:【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4 名」!
【2】、【(大學畢)學歷】~【男女.皆可報考】:
1.【專員(三)‧(人資人員)】:【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4 名」!
2.【專員(三)‧(法務人員)】:【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4 名」!
3.【工程員(三)‧(資訊維修)】:【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22 名」!
4.【工程員(三)‧(土木維修)】:【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29 名」!
【3】、【(研究所畢)學歷】~【男女.皆可報考】:
1.【專員(二)‧(經營企劃)】:【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4 名」!
2.【工程員(二)‧(運輸行銷)】:【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4 名」!
【三】、【台北捷運】招考【(身心障礙組)人員】:
【1】、【(高中職畢)學歷】~【男女.皆可報考】:
1.【站務員】:【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4 名」!
2.【資訊員】:【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4 名」!
【2】、【(大學畢)學歷】~【男女.皆可報考】
1.【工程員(三)‧(電子維修)】:【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4 名」!
2.【工程員(三)‧(電機維修)】:【112 年 2 月 5 日】→招考「4 名」!
3.【工程員(三)‧(數位應用)】:【113 年 7 月 28 日】→招考「1 名」!
(一)「行車類組」:1 、「隨車站務員(一般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電聯車隨車監控及狀況處理。 2.旅客諮詢、車站現金及票證等相關服務作業。 3.車站設備操作、監控及報修管制。 4.緊急事件及異常事件通報聯繫。 5.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6.其他交辦事項。 7.需輪班。 2 、「隨車站務員(護理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電聯車隨車監控及狀況處理。 2.旅客諮詢、車站現金、票證等相關服務作業。 3.車站設備操作、監控及報修管制。 4.緊急事件及異常事件通報連繫。 5.旅客健康安全等突發狀況處理。 6.須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7.其他交辦事項。 8.需輪班。 3 、「評價副站長」→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論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綜合科目(捷運常識及服務管理)」。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車站儲備管理人員。 2.負責輪班時段車站營運之各項旅客服務及車站管理業務。 3.電聯車隨車監控及狀況處理。 4.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 4 、「隨車站務員(外語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電聯車隨車監控及狀況處理。 2.旅客諮詢、車站現金及票證等相關服務作業。 3.車站設備操作、監控及報修管制。 4.緊急事件及異常事件通報聯繫。 5.國外旅客諮詢服務。 6.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7.其他交辦事項。 8.需輪班。 5 、「隨車站務員(原住民)」→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負責電聯車之隨車監控及狀況處理。 2.旅客諮詢及相關服務,車站現金、票證作業服務。 3.車站設備之操作、監控與報修管制。 4.緊急事件及異常事件之通報聯繫。 5.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6.其他交辦事項。 7.需輪班。 6 、「司機員(一般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負責電聯車之駕駛、廣播服務及狀況處理。 2.負責電聯車隨車監控及狀況處理。 3.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4.其他交辦事項。 5.需輪班。 7 、「司機員(原住民)」」→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負責電聯車之駕駛、廣播服務及狀況處理。 2.負責電聯車隨車監控及狀況處理。 3.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4.其他交辦事項。 5.需輪班。 8 、「技術員(土木維修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土木工程學概要」。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土建、軌道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4.需輪班。 9 、「技術員(電子維修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電子學概要」。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電子相關設備維修工作。 2.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4.需輪班。 10 、「技術員(電機維修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基本電學」。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機電相關設備維修工作。 2.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4.需輪班。 11 、「技術員(電機維修高空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基本電學」。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貓空纜車機電/電機相關設備等高空維修工作(纜車塔柱高空作業範圍,高度離地約 8 公尺至 29 公尺)。 2.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4.需輪班。 12 、「技術員(冷凍空調維修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冷凍空調原理」。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冷凍空調相關設備維修工作。 2.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4.需輪班。 13 、「技術員(機械維修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機件原理」。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機械、軌道相關設備維修工作。 2.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4.需輪班。 14 、「技術員(機械維修高空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機件原理」。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貓空纜車機械相關設備等高空維修工作(纜車塔柱高空作業範圍,高度離地約 8 公尺至 29 公尺)。 2.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4.需輪班。 15 、「技術員(資訊工程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計算機系統概論」。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資訊系統相關設備維修工作。 2.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4.需輪班。 16 、「技術員(常年大夜班維修一般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軌道系統設備維修工作。 2.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4.需輪常年大夜班。 17 、「技術員(常年大夜班維修原住民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均考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軌道系統設備維修工作。 2.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4.需輪常年大夜班。 18 、「助理工程員(土木維修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力學及結構 2.土木施工及測量」。→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土建軌道設施、設備維修相關作業。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 19 、「助理工程員(電子維修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電子學 2.電路學」。→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電子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 20 、「助理工程員(電機維修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應試專業科目」→「1.電路學 2.電機機械」。→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機電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 21 、「助理工程員(冷凍空調維修)」→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冷凍空調概論」。→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 1.捷運冷凍空調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 22 、「助理工程員(機械維修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機械原理 2.機械製造學」。→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機械、軌道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 23 、「助理工程員(資訊工程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程式設計 2.計算機概論」。→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資訊系統、機電設備開發設計及維護。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新系統安裝、測試及監工作業。 4.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 24 、「工程員(三)(電子維修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電子概論」。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電子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 25 、「工程員(三)(電機維修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電機概論」。→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機電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 26 、「工程員(三)(機械維修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機械概論」。→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機械、軌道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 27 、「工程員(三)(土木維修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土木工程學」。→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土建、軌道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5.其他交辦事項。6.需輪班。 28 、「工程員(三)(資訊工程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資料庫系統概論 2.計算機概論」。→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各項系統軟體開發、程式維護、功能測試及監工。 2.自動收費中央電腦及相關應用系統主機管理維護、程式開發及營運交易資料庫(ORACLE/SQL Server)資料分析維護。 3.行控電腦機房預防保養及故障排除等業務。 4.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 29 、「工程員(二)(資訊維修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資料庫系統 2.計算機概論及網路應用」。→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各項系統軟體開發、程式維護、功能測試及監工。 2.自動收費中央電腦及相關應用系統主機管理維護、程式開發及營運交易資料庫(ORACLE/SQL Server)資料分析維護。 3.行控號誌電腦維護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 4.行控電腦機房預防保養及故障排除等業務。 5.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6.其他交辦事項。.需輪班。 30 、「助理控制員(運務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軌道綜合科目(含軌道工程、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監控正線及機廠轉換軌之號誌、通訊設備功能正常。 2.監控列車之運行狀況。 3.營運時段進入軌道工作人員之安全防護措施及夜間維修工作之配合。 4.正線事故處理。 5.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6.其他交辦事項。 7.需輪班。 31 、「控制員(二)(運務類)」→ →「第一試(筆試)」→「筆試科目」→「共考 2 科」→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大眾運輸規劃及管理。 2.軌道工程。」。 (3)「工作性質」簡述:1.監控正線及機廠轉換軌之號誌、通訊設備功能正常。 2.監控列車之運行狀況。 3.營運時段進入軌道工作人員之安全防護措施及夜間維修工作之配合。 4.正線事故處理。 5.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6.其他交辦事項。 7.需輪班。 |
1 、「工程員(二)(資訊類)」→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應用系統程式設計。 2.APP 程式開發。」。→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資訊及通訊等應用系統開發設計及維護。 2.手機程式(APP)開發及維護管理。 3.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4.系統使用者問題處理。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需配合特定專案時間於部分例假日出勤)。
2 、「工程員(二)(交通運輸規劃類)」→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運輸需求管理策略。 2.捷運訂價策略分析」。
(3)「工作性質」簡述:1.辦理捷運車站周邊交通整合規劃作業。 2.營運運量統計分析及未來線運量預測作業。 3.捷運、貓纜及小巨蛋旅客滿意度調查作業。 4.捷運與公車雙向轉乘優惠專案。 5.規劃轉乘設施設置及各車站轉乘需求評估與採購。 6.辦理議會質詢相關業務及專案報告資料撰寫。 7.其他交辦事項。 8.需輪班(需配合特定專案時間於部分例假日出勤)。
3 、「專員(二)(交通運輸管理類)」→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運輸管理」。
(3)「工作性質」簡述:1.辦理學協會業務及彙辦獎項參評等業務。 2.公司年報、半年刊之編製與發行。 3.辦理捷運公共藝術維管作業。 4.辦理公司轉投資事業之監督作業。
4 、「專員(二)(行銷類)」→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捷運品牌行銷規劃方案。 2.主題活動專案設計」。→考「非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非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辦理公司各類形象提昇專案。 2.辦理市府各項重要行銷活動之配合事項。 3.辦理捷運形象及乘車文化提昇宣導活動。 4.辦理主題式導覽文宣規劃及執行作業。 5.辦理捷運藝文廊、公益燈箱申請及審核作業。 6.其他交辦事項。 7.需輪班(需配合特定專案時間於部分例假日出勤)。
5 、「助理專員(會計類)」→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會計學」。→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收入、物料預算之審核、控帳及帳務處理。 2.營業稅報表編製及傳票處理。 3.發票調節表編製、營業稅報表編製及傳票處理。 4.監辦業務(監標、監驗、監盤..等),並需可配合至現場執行監辦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配合執行日間或夜間監辦工作)。
6 、「助理專員(人資類)」→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人力資源管理 2.勞動法令」。→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非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辦理人力資源管理作業。 2.勞資關係爭議案件、仲裁及訴訟案件處理。 3.性別平等措施作業。 4.辦理與國外人資業務交流。 5.勞健保、勞工退休等員工福利作業。 6.專案工作。 7.其他交辦事項。 8.需輪班(配合各項活動時間出勤加班)。
7 、「助理工程員(資訊類)」→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程式設計 2.計算機概論」。→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非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資訊系統開發設計與資料庫管理維護。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新系統安裝、測試及監工作業。 4.系統使用者問題處理。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配合各項活動時間出勤加班)。
1 、「站務員」→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考「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旅客諮詢、車站現金及票證等相關服務作業。 2.車站設備操作、監控及報修管制。 3.緊急事件及異常事件通報聯繫。 4.其他交辦事項。 5.需輪班。
2 、「技術員(機械類)」→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考「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機件原理」。→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機械相關設備維修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3.需輪班。
3 、「技術員(電機類)」→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語文科目(國文、英文)」。→考「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基本電學」。→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均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機電相關設備維修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3.需輪班。
4 、「助理工程員(電機類)」→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電路學 2 電機機械.」。→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機電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其他交辦事項。 5.需輪班。
5 、「助理工程員(土木類)」→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土木概論」。→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土建軌道設施、設備維修相關作業。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其他交辦事項。 5.需輪班。
6 、「助理工程員(機械類)」→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機械原理 2.機械製造學」。→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機械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其他交辦事項。 5.需輪班。
7 、「工程員(三)(機械類)」→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機械概論」。→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機械、軌道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其他交辦事項。 5.需輪班。
8 、「工程員(三)(電機類)」→
(1)「第一科」→考「共同科目」→「1.論文 2.英文」。→考「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2)「第二科」→考「專業科目」→「1.電路學 2.電機機械」。→考「選擇題」!
【※註:上列科目→(1)「共同科目」採「選擇題」及「非選擇題」方式命題→(2)「專業科目」採「選擇題」方式命題】
(3)「工作性質」簡述:1.捷運機電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契約製作及履約管理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其他交辦事項。 5.需輪班。
【六】、【台北捷運(新進人員)招考】→【成績計算】及【錄取資格】:
(一)第一試:
1 、各科原始分數→滿分以 100 分計。
2 、筆試科目其中一科「零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3 、「共同科目」占「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占筆試成績「 70%」→依「加權後」之筆試成績排序→ 並依下列原則參與「第二試」: (1) 需求人數(含正取及備取)在 50 人(含)以下之類科→按各應試類科正取及備取名額至少取「 4 倍」人數。(2)需求人數(含正取及備取)超過 50 人之類科,按各應試類科正取及備取名額至少取 「3 倍」人數。
4 、依前項成績排序擇取方式→報名「 A03 司機員(原住民類)」及「 A07 隨車站務員(原住民 類)」→「未達」該類科參與第二試之倍數人數者→分別各自再列入「 A02 司機員(一般類)」及「 A04 隨車站務員(一般類)」成績排序→並依成績高低決定是否參與「第二試」。
(二)第二試(口試及心理測驗):
1 、以口試委員評定之平均分數計算口試成績。
2 、口試平均分數「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3 、「心理測驗」→僅供「口試」參考。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1 、以第一試平均分數及第二試(口試)平均分數各佔 50%計算總成績,總成績在公告需求人數內,按總成績高低排序,通知辦理體檢。
2 、如總成績分數相同時,以第二試(口試)平均分數高低比序;第二試(口試)平均分數相同時,再以第一試專業(綜合)科目分數高低比序;經以上各項比序均相同,採同分錄取。
【七】、【台北捷運(新進人員)招考】→【體格檢查】:
1 、通過甄試人員→應於「體檢通知」送達後→依本公司規定時程繳交「合格」之「體格檢查表」→始配合用人時程,發給新進人員報到通知;「體格檢查不合格」或「逾期未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發進用→亦「不保留通過甄試資格」。
2 、為符合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之規定及捷運業務需要→新進行車類組人員有下列異常情形之一者,體格檢查為不合格:
(1)兩耳純聽力平均值超過 40 分貝(DB)者。
(2)兩眼矯正後視力,任一眼視力未達 0.8 以上。
(3)辨色力異常,有斜視、夜盲症及其他重症眼疾。
(4)慢性酒精中毒者。
(5)藥物依賴或成癮者。
(6)發育不全或骨骼肌肉畸型,足以妨礙工作者。
(7)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8)心理精神異常,語言、知覺、運動或智能等機能障礙或癲癇症等發作性神經系統疾病者。
(9)平衡機能經檢查醫院判定為異常者。
(10)患有高血壓或冠狀動脈疾病,經臨床診斷不能勝任緊急事故應變:
(a)血壓之收縮壓超過 140mmHg 或舒張壓超過 90mmHg 。
(b)患有心臟病或心血管疾病者。
(11)患其他重大疾病,由本公司醫師判定足以妨礙工作者:
(a)尿液常規檢查及尿沉渣檢查其中之一經檢查判定為異常,或安非他命及嗎啡其中之一為陽性反應。
(b)血液常規檢查、血糖、膽固醇、三酸甘油酯、 GOT 、 GPT 、 BUN 及肌酸酐等其中之一經檢查判定為異常者。
(c)腦電波檢查經檢查醫院判定為異常者。
3 、體格檢查醫院→請依本公司「指定」之「醫療院所」進行檢查→(通過甄試後,另行書面通知醫療院所名稱)
1 、通過甄試人員→應於「體檢通知」送達後→依本公司規定時程,繳交最近 3 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教學醫院、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檢查之勞工一般體格檢查表一份,繳交之體格檢查表,應加蓋醫院印信(報考身心障礙類組人員須檢附舊制身心障礙手冊或新制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人員之障礙部位,則予以排除),始配合用人時程,發給新進人員報到通知。逾期未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發進用,亦不保留通過甄試資格。
2 、「一般類組」及「身心障礙類組」人員→未來如要「升任」或「轉任」行車人員職務→仍需依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規定,接受「行車人員」體格檢查合格→始得「升任」或「轉任」。